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工商论文【五篇】(全文)

工商论文范文第1篇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的方向问题方向是根本,方向问题至关重要。它是引航灯、生命线。失去正确方向的航船不可能胜利到达彼岸,迷失正确方向的理论研究也将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坚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工商论文【五篇】(全文),供大家参考。

工商论文【五篇】

工商论文范文第1篇

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的方向问题

方向是根本,方向问题至关重要。它是引航灯、生命线。失去正确方向的航船不可能胜利到达彼岸,迷失正确方向的理论研究也将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坚持正确办会方向”是理论研究的首要问题,也就是要求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把握正确的理论研究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指导党和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理论。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这一理论体系的指导下,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不断取得创新成果,工商行政管理事业也取得了长足发展。

回顾改革开放之初,工商行政管理恢复建制,成为国家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有效监管的重要力量。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中国共产党人对计划经济、商品经济以及非公有制经济认识的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也不断创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紧紧围绕这些理论创新成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工商理论,认识到市场监管要宽严适度,强调管而不死、活而不乱、放而有度,有力地促进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发展。

在1992年至2002年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道路上取得了重大飞跃,理清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明确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工商行政管理从服务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逐步转到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认识到要正确处理经济秩序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拓宽监管领域,创新监管机制,在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作出了新贡献。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时期。中国共产党人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最新成果。这一时期,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中央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重大战略部署,坚持改革创新,并在系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工商行政管理实践经验和理论探索的基础上,形成了以“五个四”为核心内容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成果。以此为指导,工商行政管理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维护市场秩序,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由此可见,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取得的一系列重大成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所取得的重大成就,都是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直接体现。把握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的正确方向,就必须始终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扎实做好各项理论研究。当然,坚持正确的理论研究方向,还必须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实践,准确把握工商行政管理发展规律,推动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的基本要求

“深入研究工商理论”是对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提出的基本要求,也就是在研究态度、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风气上都要“深入”,要高度重视理论研究,着眼于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实践,下大力气进行深层次研究。具体来说,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入推进理论研究

理论是行动的指南,是实践的先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样,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也是推动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工商行政管理实践反复证明,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改革发展须臾离不开理论的指导。越是关系到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问题,越是需要加强理论研究。

恢复建制以来,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从无到有,由基本建立到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体系。但是与实践的需要相比,理论研究的广度和深度还远远不够,理论研究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也还没有在全系统得到应有的重视,理论研究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认识真理永无止境,理论创新永无止境。我们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理论研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形成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不断丰富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体系,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长远发展夯实理论基础。

(二)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实践破解工商改革发展难题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实践出真知。理论研究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从实践工作中挖掘题材,研究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亟待解决的监管执法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广大人民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市场监管热点问题,避免理论与实践脱节。只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解决现实问题为目的,深入实践、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解决当前问题与谋划长远发展结合起来,才能把握研究重点,丰富研究内容,才能增强研究内容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用性,才能创作出有思想深度、务实管用的研究成果。

要紧密联系“十二五”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发展规划,紧密联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实际工作,紧密联系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和挑战,紧密联系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中的重大实践问题,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在总结提炼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执法实践中的新鲜经验和成功做法基础上,找出影响和制约工商行政管理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破解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难题。

(三)端正研究态度,深入揭示研究对象的本质和规律

早在东汉时期,王充就在其著作《论衡》中指出:“涉浅水者见虾,其颇深者察鱼鳖,其尤甚者观蛟龙。足行迹殊,故所见之物异也。”时隔数千年,这句话仍然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正所谓“人之愈深,其进愈难,而其见愈奇”。只有到深水中才能看到蛟龙,同样的道理,理论研究者只有不畏艰难,沉潜到研究的深水中,扎实进行深层次研究,才能深刻揭示出研究对象的本质和规律,创造出高水平的理论成果。毛**同志指出:“调查要深入细致,既要‘身人’,更要‘心人’,蜻蜒点水,走马观花,是了解不到问题的深处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亦如此。

具体来说,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要端正研究态度,发扬严谨治学、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研究风气,

就是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真实反映实际情况,正视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积极寻找破解问题之策,防止绕着矛盾问题走;
就是要对掌握的资料进行深度加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要像蜜蜂采花酿蜜,把事物的本质挖掘出来,防止浅尝辄止、浮于表面,简单堆砌、粗制滥造;
就是要大力倡导优良文风,用朴实、生动、简明的语言撰写文章和报告,让基层同志看得懂、用得上,防止把理论束之高阁。

三、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的目标任务及其实现途径

“不断推出创新成果”明确回答了工商理论研究的目标任务,就是要坚持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多出理论创新成果,多出精品,使理论创新跟上实践创新。2011年6月,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会工作大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的若干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理论建设的总体目标,其中指出,要“全面构建具有时代特征、突出行业特点、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体系”。这一目标任务与“不断推出创新成果”是一致的,是对“不断推出创新成果”的具体阐释。实现这一目标任务的思路和途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地研究

全面构建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方方面面,涉及到多个领域、多个环节、多项工作,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这么重大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遵循先易后难,由简到繁,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推进。当务之急就是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集中全体人员智慧,力争用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分论”丛书编写工作,初步形成以《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概论》为统领,以“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分论”系列丛书为骨干的全面反映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的成果体系,为全面构建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体系夯实基础。然后在此基础上不断加以完善和充实,最终形成一整套系统、完备的理论体系。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地研究

在基本建立理论体系的基础上,要坚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思路,推动理论研究向纵深发展,不断丰富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体系。一是要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深入研究以“五个四”为核心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进一步把握市场监管规律,推动基础教材建设及学科建设。二是要加强应用对策和专业理论研究,紧密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基本职能和业务工作,深入研究努力做到“五个更加”的方法途径。统筹兼顾市场主体准入、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战略实施、广告业发展与监管、禁止传销与规范直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等各个领域的研究,找准各个领域亟待研究的主要问题,认真加以解决。

(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地研究

实践是不断前进的,指导这种实践的理论也要不断前进。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体系是创新的、开放的理论体系,“不断推出创新成果”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过程。只有不断提高理论研究水平,持续地从丰富生动的实践中汲取营养,源源不断地推出理论创新成果,使理论创新跟上实践创新的步伐,才能永葆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之树常青。特别是当今社会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繁荣时期,市场瞬息万变,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只有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才能保持旺盛生机和活力。

四、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的根本目的

“热心服务系统干部”回答的是工商理论研究为谁服务的问题。理论研究本身不是目的,用理论武装工商干部,用理论指导工商实践,使之为系统干部服务,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服务,这才是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的根本目的。

(一)用理论武装干部,服务工商人才队伍建设

理论研究的目的之一,就是要用理论武装干部。理论武装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关系到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水平的高低,关系到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全局。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要跟进一步。要在理论研究过程中锻炼干部,在理论宣传普及过程中提高干部理论素养,在理论运用过程中提高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建设高素质的工商干部队伍。一是要营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氛围,增强学习和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全系统同志深入学习和掌握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成果,丰富理论知识,提高理论素养。二是要努力使工商行政管理理论转化为广大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的普遍共识,转化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思想武器,转化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中的自觉行动。三是要培养一批理论功底扎实、业务素质良好、勇于开拓创新的理论骨干,打造一支勤奋学习、爱岗敬业、战斗力强的干部队伍。

工商论文范文第2篇

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她历史悠久、文字发达、文化面貌多采多姿。中华文明数千年绵延流传,而且从未间断,为海内外炎黄子孙所自豪。古代文献中清楚地记录了夏、商、周三个朝代。其中,夏代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王朝时代;
商汤灭夏之后建立了商代;
武王伐纣灭了商朝,又建立了周代。历史学家将夏、商、周这三个朝代,简称为"三代"。古代伟大的历史学家司马迁在《史记》一书中还清楚地记下了夏商周三代君王的世系,其中商周两代的君王世系,已被地下出土的甲骨文和金文所证实,说明三代的存在是肯定的、不容怀疑的。

可是有关中国的历史年代只能上溯到西周的共和元年,即公元前841年。在西周时期,它已处于西周晚期。在此之前的西周早期和中期的年代、更早的商代和夏代的年代就说不清楚了。很多人在编写历史时,只能按自己的认识去估算,常常写上一个"约"字或在年代之后打个"?"号,表示有关年代的不确定性。这样做是不得已的,当然也是不准确、不科学的。

早在两千年前的西汉时代,就有学者对三代的年代进行研究。以后,历代的学者仍孜孜不倦地对三代年代进行探索。到了近代,还吸引一些国外的汉学家也投身到三代年代学研究的行列之中。他们在利用历史文献的同时,还尝试引入天文学的方法对天象材料进行计算,试图在三代的年代学研究中取得突破。不过,过去的研究者所用的手段比较单一,基本上是凭个人的力量进行研究,难度极大。虽也提出了各种结果,但受材料的局限和方法的不完备,缺乏必要的证据而不能形成共识,致使三代的年代一直未能解决。

