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司法局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及会见室装备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3043

 项目编号:

 CNZFCG2020-146 号

  长宁县司法局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及会见室装备采购

 谈判文件

  采

  购

  人:

 长宁县司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共同编制

 2020 年

 12 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 -

  20

  - -

 第二章

  谈判须知 …………………………………………………- -

  6 6

  - -

 第三章

  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 ………………………- -

  20

  - -

 第四章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 -

  20

  - -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 - 21- -

 第六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设备清单 ……………………- -

  22

  - -

 第七章

  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 …- -

  22

  - -

 第八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 28- - 第九章

  谈判程序和成交标准 ……………………………………- -

  23

  - -

 第十章

  谈判内容及相关规定 ……………………………………- -

  22

  - -

 第十一章

  工作纪律和注意事项 …………………………………- - 37- -

 第十二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 -

  38

  - -

 第十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 - 47- -

 第十四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 52

 第一章

 谈判邀请

 宜宾市 政府采购 中心 长宁县分中心受 长宁县 司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为委托方的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及会见室装备组织政府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CNZFCG2020-146 号

 。

 (二)项目内容:本次采购的货物共计 1 包, 即 :

 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及会见室装备。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谈判文件公告及获取 (一 )

 公告时间:

 2020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9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二)获取时间 :

 2020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9 日17:00。

 谈判文件获取时间,以宜宾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下同)。

 (三)

 获取方式: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 “ 采购公告”栏目或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交易信息—政府采购 ”栏目,在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处”免费获取 word 版采购文件。同时,凭数字证书登录宜宾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在“报名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栏,免费获取后缀为“ .ZFZBJ ”的采购文件(供应商须下载此文件,才能制作电子投标或响应文件)。采购文件只在网上发布,不再提供其他发布方式。首次参与宜宾市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在办理了数字证书后须先下载数字证书驱动安装并注册,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北京筑龙公司技术服务热线:010-86483801(工作日:8:00—19:00,非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常规问题可随时通过点击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的智能机器人进行查询。

 三、谈判保证金的交纳

 谈判保证 金:金额:

 ¥0 元(大写:

 零元整); 。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一)提交方式:网上提交。具体方式按第二章“一、须知附表”第 30 条和第 31 条

 办理。否则,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即:不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导入开标系统,下同)

 (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0 年 12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四)若本谈判文件明确规定需提供样品,则所有样品均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运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位置,即 长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否则,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相关事宜 (一)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且必须采用本单位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并使用制作响应文件的本单位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同时,须携带制作和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出现无法解密的情况,则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使用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数字证书签名和加密的响应文件,视作无效投标。此外,建议使用同一家数字证书机构制发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本招标文件所指电子签章是指以单位公章或个人印章形式办理的电子签章,不包括以亲笔签名形式办理的电子签章,下同>)对同一份响应文件进行签署和加密,且在生成响应文件后,务必使用标书查看工具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否则,其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响应文件明确要求相关材料需供应商进行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在相应位置进行签章,并将相关材料编入响应文件。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必须使用电子签章进行签章的情形外,供应商可直接输入相关名称,也可自行使用电子签章。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自愿使用电子签章进行签署的情形应予认可,但对以亲笔签名形式办理的电子签章进行签署的情形不予认可。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

 长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三)信息发布 本邀请函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并同时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四)特别提醒 1.为促进充分竞争,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切实方便广大供应商投标,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已全面推行电子化。相关单位或个人如需参加宜宾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开通网上银行或提交远程投标申请等相关事宜,其具体办法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相关公告,或电话联系我们:0831-4630543(项目受理、标书内容咨询);0831-4637213(保证金等收退)0831-4629213(质疑受理)。如需电子化政府采购相关操作咨询,请随时拔打 4009618998 技术服务电话(提供 7×24 小时服务)。

 2. 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是重要的保密资料,须慎重保管。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使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谈判文件中设置了可选项(用“□”标识),供采购代理机构参考,由采购代理机构自行考虑和选择,并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被采购代理机构选用,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未被采购代理机构选择。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长宁县司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地

 址:

 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

  地

 址:

 长宁县竹都大道13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

 644300

 邮

 编:

 644300

  联 系 人:

 曾先生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13990972465

 电

 话:

