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驾校校长工作计划【五篇】

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协同区公安分局、区交巡警大队、区建设局、区执法局、各镇街政府(办事处)重点整治出租车车容车况、乱掉头、乱鸣喇叭、拒载、不主动给票及其它不文明行为,加强各类驾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驾校校长工作计划【五篇】,供大家参考。

驾校校长工作计划【五篇】

驾校校长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工作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协同区公安分局、区交巡警大队、区建设局、区执法局、各镇街政府(办事处)重点整治出租车车容车况、乱掉头、乱鸣喇叭、拒载、不主动给票及其它不文明行为,加强各类驾校规范办学管理力度,各类驾校毕业学员交通违章纪录分类统计等。通过专项整治、使我区出租车车容车况有明显改善,服务意识有明显增强、出租车“五乱”和不文明现象得到有交遏制,驾驶员培训学校进一步规范,整个交通运输行业的形象进一步提升,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服务海西创建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交通运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书记、副局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运管所、办公室、稽查队等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项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监督指导组

主要任务是根据出租车、驾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监督指导我区出租车、驾校整治工作,动员行政执法人员、出租车企业、驾校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出租车、驾校专项整治工作,消除在出租车、驾校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等情况。

第二组:违章查处组:

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对出租车、驾校经营行为进行检查,查处出租车、驾校的各种违章行为。

第三组:宣传统计组:

主要任务是做好出租车、驾校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有关数据的整理、收集汇报,保持上下级之间的联系。

各出租车企业、驾校要按照要求组织出租车经营人、驾驶员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杜绝出租车经营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三、出租车、驾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月日—月日)制定创建整治工作方案。

各出租车企业、驾校、运管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局办公室。

第二阶段:(月日--9月30日)全面整改。

由我局牵头,根据上级的布署和要求以及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进行全面整改,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向我局汇报。

第三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巩固提高。

各单位在全面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抓巩固提高,并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

主要措施:

(一)整顿出租车、驾校经营行为落实检查制度

开展出租车、驾校集中整顿,月30日前,各企业必须按标准对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整修车辆外观,清洗车辆内室,及时更换座垫、脚垫,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更新车辆。检查驾校资格条件,对驾校现有车辆、场地、设施设备、师资力量、办学管理工作等进行检查。

提高出租车的保洁标准,由原来的“五日一回场”改为“三日一回场”。对回场检查合格的出租车,在《车容车况检查卡》上进行登记;
在路面上初次发现不合格且情节轻微的,暂扣司机的服务监督卡,经整改验收合格后予以返回;
对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予以罚款。提高驾校的办学质量,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标准重新核查其经营资格,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责令驾校限期整改。

(二)加强路面监督,整顿窗口秩序

全力加强路面监控,各稽查队每天必须检查出租车20辆次以上,同时积极参加全市性的联合执法和不定期组织路面巡查暗访,及时纠正出租车各类违章行为。

加强、大等重点地段出租车的现场秩序整顿,坚决查处拒载拼客和不按表计费等违章行为,要加强夜间的执法检查。同时要与公安、城管等部门配合,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为出租车营造良好的运营环境。

出租车企业要组织路面督导队,每月检查的出租车数不少于企业车辆总数的40%。

(三)整顿突出问题,实施严管重罚

对出租车司机交通违法“五乱”行为,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后,予以通报,由企业负责停岗教育,同时应按《市出租车驾驶员从业管理规定》予以计分,严重违章或多次违章的,吊销出租车司机的服务监督卡,由企业予以辞退。

对出租车司机拒载、绕道、不按计价器等严重违章经营行为,均按处罚高限罚款和违章记分。第一次违章的,暂扣服务监督卡,重新参加从业资格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次违章的,吊销出租车司机的服务监督卡,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车行业;
有上述两次严重违章的出租车停业整顿7天。

继续加强出租车交接班管理,落实错峰交接班自侓规定,禁止高峰期交接班。严格交接班“暂停营运标志”的使用,对未按规定使用的,按规定予以处罚。

(四)落实企业责任,实行目标考核

全面贯彻《出租车企业管理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出租车企业对经营者、司机管理的责任,根据企业管理目标实施情况,组织考核评议,实施奖惩。