中国古代留下了极为丰富的文献资料,包括不少涉及三代年代与天文历法及天象的资料,这是研究三代年代的重要素材。以往的研究,主要靠这些材料进行年代学研究。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以来,近代考古学传入中国。以后的几十年间,中国考古学获得飞速发展。对三代遗存的研究、特别是对三代物质文化的分期研究中,取得了重要成果,建立起代表遗存早晚的文化分期序列。虽然它们只说明遗存间的相对早晚,但它包含有重要的年代信息。从这个分期序列中采选含碳样品进行碳14测年,就可得到与分期序列一致的年代序列。这就使原本反映相对早晚的分期序列,形成有一个个年代数据支持的年代框架。因此,将考古学研究的成果与高精度测年相结合,为我们找到了另一条研究夏商周年代的途径,使三代年代学研究进入新阶段。近20年来,随着考古材料的不断积累,分期研究的成果在实践中得到检验;
碳14测年技术的不断改进,使精度大为提高;
历史学、古文字学、天文学等学科的研究也取得长足进展。因此,用多学科协作、联合攻关的形式研究三代年代的条件逐渐成熟,建立三代年代框架已成为可能。

1995年秋,时任国务委员、国家科委主任的宋健邀请在京的历史学、考古学、天文学和从事碳14测年的物理学家们一起座谈,提出用多学科协作、联合攻关的形式,研究三代年代的问题。与会学者也认为研究三代年代、制定夏商周年表,是各学科学者的共同愿望,已具备了进行三代研究的基本条件。继而就"夏商周断代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可行性进行研究论证。1996年5月16日,李铁映、宋健代表国务院宣布国家"九五"重大科研项目"夏商周断代工程"启动。这是中国第一个由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结合、对重大学术课题进行联合攻关的项目。它的目的在于发挥各学科的优势,把200余位学者组织在"工程"设置的9个课题之中,用不同方法、从不同方面进行研究,将夏代、商代和西周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以前的年代框架建立起来。"工程"的实施,改变了过去以单一学科或单一手段进行研究的状况。采用多学科交叉、联合攻关的形式,以期对中国历史上处于文明早期阶段的三代年代学研究有所突破,使中国的历史纪年向前推进一大段,为进一步开展文明探源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经过4年的努力,"工程"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来自不同学科的学者们在各自进行的研究中,在一些关键点上获得突破,建立起三代的年代框架;
并对商后期和西周列王的年代进行推断,在年代学研究中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重大进展。

二、"夏商周断代工程"的具体目标是什么?

"夏商周断代工程"的总目标是制定有科学依据的夏商周时期年代表。根据夏商周时期各阶段积累的材料不同,确定以下具体目标:

1.西周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以前各王,提出比较准确的年代;

2.商代后期武丁以下各王,提出比较准确的年代;

3.商代前期,提出比较详细的年代框架;

4.夏代,提出基本的年代框架。

三、为实现上述目标,"工程"采取哪些研究途径?设置哪些课题?

夏商周断代工程是由历史学、天文学、考古学、碳14测年技术等学科的专家学者联合实施的系统工程。它的研究途径主要有两条:

1.对传世文献和甲骨文、金文等古文字材料进行搜集、整理、鉴定和研究,对有关天文历法记录通过现代天文计算,推定其年代。

2.对有典型意义的三代遗址、墓葬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期研究,并作必要的发掘,取得系列含碳样品,进行常规(液闪)和AMS(加速器质谱计)法的碳14年代测定。最后对各课题通过以上两条途径及其它方法得出的结论进行综合,使研究进一步深化,得出尽可能合理的三代年代学年表。

"工程"设置9个课题,最初设置36个专题。在实施过程中,根据需要又增设了8个专题,共计44个专题。这9个课题是:

1.有关夏商周年代、天象、都城文献的整理及可信性研究;

2.夏商周天文年代学综合性问题研究;

3.夏代年代学研究;

4.商代前期年代学研究;

5.商代后期年代学研究;

6.武王伐纣年代的研究;

7.西周列王的年代学研究;

论文话说夏商周断代工程来自免费

8.碳14测年技术的改进与研究;

9.夏商周年代研究的综合与总结。

四、碳14测年的原理是什么?为什么选择这一技术来解决三代年代?

自然界存在3种碳的同位素,它们的重量比例是12:13:14,分别用碳-12、碳-13、碳-14来表示。前二者是稳定同位素。碳-14则有放射性。它在大气中存在,在大气高空层中,因宇宙射线中子和大气氮核作用而生成。它在大气中与氧结合成C4O2分子,与二氧化碳(CO2)的化学性能是相同的。因此,它与二氧化碳混合一起,参予自然界的碳交换运动。它因光合作用而被植物吸收、并贮存在植物之中。人和动物需要食用植物,于是也在人体和动物体内存留。生物在存活期间,他们不断地从大气中获取这种放射性碳。但是任何一种动物或植物一旦死亡,它就停止吸收,而且会使存留体内的这种放射性碳不断减少。大约在5730年间,它的含量可以衰减一半。因此,物理学家将5730年称为"半衰期"。由此可知,只要用仪器测出树木、谷物、人骨、兽骨等生物遗骸中现有的碳-14含量,与它原始的碳-14水平相比,就可以推算出它们在多少年前死亡,进而可以推断与它们共存的遗存(诸如建筑遗址、墓葬或其它遗物)距今已有多少年了。

在考古界用于测定年代的方法有好多种,如古地磁断代法、钾─氩法、裂变径迹断代、陶器热释光(TL)法断代等。但它们的精度不高,误差较大,不能用于历史时期的年代测定。碳14测年技术在过去的半个世纪内取得长足的进步,特别是近二十年来因技术改进、精度得到提高,使历史时期的年代测定成为可能。在"工程"启动之前,我们一些同志就在考虑利用考古学分期成果提供的年代信息,采用碳14测年技术对三代年代进行研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藉考古信息所作的碳14测年,在三代年代学研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构架夏商周年代框架作出了重要贡献。

五、碳14测年技术几十年前就已出现,为何到近年才用于三代年代学研究?

碳14测年技术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已出现。中国在60年代引入这一技术,并于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建立了第一个碳14实验室。最初测出的年代数据公布以后,立即受到考古界的普遍重视。诸如当时围绕仰韶文化的半坡类型和庙底沟类型孰早孰晚的争论,因测定的年代作了客观的说明,自然而然地平息下来。到了70年代,测定的碳14年代数据越来越多,各地的史前考古学文化遗存几乎都测有一批年代,使新石器时代各考古学文化的谱系,在年代学研究的基础之上得以建立。这一成果非常重要。碳14测年技术引入考古学,被认为是史前考古的一次革命。

可是,当时的碳14测年技术的精度还不够高,误差比较大。史前时期的社会生产力比较落后,社会发展的速度和文化面貌的变化都较缓慢,这些误差在测定史前时期的遗存时,并不显得很突出。但历史时期的情况就不同了。一个历史事件在很短的时间内发生,每个事件都需要用一个准确的绝对年代来说明。如果就这个事件给出的年代,误差达100年甚至更多,那就没有意义了。所以,在测年的精度还不具备研究三代年代时,这项研究就不可能被提上日程。

进入九十年代以来,碳14测年技术有了很大改进,精度大为提高。"工程"实施期间,常规碳14的测年精度已达到0.3%。加速器质谱计的测年精度达到0.5%。另外,采用系列样品与树轮校正曲线拟合,使碳14测定的年代数据换算成日历年时,也提高了精度。在这种情况下,开展三代年代学研究的条件基本成熟了。

六、什么叫树轮校正曲线?怎么进行校正?

树木在地球上生长时,它的树杆每一年都长一轮,称为树轮或树木的年轮。每棵树的截面上,都可以看到一圈又一圈的年轮。从树心到外缘数出多少个年轮,即可知道它的树龄有多少年。如果找到一棵大树,在它的断面上数出5000个年轮,说明它的树龄有5000年。不过,实验证明,从这棵大树的不同年轮取样作碳14测年,所得的碳14年代与树轮的实际年代是有差别的,它们的实际差距从2000年内基本一致,到五、六千年前偏近约800至1000年。因此,各国的科学家们在准确测定树木年轮的年代之后,将碳14年代与精细的树轮年代学方法进行比较,从中找到了误差的规律,并用树轮对碳14年代作了精确校正,这就是树轮校正方法。现在已经可以用近万年的树轮,去校正碳14测定的年代。经过校正的年代代表了被测物质生长的日历年代。

出现上述差异是由于大气中的碳14浓度并非一成不变。诸如太阳黑子爆炸、火山喷发等各种因素,都可以使大气中的碳14的浓度发生变化。这就决定了在碳14年代与树轮年代的校正的坐标图上,出现的是一条曲线(如果碳14的浓度一致、没有变化的话,出现的应是直线)。建立碳14年代的校正曲线,是很繁重的一项工作。1965年问世的树轮校正曲线几经改进,综合1000多对由不同实验室测定的数据,建立了统一的曲线和表。1998年建立的高精度树轮年代──碳14年代校正曲线,目前被确认为国际通用。

过去在将含碳标本测得的年代数据作树轮校正时,往往是单个数据与曲线拟合。由于曲线的一些部位作锯齿状,拟合时的范围较大,因而误差也较大。这次改用系列样品测得的若干年代与树轮校正曲线拟合,效果就不一样了。由于若干个成系列的数据的连线也是曲线,将它与树轮校正曲线拟合,成了曲线与曲线的拟合,这使校正误差明显缩小。"工程"中测定了数百个碳样,并用上述方法进行拟合。实践证明,用考古学家提供的、早晚成系列的含碳样品进行碳14测年,将这些年代数据与树轮校正曲线拟合,其误差比过去大为缩小。这就确保了所得日历年代的准确性与可信性。

七、能否以实例说明上述方法在解决年代方面的作用?

