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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JYCG2020-168
简阳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竞
争
性
磋
商 商 文 文 件 件 中国·四川(简阳)
简阳市人民检察院和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共同印制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2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2-3 第二章
磋商须知…………………………………………………………4-19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0-20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1-21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2-36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37-46 第七章
评审方法…………………………………………………………47-55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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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磋商邀请 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受简阳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拟对简阳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第一次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及分包号:JYCG2020-168
分包号:
第 1 包。
二、 采购项目:
简阳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
三、资金来源:财政补助 。
四 、:
采购项目简介:(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体要求以第三章为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曝光台)、“成都信用” 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 报名方式和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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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磋商文件免费下载
( ( 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系统中成功提交《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后方可参与投标);
2 2 、供应商应首先使用账号密码或 A CA 证书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https://www.cdggzy.com/ ),进入项目采购公告,点击“马上报名”(注:首次登陆的新用户应先点击“注册新用户”,注册成功后再登陆。),填写《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并在系统中提交;
3 3 、在项目采购公告下方【采购需求】
栏中下载磋商文件;
4 4 、磋商文件获取地点:m https://www.cdggzy.com 网上下载。
八、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2021 1 年 年 1 1 月 月 2 12 日 日 13: : 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和 地点:
2021 1 年 年 1 1 月 月 2 12 日 日 13: : 30(北京时间)统一在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阳市印鳌路 159 号】一楼开标 十、本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简阳市人民检察院 院 地
址:简阳市射洪路南段 联 系 人:陈福顺 联系电话:18982997818 采购代理机构:
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
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阳市印鳌路 159 号】
邮
编:641400
联 系 人:唐勇 联系电话:028-27028359
传
真:028-27028962 电子邮箱:12690805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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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磋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630000.00 元(大写:
陆拾叁 万元整)
超过采购预算或单项限价(如有)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630000.00 元(大写:陆拾叁万元整)
超过采购预算或单项限价(如有)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磋商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4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5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详见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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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7 强制节能 采购 (实质性要求)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若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8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0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 办法》(财库 [20 20] ] 046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 3 、接受大中型企业 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
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二、失信企业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5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11 政府采购信用 担保融资 1、根据《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 号)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中标(成交)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2、简阳市各银行及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金融服务。服务咨询电话:028-27028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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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028-27307538。
12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唐勇
联系电话:
028-27028359
13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唐勇
联系电话:
028-27028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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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到 简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交易三科)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汪美娟。
联系电话:
028- - 27028359 。
15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及标准提出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除上述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向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由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答复。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联系人:唐勇。
联系电话:028-27028359。
地址: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阳市印鳌路 159 号)三楼。
邮编:6414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
16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简阳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27224330。
地址:简阳市东城新区行政办公区三号楼三楼。
邮编:6414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7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简阳市财政局备案。
二、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2. 采购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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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简阳市人民检察院。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3.
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 要求 )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3.3 按照磋商文件“磋商邀请”中第七条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4. 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