在专项整治期间,由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企业落实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好的,推广其先进管理经验,对工作不落实、问题比较多的企业,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其委托管理个体出租车业户资格。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服务意识

各企业要组织出租车司机进行学习教育,每次学习教育都必须做到有计划、有签到、有记录、有检查,保证每个出租车司机教育到位,每月初要上报各企业学习教育情况。

充分利用墙报、简报、短信、GPS等方式,表彰好人好事,曝光出租车违章违纪行为。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出租车司机对创建文明城市和文明行业的思想认识,自觉遵纪守法、安全行车、文明服务。

(六)表彰先进典型,树立文明榜样

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计划,充分借助出租车各项评选活动,及时对遵章守纪的出租车司机和先进的出租车司机授予荣誉称号,给予奖励表彰。

四、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出租车企业、驾校要高度重视,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全面负起管理职责,制定出租车、驾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协调,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分工,落实管理责任,实现出租车行业的规范有序。

驾校校长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你们好!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需要,完善道路运输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强化竞争,增强活力,我处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了此次竞聘改革,这为我们提供了展示自我的舞台和施展才华、发挥自已最大潜能的机会,下面,是我的竞聘演讲。

一、个人简介

2004年在全省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大比武期间,带领我市参赛队伍获得优秀组织奖和较好的名次,依靠自己的丰富工作经验和专业技术水平,被聘为大会裁判工作组成员,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受到省局领导的好评。

二、我竞聘的职务是驾管副主任,我自身的优势主要有: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响应处党委的号召,以一名合格的道路运输管理者严格要求自己,以广大驾驶员的合法利益为重,发挥好管理服务的作用。

(二)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任驾管办副主任以来,我主要负责驾校行业管理和从业资格证管理工作,在行业管理中,我和其他同事认真制订驾校管理办法,经常深入驾校指导工作,听取各驾校好的培训经验,在全区进行推行,保证了全区9县(市)驾校的正常发展,为繁荣驾驶员培训市场,保证培训质量做出了自己的努力。

(三)精通驾管办业务。我在驾管办工作已有3年,主要负责日常管理,上下协调,紧急处理各种事务等工作,对以上工作驾轻就熟。

(四)具有求真务实、敬业奉献的精神。营运驾驶员培训、考核、发证统一归口驾管办管理后,我们在没有培训经验的情况下,带领驾管办全体工作人员,奔赴×××,××等地认真学习好的做法,制定出适应我市实际情况,起点较高的一整套的培训考核服务方案。

首先是把好培训机构资质关。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机构的资质,直接关系到培训质量。我们从市场准入制入手,着眼于事先控制、额度控制,以全市营运和年度新增的车辆数、全市驾校平均招收规模为基础,测算出每年新增营运驾驶员的比例、数量,初步确定第一批进入职业培训市场的驾校数量,然后对申请培训的驾校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开业条件》严格审核,资质条件不够的坚决不准参与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促进了职业培训市场的公平竞争,引导各驾校加大投入、上规模、上档次,提高培训质量。

其次是把好培训教学质量关。培训质量好与坏直接影响到从业驾驶员今后的职业能力,为了防止培训工作流于形式,关键要规范从业培训的管理。以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为重点,确保教学质量。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教学初稿计划,规定不同车型营运驾驶员每期培训的平均天数,要求职业培训驾校严格按照实施计划执行。

做好考核方面的服务工作。对年龄偏大、理解能力差、文化程度低甚至不会写字的学员,从事营运驾驶是他们赖以生存的职业,所以我们没有置他于不顾,也没有降低对他们的要求,而是努力创造条件,单独安排培训班,采用适合的教学模式,增加课后辅导,因材施教。在考核时,对个别学员由考核员在专门设立的考场进行口试,一道题一道题的念给学员,由学员做出选择和判断后得出成绩,一场考试下来,口干舌燥,但当看到学员通过考试的喜悦和感激之情,心里感到很欣慰。