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以前的西周时期年代,是"工程"中采用多学科联合攻关的重点之一。"工程"实施过程中,北京房山琉璃河墓地依墓葬所分的三期六段,提供了系列样品。三期代表了西周时期的早、中、晚期,分段是指每期遗存中还有相对早晚的遗存。它们的年代跨度从西周初至西周末。这些含碳样品用常规碳14方法测年,得到了与考古分期序列完全一致的年代序列:

西周早期(1)1040─1006B.C.;

(2)1015─950B.C.;

西周中期(3)960─918B.C.;

(4)935─850B.C.;

西周晚期(5)852─810B.C.;

(6)820─750B.C.。

从上述年代可以看到:西周时期的年代约当1040─750B.C.。这三期的年代早晚有序,与考古分期序列完全对应、没有矛盾。

诚然,就西周年代而论,靠一个地点测得的年代,还不足以作为西周年代立论的依据。因此在陕西长安的丰镐遗址、山西曲沃的天马──曲村遗址乃至琉璃河遗址的居住址等相关的西周时期遗存,也依它们的分期作了碳14测年。鉴于这几个地点的早中晚期能够对应起来,所得的年代与遗址的分期一致,也与琉璃河墓地早中晚期测得的年代一致,由此可以说明,依遗存的分期成果而构架的西周年代框架是可信的。

当然,上述年代之准确性,还需与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衔接而得以确认。天马──曲村遗址的晋侯墓地中的8号墓的测年解决了这个问题。

晋侯墓地的8号墓中出有晋侯苏编钟,钟铭上刻有"唯王三十又三年"的纪年。从随葬物品可以判断该墓为西周晚期遗存。但西周晚期诸王中在位超过三十年的只有厉王和宣王。那么,此墓究竟是厉王还是宣王呢?学者们的看法很不一致。

从墓中采选的木炭和骨头用常规碳14测年,经树轮校正曲线拟合后得到的日历年为808±8B.C.。这一年代与琉璃河墓地所分第三期(西周晚期)的年代范围没有矛盾。按《史记·晋世家》记载,晋侯苏死于周宣王16年,即公元前812年,与测年结果十分接近。但这一结果的价值,不只是解决了晋侯苏钟上所记的"唯王三十又三年"乃厉王之纪年,从而平息了一场争论;
它还把"工程"中测得的西周年代框架与公元前841年自然地衔接起来。这就把"工程"建立的三代年代学框架,落在841B.C.这个基准点上,三代的年表将以此为基点往前延伸。足见碳14测年得到的年代,其可信度是很高的。

八、武王克商的年代涉及商周分界,这个年代碳14测年能解决吗?

武王克商的年代在三代年代中的位置十分重要,因为它涉及商周两代的分界。两千年来有不少学者对它进行研究,力图对这个年代有个准确的说法。但因以往的研究受材料与手段的局限,虽然提出了至少44种说法,均因证据不足而未能形成共识。这44种说法中,最早的为1130B.C.,最晚的为1018B.C.,前后相差112年。"工程"启动以后,将这个问题作为重点,专门设有一个课题,组织各学科的学者进行攻关。根据考古学提供的年代信息,常规碳14测年提供的第一个日历年就是武王克商的年代范围。

1997年在丰镐遗址的发掘中,发现了一组可以分期的典型文化层。最下层的窖穴(编号为H18)中出土许多文化遗物及木炭、兽骨和炭化小米;
从陶器等遗物可判定是先周文化晚期遗存。它的上面分别叠压有西周初期的文化层(T1第4层)、西周早期的两个窖穴(H16、H11)、西周中期的两个窖穴(H8、H3)和文化层(T1第3层)。由于H18与第4层之间没有发现因自然原因堆积的地层,表明H18与第4层是当时的居民在此活动期间持续形成的。它们形成的时间应在武王克商事件的前后,或者说,武王克商事件发生在使用H18这个窖穴与第4文化层堆积形成的年代范围之内。考古学家从这一组单位中分别采选含碳样品,用常规碳14方法测得的年代、经拟合换算成日历年后,得到了它们所跨的年代为1050─1020B.C.,提出武王克商的历史事件,应在这一年代范围之内。

"夏商周断代工程"是个系统工程。一个年代范围的正确与否,除了看这个年代的立论依据是否可靠外,还要看它与之相关的年代是否与之衔接或不矛盾?对此,可将它与相关专题测得年代进行对比,在比对中予以检验:

安阳殷墟第4期(商王帝乙、帝辛时期)的年代为1080─1040B.C.;

琉璃河西周初期的年代为1040─1006B.C.;

天马──曲村西周早期的年代为1020─970B.C.。

由上述不同地点测得的年代可以看到,它们之间前后衔接、没有矛盾。说明为解决武王克商的这一事件而测得的年代范围是可信的。

特别要提到的是:在整合过程中,曾有人提出武王克商的年代范围只有30年是否短了一些?为此,碳14课题组的同仁专门进行复核,先后提出了30多个假说进行演算,结果证明这个年代范围是不可推移的。

利用考古学家提供的年代信息,经碳14测年获得的武王克商的年代,虽然不能确指在哪一年,但给出的年代范围把原来的112年缩短为30年,这不能不说是个重要成果。

九、将公元前1046年定为武王克商年的根据是什么?应该怎么看待这个年代?

武王克商年代范围的确定,为最后推定商周分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这一绝对年代的提出,主要是依据文献中有关克商时的天象记录、由天文学家计算而提出的。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在陕西临潼出土的一件青铜器(利簋)的铭文中,记录了武王征伐商纣的事迹。"武王征商,唯甲子朝",明确记录了克商的那一天是甲子日,证明传世文献中记载的克商那一天的干支"甲子"是正确的。"朝"字指早晨。"岁鼎克闻夙有商"句中的"岁"字,张政教授认为是岁星,即木星;
"鼎"作"当"解,指岁星正当其位,即周的星土分野鹑火。

《国语·周语下》记有伶州鸠的一段话:"昔武王克商,岁在鹑火,月在天驷,日在析木之津,辰在斗柄,星在天鼋",把克商时的天象记的很清楚。天文学家根据所记的日月星辰的位置进行计算,得出了武王克商发生在1044.1.9B.C.和1046.1.20B.C.两个结果。这两个结论均有合理之处,差别在于对金文中使用的纪时词语(习称月相)的理解不同。鉴于1046B.C.说与推定西周王年时对纪时词语的理解一致,选用了这一结论。

武王伐纣是商周两代的分界,应有一个绝对年代来表示。在1050─1020B.C.这一范围内,可以选为武王克商年的还不止这两个年代。例如,有一种算法是取古本《竹书纪年》所记西周积年257年说,由平王东迁之年、公元前770年上溯257年,得公元前1027年为武王克商之年。这一说法也不能说没有道理。不过,综合各种条件,特别是考虑到西周列王研究中的一些条件,选择1046B.C.说是几种说法中相对较好的一个。如果将来有新的材料证明其它说法比这个结论更为合理,届时可予以变更。

十、西周列王的年代是怎么推定的?

西周列王年代的推定,也是多学科交叉协作的产物。由于要对每个王世的在位时间有个具体的年代;
而每个年代的确定,又涉及许多方面的问题,所以这项研究的难度是很大的。上面提到的北京房山琉璃河、山西曲沃的天马──曲村等西周遗址中,根据考古分期采选的碳样所作的碳14测年给出的年代,虽然不能直接给出每个王的年代,但早中晚期的划分也涉及王世。如西周早期包括武、成、康、昭四个周王;
中期包括穆、共、懿、孝、夷五个周王;
晚期为厉、共和、宣、幽诸王世。所以上述年代对具体王年的推定也是有意义的。

具体王年的推定,主要依据西周有铭青铜器中的纪年铭进行历日推算而给出的,有的则是根据文献资料进行天文学研究而确定的。前者是在考古学家对西周青铜器进行分期研究的基础上由天文学家进行演算后推定的。

在西周的有铭铜器中,有不少铜器都记有年、月、干支(日)和纪时词语等内容。但并不是每器中都记有这四个内容,只有约60件铜器的铭文中,有年、月、干支、纪时词语这四项内容。这次就以这些"四要素"齐全的铜器为素材,在分期的基础上推定王世、再作历日推算,以检验推论的可靠性并推算其年代。