 0831-463054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CNXJYZX@163.com

  网

 址:

  网

 址:

 宜宾市 政府采购 中心 长宁县分中心

  日期:2020 年 12 月 24 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须知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名

 称:

 长宁县司法局

  联系人:

 曾先生 电

 话:13990972465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地

 址:

 长宁县竹都大道 139 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

 陈女士 电

 话:0831-4630543 3 谈判文件编号 CNZFCG2020-146 号

 4 项目名称 长宁 县司法局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及会见室装备采 购

 5 采购主要内容 本次采购的货物共计

 1

 包, 即 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及会见室装备。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6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

 7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 资格、资质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供应商应按第四、五章要求,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并添加到《宜宾市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编制系统》中(该章有关资格审查文件另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8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9 现场踏勘 ☑无

 □有 10 标前答疑会 ☑无

 □有:

  11 合同分包 □允许

 ☑不允许 12 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财政资金:☑采购指标

 □非采购指标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206800 元(大写:

 贰拾万零陆仟捌佰元 )。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13 响应文件提交

 2020 年 12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截止时间 14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

 长宁县竹都大道 道 139 号政务服务中心)

 15 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同上

 (地址:

 同上

  )

 16 谈判小组的组建 谈判小组共 3

 人,其中,业主代表 1

 人。

 17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18 成交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资质、符合性审查均通过)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9 成交人、成交候选人产生方式 ☑ 由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3 个。

 □ 由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 3 个,再由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并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成交人。

 20 谈判保证金的交纳 金额:¥ ¥0 元 元(大写:

 零元整)

 21 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谈判保证金将通过交易中心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宁县支行设置的保证金网银账户原渠道退还到供应商的交款网银账户。

 22 履约保证金的交纳 详见第六章相关内容。

 23 履约保证金退还 验收合格并结算后由采购人退还。

 24 交货地点 详见第六章相关内容。

 25 项目完成时间 详见第六章相关内容。

 26 供应商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五章。

  27 响应有效期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日历天。

 28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必须使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资料下载”—“软件下载”栏最新发布的《宜宾市政府采购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响应文件格式为 xxx.ZFTBJ。

 29 响应文件的签署 响应文件必须采用数字证书进行签名。

 备注:相关规定详见第一章第六条第(一)项“响应文件签署”。

 30 响应文件份数及 相关要求(份数及 其包含内容等)

 网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由供应商按本章“一、须知附表”第 31条“开标方式”的相关规定办理。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任何原因导致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响应文件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人自行承担。

 响应文件应包含宜宾市政府采购投标书,其格式为 xxx.ZFTBJ。

 31 响应文件开启方式 本项目采取现场开标方式开标。

 1. 响应文件递交:所有响应文件均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开标地点或宜宾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否则,其响应文件 不予受理。

 。

 2.签到相关事宜:

 (1)所有供应商均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并参加开标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2)谈判小组将按照第九章规定的程序,根据所有供应商的签到顺序分别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3. 开启响应文件相关事宜:

 (1)供应商只以一种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网上递交),若开标时,其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的,则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2)若本谈判文件明确规定需提供样品,则所有样品均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运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位置即,长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否则,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3)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名、加密、解密等相关规定详见第一章第六条第(一)项“响应文件签署”。

 32 响应文件光盘 刻录要求 为避免光盘文件格式不兼容而造成光盘无法读取,请不要使用操作系统自带的“直接写入光盘”功能来刻录光盘。刻录光盘必须在简体中文版 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 平台上通过光盘刻录软件(推荐使用 Nero)来刻录 CD 光盘,刻录时选择“刻录后检验光盘数据”,且不

 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压缩,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光盘刻录完成后,必须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请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建议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运行简体中文版 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 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其方法是:将刻录光盘上的响应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相应标书编制系统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的电子标书文件进行查看。

 33 响应文件的密封 选择有现场递交光盘一式两份的,须将刻录好的响应文件光盘(一式两份,光盘上注明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名称,下同)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章(鲜章)。网上递交响应文件时,不适用上述规定。

 34 响应文件的真实性 要求(该条内容的真实性由采购人和监督部门在成交结果公示 期间核实)

 (1)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2)供应商声明不存在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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