由于培训学员数量大、考核员人员紧张,为不压班、不拖考,我和其他考核员克服各种困难,长期奔波于市区与9县(市)之间,有的身体有病没时间去医院就自己买些药吃,有的孩子幼小无人照料就把父母接来帮忙,有的十天半月才能回趟家……,但我们不讲代价、不计报酬,不顾严寒酷暑、风吹雨淋,坚守考核岗位,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了培训考核任务。

(五)能够做到廉洁自律,公正无私。从业资格证考核工作只有做到严格、公正、规范、合理,才能树立起培训管理工作的公平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为此,我们强调“三严”,即:严格考试程序。我们对全区各培训驾校的考试时间统筹安排,有计划地分组交叉进行。理论考试前先审核参考学员的培训学时是否达到要求,实践考试前审察考试条件和场地标准,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严肃孝场纪律。根据培训考试要求和实际的教学情况,制定了严格的《考试制度》,学员一律凭《驾驶证》和《学员证》参加考试。严格考核标准。每期考试都有两人以上同时监考、判卷、检视和桩考,对每名学员做到一视同仁。

三、今后的工作设想

如果我能担任副主任一职,我将努力做到:

1、按照处党委的要求,以全处中心工作为指针,全面开展好驾管办工作。

2、领导全体驾管办同志团结奋进,拼搏进取,力争驾管办工作再上新台阶。

3、行业管理上继续增大服务意识,为创建优良行风做出贡献。

4、积极探索加强培训管理工作的新路子,为开创培训管理工作的新局面继续努力。

谢谢!

驾校校长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高校后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生活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自2000年初《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意见的通知》以来,高校后勤社会化全面推行。但在后勤中不管是哪所高校都设有车队,以服务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

但不同的高等院校由于其管理体制上的不同,车队所属部门也各不相同,有些隶属学校办公室、有些隶属接待部门、有些隶属综合部门,但绝大多数隶属后勤部门。尽管车队所属不同部门,但其管理工作和服务性质都是一样的。而高等院校车队的服务包含了承运服务、生活服务、安全服务、文化服务和延伸服务等内容。因此,对高校车队的管理与服务要因地、因校、因时制宜,探索适合本校实际情况的模式,这样才能最终提高高校车队的管理与服务质量。

一、高等院校车辆管理的主要内容

管理是手段,是为完成某一任务,实现某种目标或达到某一目的服务的。根据高等院校车辆管理的主要内容按照职能、作用等方面,可以分为车辆驾驶人员管理、车辆派遣管理、专用车号牌管理、车辆保养与维修和车辆事故处理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1.驾驶员管理。高校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是管理者在指导与沟通的基础上,使车辆驾驶员明确各自的发展目标,并对车辆驾驶员的能力进行辅导,帮助车辆驾驶员找出工作的不足,进而制订相应的改进计划。同时,通过调动车辆驾驶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车辆驾驶员向更高的目标迈进,从而实现车辆驾驶员和管理组织的同步发展。

2.车辆派遣管理。车辆派遣统一由车管干部负责派遣,车管干部受理派车申请后,根据任务的性质和受理的先后顺序、轻重缓急进行派车,合理安排,严格手续,科学调度,车管干部有权调整派车时间,接受申请后,开出派车单,并负责交给驾驶员。装备车辆的派遣实行用车申请制度。申请单由用车单位或个人填写,上级领导签字批准。驾驶员凭车管干部开出的汽车派遣行驶卡片出车,做到准时准点,不得有误。误车视为事故,要从严追究责任。没有行驶卡片,任何人不得动用车辆。未经车管干部或院部领导批准,擅自动用车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不但要追求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驾驶员责任。

3.专用车号牌管理。专用车号牌实行责任制,即谁使用谁负责。专用车号牌管理要求车辆驾驶员按规定正确安装和固定,并经常检查专用车号牌是否牢固,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加固。同时,车辆执勤时要将车辆停放在确保号牌安全区域内,并要随时顾及专用车号牌安全。