在这"四要素"中,年、月、干支(日)是不难理解的,但加上"初吉"、"既生霸"、"既望"、"既死霸"这四个纪时词语,就有一个如何理解的问题了。以往将它们都称为月相,理解为每月中人们看到月亮时月面盈亏不同而分别用四个词称呼之,所以出现了四分说、定点说、二分二点说等不同解释。"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这些说法排入历谱进行推算,发现均有不合理之处。后据西周晚期铜器铭文进行归纳,提出以下认识:

初吉,出现在初一至初十。

既生霸、既望、既死霸均为月相,"既"表示"已经","望"即满月,"霸"指月球的光面。既生霸指新月初见至满月;
既望指满月后月面尚未明显亏缺;
既死霸指月面亏缺到月光消失。目前推定的王年,就是按上述理解将四要素俱全的铜器铭文进行历日推算而提出来的。不过,上述理解虽在总结前人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但仍有三件铜器排不进去。是铭文中的干支记错了还是上述解释有缺陷?只能留待以后发现新材料后再作进一步研究。同时,铜器铭文中记述的某王多少年,只说明他至少在位多少年,却难以断定他的实际在位年。但因无法搞清他的实际在位年,因此目前推定西周列王的在位年中,有的王年可能因新资料的出土而在未来的岁月中会有变动。不过,由于多学科协作而对各种可能作了详尽的研究与计算,它比以往的研究有不少改进、结论也更趋合理。其中,有些年代的推定还是有依据的。"夏商周断代工程"是个系统工程,年代框架的建立,当然要有若干基点作支撑。

例如:古本《竹书纪年》中记有"懿王元年天再旦于郑"的内容。所谓"天再旦"是指天亮了两次。有人认为是在天亮之际发生日食而引起的,并推算出这次日食发生在公元前899年4月21日。郑地在今西安附近,距西周时期的都城丰镐不远。1997年3月9日,我国境内发生本世纪最后一次日食,在新疆北部正好是天亮之际。为此,"工程"组织天文学家在那里布网实地观测,看到了日食前天色已明、日食发生后天色转黑、日食结束天色复明的全过程。从实地观测证明:"天再旦"为日全食记录的说法是可信的;
西周晚期懿王元年在郑地看到的天再旦天象是公元前899年4月21日的日全食的推算是正确的。这样,将懿王元年定为公元前899年是合理的。这一年代的推定,可以作为西周王年研究中的一个支点。

再如:前面已经提到的晋侯墓地中8号墓的年代的确定,可知晋侯苏钟所记的"唯王三十又三年"乃厉王的纪年。它说明厉王在位不会少于33年,可证《史记·卫世家》和今本《竹书纪年》所记厉王不足30年是错误的。据《史记·周本纪》记载厉王为37年。另有一件善夫山鼎,它的铭文中铸有"唯三十又七年"的纪年。由这件铜鼎的形制、纹饰与颂鼎相近,属厉王时器,可证厉王37年说可信。今取共和当年称元说,厉王37年为841B.C.,则厉王元年为877B.C.。

此外还有一些支点,这里就不一一介绍了。

十一、商后期的年代学研究中,甲骨文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商后期年代学研究中,主要依据殷墟文化分期(四期)和甲骨文分期(五期)的研究成果。我们从每期遗存中采选系列含碳样品进行碳14测年,所得年代数据经过拟合、换算成日历年后,得到两个与分期序列一致的年代序列。由于这两个分期序列中所断的王世可以对应起来,所以在两个年代序列的比对中,不仅可以建立商后期武丁至帝辛的年代框架,也可为推定武丁至帝辛的王年打下基础。

在几十年的研究过程中建立的甲骨文分期,每一期都可与商代王世对应起来:第一期为武丁时期;
第二期属祖庚、祖甲时期;
笫三期为廪辛、康丁时期;
第四期为武乙、文丁时期;
第五期为帝乙、帝辛时期。根据安阳殷墟发掘的文化遗存进行的分期(四期),因一些单位中出有可以推断王世的甲骨卜辞,因而可推定其相应的王世:第一期的早段约当盘庚、小辛、小乙时期,晚段因伴出组、午组卜辞而推定为武丁早期;
第二期遗存中出土铸有妇好、子渔等宾组卜辞中的人物,推断为武丁晚期,下限可到祖庚、祖甲二王世;
第三期地层中出有康丁、武乙的卜辞,故推断与廪辛、康丁、武乙、文丁同时;
第四期则与帝乙、帝辛时期相当。因此,只要取样合格、测年的精度得到保证,所得的两个年代序列例应对应起来。"工程"实施过程中,在殷墟文化四期遗存中采集的碳样用常规碳14测年,得到的日历年代为:

第一期早段:1370─1260B.C.;

第一期晚段:1261─1239B.C.;

第二期:1255─1200B.C.;

第三期:1205─1070B.C.;

第四期:1087─1036B.C.。

依据甲骨分期所采的107个碳样,目前只测了三分之一,数据太少。由于制样方面的原因,有的数据还出现明显偏早的现象。所以,有关商王在位年的推定,还需等到测年工作全部完成后才能研究。不过,现已提供的年代序列,与常规碳14测定后建立的年代序列还是一致的,有关廪辛至文丁的年代与上述第三期的年代基本吻合,说明依据殷墟文化分期、用常规碳14测年方法建立的商后期年代框架,是合理而可信的。

十二、天文学家利用天象记录在商后期年代学研究中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

天文学在商后期年代学研究中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突出地表现在天文学家依据宾组卜辞中记录的五次月食,为推定武丁的年代作出了贡献。

宾组卜辞中记录的五次月食,都属发生后记录的验辞,它的可信度在学术界是公认的。宾组卜辞比组、午组卜辞略晚,其年代约在武丁时期或晚至祖庚之世。近二十年来,古文字学家在对甲骨文进行分期、分类研究方面有不少新进展,对这五次月食的先后次序也提出了一些看法,有些看法在一些学者中相当接近。这次在古文字学家的参与下,天文学家依以下排序而计算的年代最值得重视。这一组月食的年代为:

癸未夕月食1201.07.12B.C.

甲午夕月食1198.11.04B.C.

己未夕皿庚申月食1198.11.04B.C.

壬申夕月食1189.10.25B.C.

乙酉夕月食1181.11.25B.C.

按这一组年代,可以推断武丁之世的年代范围为:

1.1239─1181B.C.(即假设这五次月食都发生在武丁之世);

2.1250─1192B.C.(即为一些学者主张的壬申、乙酉两次月食发生在祖庚之世)。

由于月食发生的频率较高,世界上每个地方几乎每年都能见到一次月食,所以用月食计算年代比用日食计算年代的困难大得多。对上述五次月食的排列,可以有许多不同的次序,必然会得出许多种不同的结果。为此,有关专题组对可能出现的情况都一一作了研究与计算。此外,己未夕皿庚申月食中的"皿"(向)字的释读,学者们有不同看法等等,这都增加了研究的难度。不过,武丁是个有名的君王,文献中对他在位59年多无异议。任何排序组合的年代范围只要超过59年,即可排除在外不予考虑。按文献记载,盘庚迁殷至商纣灭亡的总年数有273年、275年、253年、251年诸说,那么武丁至商纣的年代必少于275─251年。上面推定的武丁年代的可信度,将由克商之年上溯,少于上述总年而得以论定。再说,在1400─1160B.C.这一期间安阳可以看到的月食,其干支为甲午的月食最早为1229B.C.。因此,即使不采用新的甲骨分类排列月食次序,这五次月食中推定的年代即使只有一、两次是对的,武丁在位的年代范围也不会有大的变化。更重要的是,以武丁时期的遗存进行测年换算成日历年后,其年代与月食计算所得的年代是一致的。前面已经谈到,武丁早期的一个年代为1250±11B.C.,武丁晚期至祖甲时的年代为1255─1200B.C.,说明用宾组卜辞中五次月食用天文学计算所得的年代是可信的、准确的。

武丁年代的推定,不仅解决了这一古代君王的在位年代,而且可以推定盘庚迁殷的年代不会超过公元前1300年。它还证明用文化分期提供的信息测得的武丁至帝辛的年代框架是合理的。这一年代框架的建立为武丁至帝辛诸王在位年代的研究确定了范围。

十三、除了上述方法,历史学家在商王年祀的研究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历史学家依据甲骨文中黄组卜辞和晚商青铜器中记有时王年祀的材料,对晚商时期的周祭祀谱作了复原研究,就商代末年的文丁、帝乙、帝辛这三个商王的在位年作了推断。这也是一项有价值的探索。

近二十年间的研究表明,黄组卜辞是文丁、帝乙、帝辛时期的遗物。研究者以有关材料中年祀、月名、干支、祀典名、祖先名齐全的的那部分材料为基础,将没有年祀,但有月名、干支、祀典名、祖先名或单记其中一项内容的材料都收集一起。利用这145件资料,对商末三王的周祭祀谱作了复原研究。

从甲骨卜辞的内容可以看出,商代王室、贵族对祖先的祭祀极为重视。他们用五种祀典对上甲以后的祖先轮番地、周而复始地进行祭祀。这种祭祀还一个王世接着一个王世持续不断地进行,并在甲骨卜辞中记录下来。黄组卜辞中以五种祀典对祖先轮番祭祀一周需要36旬或37旬(二者基本上是相同安排的,但有时也有错漏或连续进行的)。由于两个周期与两个太阳年的时间相当,因此,利用卜辞等有关材料排出周祭祀谱,算出某一王世举行了多少个祭祀周期,理论上是可以推定某王的在位年数的。

经过排谱研究,得到了文丁时举行过11个36旬型周期、11个37旬型周期,总计22个祭祀周期,因而推测文丁在位22年。帝乙时也有11个36旬型周期和11个37旬型周期,共22个祭祀周期。但帝乙22祀与帝辛元祀不能接合,他的在位年当大于22年。帝辛时举行了13个36旬周期、21个37旬周期,合计34个周期。这里,36旬周期与37型周期的数量不等,原因何在,尚需研究。但34个祭祀周期的存在,提供了帝辛在位年或为34年的可能。

历史文献中对上述三个王世的在位年也有记载,如文丁有3年、13年等说;
帝乙有9年、37年说;
帝辛有33年、52年等说。但这些古籍的成书年代较晚,资料来源也不甚清楚。甲骨卜辞和金文材料均为商代遗存,是当时的记录,其可信度显然比前者要高。所以,借这些宝贵资料去研究商王的年代,应是我们研究时的首选方案。

甲骨文和金文中记载的某王几祀、月份、干支及祀典名等内容,其"隹王几祀"是指某王在位的第几年。商人使用的是阴阳合历,月份是大小月相间排列的,大月一般为30天,小月是29天,有连大月和闰月。在上述三个周祭系统中有的相当紧密,如帝辛二祀至十一祀的材料。已知这一期间没有十三月的记载,而有年中置闰的证据,表明月份与季节基本上是对应的。因此,为进一步检验上述推论的准确性,用天文方法将有关材料排入具体的历日之中,看看能否排进去或哪些年份的材料可以放进去。假如能够排入具体的历日之中,可以提供有关王年的具体日历年的参数。由于周祭周期、干支周期与月份周期之间存在一定关系,所以两个祀年、月份、干支、祀典名和被祭先祖名齐全的材料之间相距的日数、闰月和闰旬数都可以推算出来。推算帝辛周祭系统的可能年代时,以十一条祀年、月份、干支、祀典名和被祭先祖齐全的材料为基点,对二祀至十一祀周祭祀谱在历日中的位置作了推算。推算结果,在1100─1050B.C.之间,帝辛元祀的可能年份有1100、1095、1090、1080、1075、1070、1065、1060B.C.等8个。基于克商年选定为1046B.C.,帝辛元祀为1075B.C.的话,则帝辛在位为30年。

用同样的方法对帝乙与文丁的材料作了推算。结果得出帝乙在位26年或36年两种可能。今取帝乙26年说,则帝乙元祀为1101B.C.。文丁在位年的推算,因材料较少,不能提供有价值的年代。

总之,历史学家的研究结果,经天文学家的检验,使有关结论更具说服力。这是多学科合作中提出的一条新思路。尽管用不同方法得到的结论在表面上不甚一致,但用排入历日的方法──即使排入的是一小段(如帝辛二祀至十一祀)──那也是说明问题的。因为它印证了所排的周祭祀谱是合理的(哪怕是一部分合理)。目前虽还不能给出在位多少年的明确结论,但从设定的条件下算出若干个年份可供参用,实际上已经排除了许多不合条件的年份。所以,只要对所用材料的年代判断正确;
运算的方法科学、精确;
对相关条件的设定符合商代历法的实际情况,其结果应该是可信的。

十四、商前期和夏代的年代为什么没有像商后期和西周那样对王世有较明确的说法?

这是由于材料不足而造成的。在商前期和夏代年代学研究中,没有商后期中可以利用的大量甲骨卜辞;
也没有西周时期有一批可供分期断代的有铭铜器和"四要素"齐全的铭文材料。这一状况,就决定了在商后期和西周年代学研究中使用的方法不可能在夏代或商前期的年代学研究中使用。

夏与商前期的考古发掘与研究工作也做得不少,有关分期基本上也被学术界同仁所认同。但是有两点与商后期和西周时期的考古是不同的。

1.虽然夏代的世系(十四世十七王)在《史记·夏本纪》中记得很清楚;
商前期自成汤至盘庚诸王世系在《史记·殷本纪》中也交代得很明白,但因夏与商前期考古遗存中缺乏上面提到的可以推断其王世的甲骨卜辞和青铜器铭文资料,使有关分期不能像商后期或西周时期的那样,与王世直接联系起来。由此而来的是,依据文化分期提供的含碳样品在作碳14测年、换算成日历年代后,这些年代也不能与王世联系起来。

2.对考古学文化的属性和某些分期的认识在学术界未获共识。诸如:是根据文献中记载的夏、商古都去推定考古学文化的族属、进而推定哪些是夏文化、哪些是早商文化?还是用考古方法从已知的考古学文化中进行分析,去划分夏商文化的分界,进而去论定哪种考古学文化是夏代文化?夏代文化与商代文化是同源还是各有源头等等,目前都存在分歧。在缺乏文字等实证的情况下,这些分歧无法得到统一。在夏代和商代的分界还未解决的情况下,当然不可能就它们的王年等开展研究。基于上述原因,在"工程"的可行性报告中,有关夏代和商代前期在年代学研究中的目标与要求,跟商后期和西周的目标与要求有所不同,就是这个道理。

十五、目前公布的夏代与商前期年代框架是怎么推定的?

为了保证碳14测年的高精度,物理学家们对古代遗留下来的的树木,按年轮取样后分别进行测年,其最外缘的年代应为该树死亡的年代,借此可推定与它共存的文化遗存的年代。由于从古代树木的年轮中取样,它的系列样品与建立树轮校正曲线的依据同为树木之年轮,拟合时的精度高,所以它的年代可视为年代框架的重要支点。北京琉璃河1193号大墓中所用木椁的椁板外缘测得的年代就是一例。在郑州商城发掘的一口水井中用作井架的古木,因长期泡在水中,古木的保存情况极佳,有的部位还能看到树皮。采集后用不同树轮的样品作碳14测年、经树轮校正曲线拟合换算成日历年,判定古树的砍伐年代为1400±8B.C。根据考古分期,水井属二里岗上层一期。这样,用这口水井井架测得的年代,可以推定二里岗上层一期遗存的年代。它作为商前期年代的一个基点,对检验其它年代具有重要的意义。

由于学术界对在河南偃师和郑州发现的两座城址均属商代前期的城址的认识甚为一致,所以把这两座城址作为研究商前期年代的对象是不错的。"工程"实施过程中将这两座城址列入专题,对它们的文化遗存作了分期研究,并分别采选系列含碳样品进行碳14测年。测年组将碳14年代换算成日历年后,得到了两个与分期序列一致的年代序列。郑州商城的年代为:

二里岗下层一期:1580─1478B.C.;

二里岗下层二期:1485─1415B.C.;

二里岗上层一期:1429─1392B.C.;

二里岗上层二期:1390─1210B.C.;

偃师商城的年代为:

第一期一段:1600─1560B.C.;

第一期二段:1532─1486B.C.;

第二期一段:1500─1461B.C.;

第二期二段:1467─1387B.C.;

第三期:1380─1260B.C.。

这两个商城的分期是相对一致的。即从考古分期的角度判断,偃师商城第一期二段至第三期,与二里岗下层一期至二里岗上层二期遗存的面貌、特征相对一致,它们的年代也应相当。这样,它们的年代与分期是否一致,可以在比对中进行检验。从上述结果可以看出,这两个年代序列与分期是相对一致的,因而都是合理的。

作为探索夏文化的主要对象──偃师二里头遗址的测年结果也已给出,它们的年代为:

第一期:1780─1730B.C.;

第二期:1740─1590B.C.;

第三期:1610─1555B.C.;

第四期:1564─1521B.C.。

上述三个城址的年代都已给出,它们的年代早晚已经清楚,有关夏商的分界应在那里划分的问题就摆在面前了。

关于夏商的分界,学术界的看法存在严重分歧。这些看法涉及夏代文化的内容,即哪些遗存是夏代文化的问题。目前对夏商分界的看法有:

1.二里岗下层一期为商文化,二里头一至四期为夏代文化;

2.二里头四期和二里岗期均为商文化,二里头一至三期为夏代文化;

3.二里头三、四期和二里岗期均为商文化,二里头一、二期为夏代文化;

4.二里头二至四期均为商文化,二里头一期为夏代文化。

鉴于上述看法的不同,有将夏商文化的分界有划在二里头四期至二里岗期之间的;
有的划在二里头三、四期之间;
有的划在二里头二、三期之间;
也有人划在二里头一、二期之间。从上面的年代可以看出,三个地点的年代是合理的;
那么夏商分界以第3种意见为合理,即应在二里头文化的第二、三期之间划分夏商的分界。二里头文化第三、四期遗存的年代已进入商代纪年,1、2两种看法的立论,显然缺乏年代学依据。

但因种种原因,对此没有形成共识。因此,目前的夏商分界是以1046B.C.为基点,用文献所记的商代积年上推、取整估定的。商的积年有576年和496年等说,取前者为1622B.C.;
取后者则据《通鉴外纪》注所引是"二十九王",缺帝乙、帝辛二王。按商后期年代研究课题组推算商末这二个君王的年代为26年和30年,合计为56年,则商积年为526年。由1046B.C.上推526年为1572B.C.,现取整估定为1600B.C.。

夏商分界不能解决,夏的年代就更难推定。目前采用的年代是从1600B.C.上推,加上夏的积年来估定。夏代积年有471、472、431、432年等说法。后两种说法有人指出系未计羿、寒浞代夏的"无王"阶段所致。故取471年说,为2071B.C.。取整估定采2070B.C.年说。应该说,无论是1600B.C.还是2070B.C.,这两个年代都是估定的。它们虽有合理的成分,但还需在今后的年代学研究中继续探索研究。一旦夏商分界的问题得到解决,对夏代文化的认识有了共识,那时将会提出更合理、可信的年代学结论。

十六、历史学与天文学在夏代年代学研究方面发挥什么作用?