4.车辆保养与维修。车辆保养是定期对车辆进行的维护性修理,一般按行程间隔分为三个级别:一级5 000公里,二级17 500公里,三级35 000公里。一级保养、口常保养、换季保养由驾驶员独立完成;
二级以上保养进修理厂完成。车辆修理类别分为大修、中修、小修和总成大修。大修是指分解全车、修理或更换全部总成,使车辆技术状况达到完好的修理;
总成大修是指发动机、变速器、前桥、驱动桥、车架、车身、驾驶室七大总成的修理;
车辆小修是指更换或修理个别零部件,使车辆恢复工作能力的运行性修理。

5.车辆事故处理。车辆在运行中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坏或其他损失者,称为车辆事故。车辆因自然灾害及维修保养种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坏或其他损失不属于车辆事故。发生车辆事故,按车管部门渠道逐级报告,一般责任事故不得超过24小时,重大死亡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待相关部门裁决后进一步报告责任与经济损坏等情况。

二、高校车辆管理的主要职能

高校车辆管理的目标就是车辆管理主体所必须要实现的管理职能,而管理的客体则是车辆管理效果的主要承载者。因此,分析高校车辆管理的职能是理清和实现管理目标的主要途径之一。高校车辆管理一般按照校、院、系三级管理模式,按照谁用车,谁管理的原则。以广西师范大学为例,校领导专用车由校直接管理,学生、教师的车辆则由后勤部门管理,设有行政办公室,主要职能是:

1.管理计划。计划职能就是贯彻落实车辆装备管理的法制制度和上级指示,制定各种方案、政策、目标和具体步骤,简单地说,就是制定车辆管理组织的目标和实现目标的途径。它是一切车辆管理活动的前提,有效的计划不仅为组织指明了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同时也统一了组织的思想,它是名副其实的管理第一职能。

2.运行控制。高校车辆管理的运行控制职能是与车辆保障计划职能紧密相关的,它包括制定各种控制标准、分析并纠正工作中发生的偏差、确保实现车辆保障目标。高等院校车辆管理人员在计划的执行过程中,由于受到各种外界因素的干扰,常常使管理活动偏离原来的计划,为了保证计划和目标的实现,就需要进行运行控制。

3.组织管理。组织管理职能就是指为实施车辆保障计划而建立的一种组织管理结构以及为实现计划而进行的组织过程。高校车辆保障计划与目标的实现需要由人来完成,完成计划的人要组成一个整体并有效运转,就必须根据工作要求设计工作岗位,通过授权与分工,把恰当的人安排到恰当的岗位,用制度规定每个成员的职责和上下左右的相互关系,这是实现车辆保障计划、目标的根本保证。同时,对驾驶员的激励和领导也涉及车辆的组织管理问题,研究驾驶员的需要、动机和行为,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保证高校内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政令和信息畅通。高校车辆管理贯穿于管理领域中的教学、政治、后勤等的各个方面,而作为管理的一切时间和空间,一切人员、装备和经费,一切组织、项目和活动都有一个科学管理的问题。因此,根据高校车辆管理的对象与现状研究,通过分析高校车辆管理的问题框架中的不同领域实体及其内在关系,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增长解决问题的经验。

三、高等院校车辆服务质量评价

(一)高等院校车辆服务质量的内涵

1.后勤集团车辆服务质量的设计。后勤服务的设计质量是指后勤集团向师生提供什么服务和如何提供这些服务。它包括设计后勤集团的经营方向、服务范围、服务程序、服务时间、服务价格及各种规章制度等。

2.后勤集团车辆服务的技术质量。服务的技术质量包括后勤集团车辆部门的环境、建筑、设备、管理能力、技术知识、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以及服务应达到的标准等。要提高后勤车辆服务质量,就应努力提高后勤服务的技术质量。

3.服务人员的行为质量。服务的行为质量也称为操作质量。它包括服务人员的态度、仪表、衣着、语言、行为以及对本职工作的热情等。服务人员的行为质量直接影响师生评价后勤工作服务。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后勤集团对车辆服务质量,从提供服务一方看,是要求有较高的设计、技术、行为质量,使师生能够形成较好的感觉质量;
从需求者的一方看,服务质量是使师生出行需求得到满足的程度,即师生出行的安全性、经济性、快速性、方便性、舒适性等方面达到的水平。

(二)高等院校车辆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是为实现评价目的,进行评价研究工作的工具,通过它有目的地进行资料的搜集、整理、分析;
同时,它又是评价判断的依据,依据它做出价值性的判断。评价指标是由一系列反映单位服务质量的评价指标按系统论方法构建而成的,评价指标是整个评价系统的核心部分,它既是评价内容的载体,也是其外在表现。高等院校车辆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主要包括站台服务(候车点服务),客票发售和预订服务,信息查询服务等。

1.站台服务(候车点服务)。由于高校车辆主要是以教师和学生服务为主,在中国各高校的服务中,由于车辆受到客运的限制,各高校的站台服务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有些高校甚至没有配备。近十几年来,一些新建的高校校区配备了相对较为完善的客运向导服务。供外来访问者作向导,在有些高校中采用多媒体技术和醒目的标志等来指出车站各种服务设施的方向和位置,引导师生方便地使用车站的各种服务设施以及按规定的路径便捷地乘车和换车。

2.客票发售和预订服务。由于是为高校的师生们服务,所以师生们乘坐的车辆都是自动投票服务。中国各高校的车辆服务的研究和推广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但还需加快这一领域的工作。中国各高校车辆的服务是全国客运服务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应建立预订服务,这样方便师生们出外旅游、出团访问的预订车辆服务。

3.信息查询服务。高校车辆查询服务在中国的部分高校中己经有了应用,但功能还不够完善,使用不便。师生们习惯跑到站台去了解。高速网络信息的开通给师生们带来极大的方便,在各高校应装备先进的信息查询服务,师生们和外来人员应能够从服务中得到各次车辆到发时刻信息、最佳换乘车辆信息、到发车辆停靠站台信息、行包到达信息、市内交通、旅游、住宿信息等。

驾校校长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陕西省校车管理条例最新版第一条 为了实施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校车的安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校车,是指依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专用载客汽车。

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

专用校车应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颜色和外观标识。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具体措施,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结合移民搬迁、重点镇和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科学合理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优化中小学(教学点)布局,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教学点)的设置、调整,应当充分听取学生家长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采取具体措施,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保障其获得校车服务。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负责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参与制订并实施校车服务方案;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组织校车安全联席会议,落实会议议定的相关工作任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参与制订并实施校车服务方案;依法对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提出意见,负责校车标牌发放、回收工作;负责校车驾驶人资格申请的受理、审查和认定工作;负责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校车行驶道路的交通秩序,依法查处涉及校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加强对校车运营的管理,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参与制订并实施校车服务方案;负责校车使用申请的审查工作,督促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司法行政、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税务、质监、广电、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办法以及本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

第七条 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是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方面应当为校车通行提供便利,协助保障校车通行安全。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或者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工作协调机制)组成单位包括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司法行政、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税务、质监、广电、安全监管等部门和单位。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教育部门为省校车安全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为协助召集人。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主要研究或者拟定事项:

(一)研究拟定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研究建立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研究拟定校车服务管理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组织实施校车安全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

(五)协调涉及校车安全管理的问题。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工作协调机制)召集人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行确定。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在编制城乡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相关部门制定的学校设置规划,科学、合理设置学校(教学点),为学生就近入学创造条件。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

政府通过财政资助,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

校车服务的税收优惠,依照国家规定执行。

鼓励社会捐赠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动员社会力量,为需要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给予必要的物力、财力等支持。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应当深入中小学校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学校分布情况、在校学生数量、学生分布区域、学生上下学交通服务需求,以及现有校车服务状况和校车需求信息;建立校车服务信息系统,实施校车需求和配备的统计、分析和动态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 学校可以配备校车。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以及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可以提供校车服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个体经营者提供校车服务。

第十五条 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第十六条 由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应当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

学校应当将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报县(市、区)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采取集中教育和日常教育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针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的交通安全教育,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教授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技能,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

学生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义务,配合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按时到校车停靠点接送学生。