在开展夏代年代学研究时,也设立专题对文献中记载的仲康日食和夏时五星聚的内容进行研究。

关于仲康日食,《左传》昭公十七年引《夏书》记有当时的天象:辰不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史记·夏本纪》和《尚书·胤征》也记有此事。长久以来,这条记录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日食记录。自梁代虞邝认为这次日食发生于仲康元年以来,已有13种说法。"工程"设有专题对这13种说法进行了复核与验算,发现都有问题。经计算,在2250─1850B.C.之间,在今河南洛阳地区可以看到的大食分日食有11次,其中2043.10.3B.C.、

2019.12.6B.C.、1970.11.5B.C.、1961.10.26B.C.这四次均可作夏初年代的参考。

关于禹时五星聚的记载,见于《太平御览》卷七引《孝经钩命诀》:"禹时五星累累如贯珠,炳炳若连璧"。有学者计算1953.2.26B.C.有一次很好的五星聚会。"工程"设有专题对此也进行了核算,证实这一天发生的五星聚会是迄今5000年中最难得的一次。土星、木星、水星、火星和金星在这一年2月中旬至3月初的黎明时分,每天都在东方地平线上排成一列。1953.2.26B.C.这一天五大行星之间的角距小于4度,是难得一见的奇异壮观的天象。大概这一天象在古代先民的记忆中印象十分深刻,因而被流传后世。因此,上面推算的年代,对估定夏初年代也有参考价值。

由于这两条记载均出自后世文献之中,与安阳殷墟出土的宾组卜辞中五次月食的价值自不能相提并论。这是"工程"没有将它作为推定夏初年代依据的原因。

十七、应该如何看待"工程"建立的三代年表?

生活在不同时代的人,他们对事物的认识,无不受各该时代的局限,尤其受该时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局限。当科技发展水平不太高的时候,很多问题虽然也有人在探索,但往往难以解决;
当科技得到发展、使一些以前不能解决的问题有可能得到解决时,就具备了攻关的条件。两千年来没有解决的三代年代问题在今天被提上日程,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获得突破性成果,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科学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为解决这个难题创造了条件。例如中国考古学的发展使我们找到了一种在文献之外可以研究三代年代的途径:藉三代文化遗存中可以分期的系列碳样作碳14测年,利用高精度树轮校正曲线拟合换算成日历年代,进而去研究三代的年代。同时,也只有在进入九十年代以后,碳14测年技术得到改进、测年精度获得较大提高、计算方法更加快捷准确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实现。

此外,历史学家对古文献的研究也更深入;
古文字学家对甲骨卜辞和金文的释读与研究也比过去有了长足的进步;
天文学家对天体和天文历法的研究成果、快速的计算技术等等,使计算更加精确。在长期的交流与交往中,各学科之间的合作也趋于成熟。有了这些因素,使"工程"中提出的任务和目标,成为适时而合理。各专题的研究才能自然而默契地进行,联合攻关中各学科之间才能达到"殊途同归"的目标。这是在四年间能够取得这些成果的重要原因。

如果从个别年代看,年表中有的年代早就有人说过。但这个年表并不是将前人研究的年代学成果简单地"凑合"而成,而是多学科在"工程"设置的课题、专题中联合攻关的结果。在"工程"设置的44个专题中,有37个都是多学科交叉进行研究的。"工程"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按新的思路进行探索,创造性地开拓新的研究途径,而且在学科结合上达到相互渗透的情况。这是前人没有做过、也不可能做到的。这是"工程"开展三代年代学研究的一大特点。

工商论文范文第3篇

(一)隐瞒收入

以河北省为例,有的部门编制部门预算时少报上年结余资金和事业收入,有的部门编报部门决算时隐瞒年末结余资金;
有些部门收取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款等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有些部门超出批准的预算安排支出或自行调剂预算支出。在其他省市中,如广西省某市工商局1994年至1999年共隐瞒行政性收费收入468.96万元,其他收入6950.99万元[1]。江西省审计厅在2000年对全省工商系统的审计中查出隐瞒收入408.33万元;
漏缴税费141.55万元[2]。

(二)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挤占挪用

以河北省为例,工商系统被查出“小金库”的主要是将收取的企业登记费、门面出租收入交易费等未入账,而是用于职工福利、购车等开支;
将收取综合管理费、市场管理费、服务费、摊位费、治安费、水电费等分别存入存折;
有些工商局的出纳员将规费收入和经费结余以个人名义存入存折,直接在账外列收列支。如广西省某地区工商系统被查出“小金库”157.34万元,主要是1999年以前将收取的企业登记费、门面出租收入交易费等未入账反映,用于职工福利、购车等开支[3]。江西省审计厅在2000年对全省工商系统的审计中查出挤占挪用资金1156.86万元,私设“小金库”420.81万元,国有资产流失102.99万元[4]。

(三)拖欠、截留应缴预算收入和财政专户资金

以河北省为例,主要表现在:截留、拖欠应缴财政预算的企业注册登记费、商标注册费,经济合同签证费收入;
截留、拖欠应缴财政专户的集贸市场管理费资金等。在其他省市中,如广西省某市工商局历年应缴未缴罚没款541万元;
某地区工商局欠缴财政专户931.25万元[5]。江西省审计厅在2000年对全省工商系统的审计中查出拖欠、截留应缴预算收入968.08万元,拖欠应缴财政专户款172.03万元[6]。

(四)违反规定超范围乱收费乱罚款

以河北省为例,有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有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内容、范围、及标准收费,擅自立项收费,超范围收费,超标准收费。其中一些工商部门超范围收费,主要是继续执行1997年财政部、国家计委取消了汽车、钢材交易市场管理费。据统计,1999年全国共清理掉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32项,清理关闭银行账户1578个[7]。在其他省市中,江西省审计厅在2000年对全省工商系统的审计中查出乱收费乱罚款金额389.92万元;
其他违规金额940.65万元[8]。

(五)没有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以河北省为例,在预算管理、收费“收支两条线”方面主要有经费超支严重,没有依法办理经费追拨手续、一些地方没有严格贯彻执行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部分地方票据管理中存在较大的管理漏洞、规费代征管理普遍松懈等问题。

二、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财务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从总体上看,上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违纪问题的产生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

(一)客观原因

1.历史原因

(1)业务经费不足:以河北省为例,一方面: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减费因素不断增加,决定收入呈现停滞或下滑趋势;
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监管任务的不断加重,工作人员的数量不断增加,工资因素和办公消费指数上升,决定支出呈现递增趋势。在目前工商财务体制不变情况下,收入和支出矛盾较大,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费都出现紧张局面。

(2)经费保障能力较弱:以河北省为例,由于工商行政部门业务经费不足,经费保障还不能完全到位,部分地区仍然使用行政性收费来保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各项经费需要。

2.工作性质原因

工商管理局除管理正常经费外,还要按规定要求进行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收、管、用、缴”工作。这就增加了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内部财务管理的难度,也为财务管理的违法违纪问题的出现提供了可趁之机。

(二)主观原因:

1.缺乏科学的理财思想

以河北省为例,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内部没有充分认识到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的重要性,守法意识差;
没有树立预算观念;
没有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办公的思想。

2.财务管理制度、体制不完善

以河北省为例,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内审制度、财务检查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罚没物资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不完善,在体制上没有落实新的财务管理关系等,给违法违纪行为提供了漏洞。

3.财会人员的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对财务工作的要求

以河北省为例,财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公款私存;
职业道德缺乏,工作散漫,不负责任;
会计核算和会计基础工作等业务技能不合格。

4.无法满足规范化统一管理需求,且财务监控滞后

以河北省为例,一些部门仍然使用传统的单机和局域网处理账务,财务监控不仅受到时间、空间、及人力方面的限制,更为重要的是它无法实现行之有效的事前或事中的财务监控。

三、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财务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针对上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分析,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的财务管理。

(一)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树立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的理财思想

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树立法制观念、预算观念,还要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办公思想和提高效益的思想。