第十八条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校车使用许可,依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

第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校车驾驶资格,依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办理。

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校车。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

第二十条 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校车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第二十一条 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校车行驶前,校车驾驶人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行驶。

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第二十二条 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审核确定校车行驶线路时,应当选择利于校车通行安全的道路,尽量避开危险路段;确实无法避开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标准在危险路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限速标志、警告标牌,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降低校车通行安全风险。

校车经过的道路出现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状况或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及时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三条 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

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但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

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不得要求校车驾驶人超员、超速驾驶校车。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遇到交通拥堵时,交通警察应当指挥疏导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

校车运载学生时,可以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

第二十五条 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

道路或者交通设施的管理、养护单位应当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

第二十六条 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

第二十七条 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或者道路上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最高时速低于前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载有学生的校车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第二十八条 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应当停运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承接校车维修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机动车维修技术规范维修校车,并执行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校车的维修质量负责。

第二十九条 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校车服务提供者为学校提供校车服务的,双方可以约定由学校指派随车照管人员。

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

第三十条 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二)发现校车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

(三)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四)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五)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第三十一条 校车运载学生过程中,禁止除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以外的人员乘坐。

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

第三十二条 工会组织应当指导或者组织学校教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校务会等形式,实施校车安全民主管理,监督学校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包含校车安全条款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协助学校对教职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车安全联席会议或者相关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应当加强校车安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影响校车安全的隐患,妥善处理涉及校车安全的相关事件。督促学校和校车服务单位执行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责任。

第三十四条 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组织应当了解并反映青少年学生及其家长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面向青少年学生宣传校车交通安全知识的活动,营造良好的校车安全管理氛围;配合做好校车安全管理,监督校车运行,举报校车违规行为,推动校车安全工作落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广电等部门应当积极组织做好校车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承担校车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的社会责任,做好校车安全方面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为校车安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十六条 保险机构应当依法做好校车车辆保险的承保、理赔服务,积极开发涉及校车安全的保险产品,为校车安全提供风险保障。

第三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涉及校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作为接送学生车辆使用的拼装车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依法查处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等行为,以及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第三十八条 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学生的监护人联系处理后续事宜。

第三十九条 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应当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方便群众举报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职责的举报,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十条 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质监、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的,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学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教育部门责令改正,并对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对学校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四十三条 幼儿园规划布局,幼儿入园以及幼儿专用校车的安全管理,依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的专用校车不能满足需求的,可以在本办法施行后3年内使用取得校车标牌的其他载客汽车。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校车管理系统校车智能管理系统从实现人、车、路三大要素安全管理开始。

系统认为司机驾驶行为习惯、车内学生安全、车辆油耗、车辆使用寿命往往息息相关。一个驾驶行为习惯不良的司机,比如经常超速、急加速、急减速、急刹车在对车内学生造成危险的同时,同时导致车辆高油耗、高损耗、低寿命。

同时系统认为这样的司机存在的安全隐患一定高于其他司机,换句话说,如果发生安全事故,极有可能是这些平时不注意驾驶行为的司机。下图为从管理平台对司机行为进行统计得到的驾驶行为分析

其次为了防止超载,系统专门配有车辆上下车人数智能计数实现装置,该装置通过红外光感装置实现,对上车下车时人与行李对红外发光管的遮挡情况进行处理,从而计算上下车人数,及上车人员的身高情况以及身高免票的情况;利用视频摄像机采集图像,利用计算机识别图像计数识别同时上车的情况,从而实现上车人数的精确计数。

此外系统支持IC卡刷卡人数管理,支持使用各种IC卡自适应处理,通过实现IC卡刷卡实现学生数量计数和上下车记录。

车辆的各零部件工作状况关系着整车学生的性命安全,尤其是刹车、离合器、油门等。系统终端通过采集刹车、离合器、油门、左右转向灯、空调、刹车片磨损报警等各种开关量信息实现车辆零部件的检查。其次,系统支持TPMS胎压检测装置,对轮胎气压进行实时检测报警;支持通过使用红外温度传感器实现刹车片高温报警。

作为车辆的核心元件----发动机,系统支持与国三以上发动机实现CAN接口对接,解析CAN协议,分析发动机运转过程中是否有异常状态,如DM故障码。

此外车辆每次开启前,系统车载终端都会对车辆零部件工作状态及发动机状态作一次出车检查,并进行车辆安全状态打分及扣分原因明细表。

驾校校长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是开展好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的重要保证。

根据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精神和省、*市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安局、安监局、交通局、建设局、公路分局、卫生局、气象局、交巡警大队等部门领导成员的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具体事务,办公地点设在市交巡警大队,并建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各镇乡(街道)也都相应成立了本地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专人专职负责抓好这项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为确保平安畅通县区工作的顺利实施,市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和充实了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下发了《*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工作方案》和《关于分解下达*市实施平安畅通县区工作任务的通知》,把平安畅通县区工作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镇乡(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市委、市政府对实施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十分重视,把实施平安畅通县区工作提高到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的高度来认识,将其作为政府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切实摆上工作议程,市委常委会多次研究交通问题,提出了建设要以改善交通环境,实现平安畅通为中心的理念。根据市委常委会精神、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先后十一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道路交通建设问题。

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是开展好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的基本要求。

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积极发挥领导、指挥、协调、检查、督促的重要作用,针对我市交通存在的问题,研究探索路网建设、交通秩序管理整顿、停车场建设、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静态交通管理、重点交通违法整治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对策,组织开展了以打击“三车”非法营运和公路主干道交通“三个有序”为重点的交通秩序整顿,有效地促进了交通秩序好转。在实施工作中,公安交巡警、交通、建设、安监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交通管理设施建设,交通秩序管理整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公共交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城市建设执法、交通、工商等部门分别在打击“三车”非法营运、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管理、摊点违章占道、灯箱广告合理设置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宣传、教育部门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开展交通法规宣传,加强了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了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各镇乡(街道)根据本辖区的交通实际情况,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和交通秩序的整治。

1、加强交通管理整顿,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我市紧紧围绕着“路口有序、行车有序、停车有序、营运有序”的工作目标,大力开展交通的管理与整顿。以道路交通百日整治行动为契机,通过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核查力度,抓好源头防范,对全市的十个重要点段安排24小时设卡巡逻,强化对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行人过街不走斑马线、闯红灯、车辆违法停放、超限、超载、超速,非法拼装报废的机动车从事运输活动为整治重点,特别是开展以“三车”非法营运为重点的交通专项整顿,取得良好的效果;
以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攻坚战为契机,在城区重点整治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违法停放、占道行驶、十一个灯控路口等候放行的机动车超越停车线停放等显见性违法行为;
在省道、县乡道重点整治非客运车辆载客、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夜间会车不关大灯、违法超车、疲劳驾驶、客运车辆超员、机动车超速、超限超载;
在农村地区重点整治非法拼装、报废的机动车从事运输活动,农用车非法载客。历次整治行动,均能做到认真部署,狠抓落实。我市交通、公安交巡警、公路等职能部门把道路作为主战场,逢违必究,严管重罚,形成高压态势。

2、加强源头管理,规范和严格驾驶人培训、考试。

我市交通、交巡警部门深入实施驾驶人素质教育工程,督促驾校执行驾驶人素质教育大纲,加大对驾校实施培训记录审核和预约制度,落实教学大纲各项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对驾驶人培训机构的管理和考核,落实考试员双签名制度,规范培训、考试工作:一是交通部门对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严格按资质准入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发《培训许可证》。二是公安交巡警部门共有8名考试员均通过省级培训考试,持证上岗并由计算机随机安排考试员。三是摩托车类理论考试已实现计算机管理,无纸化考试,考试成绩实行计算机管理,桩考设置规范。四是交通部门核实了驾校的培训记录,公安交巡警部门将经交通部门核实的驾校培训记录存入档案。五是公安交巡警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法处罚的同时进行记分管理,将违法记分信息、考试信息录入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系统。六是公安交巡警部门对违法记分满12分的,通知参加教育考试率达100%;
不参加教育考试的,公告停止驾驶证使用率达100%。