(二)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和财务体制建设

1.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一要设置专门管理机构。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要落实到部门,有专人负责,统一登记、管理。二是建立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推行政府采购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的原则,大宗办公用品、仪器设备、装修装潢等消费品集中由政府采购,提高资金支出的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基建工程管理

加强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前论证工作,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
实行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制;
加强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4.加强罚没物资管理,严禁任何人私自动用涉案物资

(三)建立高效严格的财务管理体制

1.适应上下级关系的变化,迅速转变观念和行为方式

下级机关要坚决地贯彻执行系统财务管理办法,经常向上级局汇报财务工作的情况。上级机关要加强对下级局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

工商部门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工商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工字[1999]4号),以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关于下达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预字[1995]27号)的规定。

3.建立顺畅快捷的上缴下拨渠道

在系统内部,抓好票据的使用和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在外部,要解决好与省财政的关系,加快经费的核拨速度;
加强与银行的联系,解决划款的时间问题、代收代缴款的上划问题和代收网点问题。

4.理顺资产、债务关系

做好垂管后资产上划工作,各地在市场管办脱钩的基础上,积极与当地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协调,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做到产权清楚、债务清楚、收支清楚、家底清楚,保证经费上划和资产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1.加强财务人员政治业务培训

财务人员要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政治素养。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加强财务会计知识,提高会计电算化管理水平

财务会计人员要努力学习财务会计知识,精通业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对于那些业务不精且不努力学习的人员进行淘汰。要有效的发挥全系统对工商财务软件操作作用,不断提高全系统财务人员电算化水平和账务规范处理能力,提高办事效率。

参考文献:

[1]雷月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财务管理有待强化[J].广西会计,2001,(6):14-15.

[2]黄雪梅.搞好工商行政财务管理工作必须要树立五个观念[J].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2):48-49.

[3]黄瑞珍.加强财务管理实现科学理财[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7,(2):36-38.

[4]李林.试论工商行政管理的理财思想[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4,(11):30-31.

[5]加强工商系统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促进工商部门依法行政[J].江西审计与财务,2000,(9):15.

注释:

[1][3][5]雷月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财务管理有待强化[J].广西会计,2001,(6):14-15.

[2][4][6]加强工商系统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促进工商部门依法行政[J].江西审计与财务,2000,(9):15.

[7]权燕子.1999年财务管理工作基本情况[J].工商行政管理,2000,(13):21-23.

[8]加强工商系统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促进工商部门依法行政[J].江西审计与财务,2000,(9):15.

工商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地方普通高校;
工商管理教育;
案例中心

由于中国经济的持续强劲发展,工商管理类专业迅速成为高校中的显学和年轻人心中的香饽饽,莘莘学子趋之若鹜,争相报考。但在实际运作中,各高校的工商管理教育由于理念、资源、制度等因素的制约,发展结果却大相径庭。名牌高校的工商管理类专业炙手可热,地方普通高校(本文所指的地方普通高校为非重点高校,主要是在高考录取时的二批和三批次学校)却存在学科发展缓慢、专业建设滞后、学生就业面临困难等问题。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地方普通高校的管理教育重理论轻实务,重传授轻参与,脱离社会实践的缘故。

一、案例教学概述

案例教学是管理学教育中一种不可替代的重要方法,就是用真实生动的商业事实材料服务管理教学,使之所蕴涵的管理知识、能力要求和思想教育达到预想目标的一种教学范式。

案例教学没有正确答案,只有解决问题的不同方案。通过案例教学,训练学生系统思考问题的方法和采取行动的勇气与决心。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传授者,而更多的是课堂讨论的组织者,教师通过启发、引导和总结,汇总大家的智慧,总结集体的经验。

从教学内容看,案例教学不但可传递更多信息,扩大学生视野,而且能深化课授内容,拓展教材知识;
从教学过程看,它强调全员参与,彻底打破注入式课堂教学模式,通过师生互动,营造活跃的课堂氛围,使师生情感沟通,思想交汇,对塑造学生的良好个性大有裨益;
从能力培养看,它不仅能使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其信息摄取加工、方案设计、比较分析等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而且能充分挖掘学生潜能,最大限度调动每一个学生学习的积极

性,是培养学生实际管理能力的重要手段。

二、案例教学的发展

西方的案例教学历经100多年的历史,形成了一个以哈佛案例库为核心,以毅伟(RichardIvey)案例库、欧洲案例交流中心等为补充的案例库体系。1920年,哈佛成立案例开发中心,次年出版了第一本案例集,由此奠定了管理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基础。案例教学始终是哈佛商学院最主要的教学形式,超过教学总时数的80%;
哈佛商学院每年大概编写350个案例,涉及各种科目,覆盖了商业问题中广大区域。从1923年起,毅伟商学院就开始使用案例教学,其案例库现有2200多个案例,并以每年300~400个的速度在更新。案例已交流到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的100多所高等院校和100多家大型企业,每年向校外读者出版销售案例拷贝约50万个[1]。

国内最早推广案例教学和进行案例库建设的大连理工大学,1999年成立管理学院案例研究中心,经过十几年积累,已收有教学案例900多篇,覆盖工商与经济类课程24门,主编《管理案例教学研究》内部期刊21期,公开出版专辑18本推广案例教学法,共举办30多期案例教学与编写培训与研讨班[2]。

北京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更是借助北大品牌,通过科学运作,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和企业家讲座,创办《北大商业评论》杂志,出版了32本案例和管理类书籍,主办了包括“中国最受尊敬企业”、“中国管理学院奖”等评选,为国防大学等所有军队系统学院示范案例教学,发起了囊括中国顶级企业和跨国公司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同盟”,与50余家电视、报纸、杂志、网络媒体建立了紧密合作。北大案例中心已经发展成为国内首屈一指的案例库。

国内其他高校如清华大学等也已经建立了自己的管理教学案例库,对于促进管理教育和学科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三、地方高校建立案例中心的必要性

工商管理学科的性质决定了工商管理类学院与企业、与社会联系的紧密性。没有好的案例,没有一个在学科、企业规模、企业性质、行业、区域、案例功能等齐全的案例库,案例教学就成了无米之炊、无源之水,就不可能开展有效的案例教学,工商管理教育也就不可能真正联系企业实际。

目前国外案例很难让学生进入情景,找到真实感。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说,使用国外案例存在对案例背景的理解和语言文化的差异,常有隔靴搔痒的感觉。知名跨国公司的案例和大型组织、国际化问题等可以引起学生的兴趣,但中小企业案例则使学生兴趣索然。

地方普通院校虽然在诸多资源方面受到限制,但应主动向名牌高校学习,在某些领域甚至有敢于超越名牌高校的勇气和信心。因此有必要组建以本土企业实践为基础的地方普通高校管理专业案例中心,以“促进管理教育,提炼管理思想,提升管理水平”为使命,立足本土,面向全国,通过案例研究,使之成为一个系统收集、整理、管理河南本土案例资料的平台,以更好地为教学和科研服务,为学院的长远发展服务。

案例中心将统一编选、制作本土案例,重点放在本土企业,不断及时更新案例,使入库案例具有良好的覆盖性和系统性,并形成大量企业素材积累,从而为教师和学生使用案例和企业研究提供方便。中心将与其他院校案例中心、培训机构以及商业报社等进行案例交流和共享,从而扩大案例的使用范围。通过整合师生、企业等资源,使案例不断得到教学检验和市场检验,从而使案例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
通过总结提炼本土企业成功的精髓与失败的教训,形成本土特色的管理思想、理论和方法,为管理教学和研究提供丰富的案例,对于促进管理专业教学将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能够为企业提供员工培训和专业咨询,提升本土企业家的领导和管理能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发展。

四、建设案例中心的关键要素

要建设好地方普通高校管理类案例中心,至少需要有六种资源:

1.精神资源。案例中心的建设成功与否,首先在于学院对案例教学重要性的认识,哈佛商学院、毅伟(RichardIvey)商学院等案例库之所以成功,是院方对案例教学高度重视的结果。案例中心的建设需要一批热衷于案例研究和案例教学的教师,对案例中心的建设有一种精神动力。案例中心全体成员要清醒意识到案例中心建设对工商管理教育的重要价值和对本土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从而增强使命感;
案例中心要成为一个良好的事业平台,使案例中心人员在案例采写过程中得到锻炼,为个人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案例中心建设要有明确的远景和目标,从而发挥远景和目标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2.组织资源。为了推动案例中心建设,必须有一个由专职工作人员组成的坚强组织。这个组织并不需要庞大编制,而是一种精干的网络型结构,主要依托工商管理学院的丰富资源,发挥资源整合作用。这些人员的工作范围不但包括案例采写、编辑与整理,案例查询系统的建设与维护,而且包括和其他学校、企业、培训机构与媒体的日常联络、交流等工作。国内有些案例库完全依靠个别老师推动,其未来发展是缺乏动力的。只有形成组织,才能持续坚定地推动案例库建设。

3.资金资源。案例中心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直接成本包括差旅费和劳务费。具体费用包括案例开发费用、案例储存费用、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费用、各种研究资料的收集整理费用,以及外部联系费用、办公费用等。其中案例开发费用所占比例最大,主要包括差旅费、教授指导和写作人员劳务费,由于案例采写对写作人员素质要求较高,需要具有一定理论素养和实践经验,因此人力成本相当高。而且,一个优秀案例需要反复修改,这也导致案例采写成本的上升。