3、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监管,确保客货运交通安全。

我市严格落实单位责任制特别是交通运输企业责任制,把交通运输企业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作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条基本原则,使之制度化。交通部门组织对辖区内21家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的检查和安全评估,21家运输企业建立了内部安全管理机构、制度,责任明确,配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了客货车日趟检制度和定期安全教育制度;
公安交巡警部门完善了8家客运公司、419部9座以上客车、515个客运驾驶员的户籍化管理档案;
公安、交通部门实施了对运输企业及其驾驶人的动态监督和管理,对10家客运超员的客运企业进行了通报并严令整改,对7名记满12分的驾驶人通知客运企业严禁其参加客运工作并建立了客运交通安全群众监督制度,督促客运企业在客车车厢内的醒目位置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公安、交通部门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要求,进入我市的危险化学品运输的5家企业、7辆运输车、15人从业人员严格审查,准入资格获得率达100%、检验率达100%,共审批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7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进入禁行区域时间路线核准凭证7份,做到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审批率达到100%;
同时,我市道路应设置危险化学品禁止通行标志11面,已设置11面,做到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行路线的禁行标志设置达到100%。

4、加强机动车安全管理,提高车辆安全性能。

我市公安交巡警部门加强对辖区内仅有的一家*机动车(摩托车类)检测有限公司进行选派民警驻站监督检查,严格督促检验机构通过计量认证,取得检验资格证书,检验人员持有经过省级部门上岗培训和统一考核的证书;
建立了完善的机动车(摩托车)登记、检验制度和管理机制,督促小型汽车以上的机动车到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登记、年检;
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进行通告。经抽查,我市载客汽车,重、中型载货汽车注册登记率达到100%,其它汽车达到98%以上,拖拉机达到80%以上,摩托车达到95%以上;
公安、教育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学校对驾驶人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签订安全驾驶责任状;
同时对全市所有学校的校车进行全面排查,对校车年检、驾驶员资质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全市148辆接送学生的车辆中,学校自购87辆中有6辆达到报废年限予以坚决取缔,长期和短期租用61辆车中有4辆车由于没有营运资质等原因予以取消。目前,我市实有校车138辆,其中学校自购校车81辆,租用车57辆均按各自辖区建立了一车一人档案;
全市11家客运企业813辆客运车辆通行于全市各镇乡(街道)村。

在各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下,形成了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科学规划、完善设施是开展好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的前提条件。

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中,我市十分重视道路交通建设管理的科学性,逐步向城市交通的现代化、科学化发展。20*年制定了《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并通过了省级专家鉴定和政府颁布实施;
2003年制定了《*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并通过了省级专家鉴定和政府颁布实施;
20*制定了《*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并通过了省级专家鉴定和政府颁布实施。上述规划的制定有效保证了我市道路交通建设管理的科学性和计划性。同时市政府还制定了交通安全年度建设、维护计划并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并逐步加大了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投资。

四、强化宣传、提高意识是开展好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的必要基础

全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创造文明、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市政府组织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明确了公安、安监、交通、农机、司法、教育、宣传新闻等职能部门的职责,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五进”活动:一是联动媒体,巩固宣传阵地。在*等路段举行了交通知识宣传咨询活动,向市民发放《市民安全防范手册》等宣传材料2000多份。三是以案示法,警醒市民。交巡警部门利用典型的交通死亡事故案例图片制成宣传挂图并调拨一辆工具车作为交通安全宣传车在全市各社区、村镇、企业和一些事故易发地段进行展播,并在客运站、码头、集镇,重要地段悬挂大幅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教育广大市民注意交通安全,适时召开全市驾驶员大会进行再强调、再动员、再部署。四是由教育、交巡警部门联合推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记分卡制度,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守法意识,从小养成文明的交通习惯,确保中小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出行安全。通过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力争做到交通安全观念深入人心,人人遵守交通法规。五是安监部门把交通安全列入“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六是农机部门结合农时特点,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七是司法行政部门将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列入普法教育计划。八是各村居普遍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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