4.素材资源。企业的管理实践是案例之源。改革开放30年来,一批批本土企业的成长和没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这为案例中心建设提供了新鲜而丰富的素材资源。但是,要成功开发管理案例必须解决好企业的合作问题。因此案例中心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互动,逐渐调动企业积极性。一方面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传播案例教学成果,在社会上营造一个重视案例教学的氛围,把企业(公关)需求和案例采写要求相结合;
另一方面,通过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分析,使企业感受到案例采写能够帮助企业分析形势、理清思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从而使企业认识到案例教学对中国管理教育和企业经营的重要意义,赢得企业的认同和支持,使企业消除顾虑,愿意公开自己的真实情况,接受客观中立的案例采写和调研。

5.市场资源。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带动了对管理教育的庞大需求,社会公众、学生以及企业,都在管理知识学习方面投入了大量资源。案例中心建设需要充分考虑市场资源及市场化运作,这对案例中心建设和案例教学推广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市场是检验案例库建设成败的最终标准,市场化运作有助于解决案例中心建设的资金缺口和人力资源缺口,有助于加强工商管理学院及教师与企业的良性互动。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可以从工商管理学院教师那里获得有益建议,教师通过对更多企业的研究,可以增长企业经验,加深对企业运作的理解,从而提高案例教学和研究水平。

6.品牌资源。品牌是组织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生命之源。案例中心的建设决不是权宜之计,应充分发挥传统优势,整合工商管理学科的各种资源,千方百计努力把案例中心办好,办出特色,办出水平。要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加强工商管理学院与企业的联系,定期聘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和企业家来校开展讲座或担任客座教授,主动联合企业进行管理创新的研究,努力向企业推介我们学院的教师及其研究成果,不断提高案例中心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将其打造成为学院的一张名片。

五、结语

综上所述,早日组建案例中心,是地方普通高校工商管理学科发展的需要,是教师搞好教学与科研的需要,对于提升管理教育教学水平和促进学校的兴旺发达,乃至本土企业的发展都将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希望各高校管理学科的决策者们早做决策。

参考文献:

工商论文范文第5篇

他们在治理社会公共事务中,国家赋予他们具有制定行政规范权、行政许可权与批准权、行政检查监督权、行政制裁处罚权、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司法权以及其它行政处理决定权,覆盖着社会公共事务的方方面面。他们在治理社会公共事务中做得好坏,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权威,同时也体现了国家行政治理、人员素质的水平和质量。为此,坚持依法行政,是推动行政治理向民主化、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的有效载体,也是我们研究行政治理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重要课题。本文仅就工商行政治理的行政监督治理、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谈一些浅显的熟悉。

一、加强法制,对工商行政治理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行政”和“政治”是同出一源的,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复杂化,在国家的政治活动中,“政”和“治”开始有了分工,这种分工由不明显到明显,行政才逐渐从政治中分离出来。可以这样说“行政”是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对国家事务进行组织治理的活动。马克思曾经指出:“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479页)。马克思这一论断正确揭示了行政活动的由来和本质。非凡是在现今社会,行政治理活动的范围和内容日益广泛和复杂,成为国家治理活动中最普遍、最直接、最经常的一种治理活动。

工商行政治理是国家行政治理部门之一,它不仅有其行政机关的一般属性,还具有其它行政治理部门不具有的非凡性,即: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也是法制经济。要保护合法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维护稳定、健康的经济秩序,必须用一系列的规则去规范它、约束它,使其在正确的轨道上有序发展。作为国家主管市场监督、行政执法和政府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调控的重要部门的工商行政治理,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的今天,工商行政治理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它既治理所有的市场行为,又要依靠确认所有市场经营主体的法律资格对其实施监督;
既要监督治理商标、广告,又要监督治理合同;
既要反对不正当竞争,又要制止垄断;
既要维护国家利益,又要保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既要监督治理消费品交易行为,又要监督生产资料交易行为;
既要监督治理有形市场,又要监督治理无形市场;
既要参与商品质量的监督,又要参与对商品价格的监督治理等等。工商行政治理活动既联系生产,又联系消费;既涉及各行各业和各地区,又与对外经济活动相联系;既与商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息息相关,又与其它经济行政治理部门和法律部门乃至公安部门保持着密切的协作配合。既涉及国民经济的发展,又涉及到社会的稳定;
既影响宏观和微观经济效益的提高,又影响到整个社会效益的取得;
既关系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又关系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之,我国改革、开放的每一进程,经济生活每一方面,经济法律、法规的逐项实施无一不在工商行政治理中得到直接和间接的反映。工商行政治理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其地位和作用是十分重要的。要使其职能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坚持依法行政是唯一有效的根本途径。建立社会主义法制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前提和有力保障。而依法行政又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树立和强化依法行政的观念,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非凡是针对政府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调控的重要部门,负有监督市场和行政执法重任的工商行政治理来说,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

二、工商行政治理在行政监督治理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危害

行政执法的目的是为了使法律得到贯彻实施,依法治理社会公共事务,依法规范各种社会组织和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及其法律行为,即通过依法行政达到以法治国的目的。工商行政治理作为政府主管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在维护经济秩序,打击经济违法行为,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体系,充分实现职能等方面,其成绩是举世瞩目的。然而在行政监督治理和执法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尽人意、亟待解决的问题。究其原因,概括起来有五个方面的表现。

表现之一:地方保护主义。由于各种经济利益的驱动,非凡是当地的一些父母官看到别的地方富裕了,自己还在贫困之中,为了发展经济,对侵权假冒行为默认许可,并当作振兴当地经济的一条捷径,造成市场交易不规范,企业“三假”、“三无”现象突出,行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并存,假冒伪劣商品普遍,虚假广告泛滥等,工商行政治理与其它有关部门虽多方治理,但成效不大,使得不法行为屡禁不止,屡打屡有的局面。

表现之二:工商行政治理体制的影响。工商行政治理实行的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治理体制,行政隶属于当地政府领导,因而在涉及到当地经济案件,实施治理措施上不得不考虑当地经济利益和部门利害关系,形成执法力度弱化,制约了治理职能的充分发挥。

表现之三:。(1)越权行政、超越执法权限执法。如:在公路上设卡收费、收计划生育罚款等。(2)利用国家抽赋予在证、照、案、费上的特权,搞吃、拿、卡、要或办人情案,收人情费,发人情照。(3)不按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执法,乱收费,乱罚款,处罚的宽严程度,以自己的好恶确定等。

表现之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其表现为:唯上办案,唯钱办案,畸轻畸重,自由裁量度大,外严内松,随意执法,以言代法,以费代罚等。

表现之五:行政干预。在处理一些经济案件上,地方政府主管领导从地方利益出发,再加之某些领导法制观念淡薄,强调地方利益,不按法律规定办事,要求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在处理上给予方便、放宽。工商行政治理在地方领导之下,有时不得不按政府的要求精神办理,影响了执法的严厉性、公正性。

上述问题的存在。既有体制上的问题,也有一些执法人员素质低的问题;
既有法律不配套所带来的,也有自身职能未到位造成的。它是主客观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这不仅影响了工商行政治理在社会中的声誉和执法的权威,而且给依法行政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危害。首先,它不利于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的建立。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经济环境。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可以说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保障。地方保护、行政干预造成了地区间、部门间的分割,形成执法难,难于执法。对经济违法打击不力,势必影响整个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发展的进程。给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扩大开放、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机制产生不良的影响。其次,它不利于执法权威的树立。不论何种权威,其威信不是靠权力所带来的,而是靠法律所赢得的。古有商鞅“立木于南门”取信于民,而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监督治理,树立执法权威,要害在于依法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作为民主和法制建设的目标,就是要求行政治理走上法制化,法制就依法办事。而在监督治理和执法活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种种违反法律准则的行为,既不利于法律完整、准确地贯彻落实,也将有损于政府公正廉洁的形象。再次,法制建设总的要求是”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目的就在于监督治理和执法工作要依照法定职权、法定程序的法律规定实施依法治理。而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政出多门,凡有经济利益,就超越职责和权限进行执法,既造成了执法工作的混乱,又为滋生不廉行为提供了产生的土壤。

当前,我国正在经历着一场深刻的变革,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正经历着深刻的转变。加强法制建设,提格执法,公正执法的工作水平,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是广大人民群众所期盼的,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我们应当坚持的作风。否则,我们所强调的依法办事,公平、公正执法只是一句空话。

三、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途径

工商行政治理要尽快地改变在行政监督治理和执法中的问题,必须在思想上、行动上予以高度重视,充分熟悉解决问题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并通过以下途径做出积极努力。

(一)正确行使权力是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必然要求

总书记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加强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江总书记的讲话深刻阐述了依法行政的本质和内涵,把法制建设当作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同时也向行政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正确行使国家所赋予的权力,依法治理各项公共事务。在治理活动中要依法办事,并体现效率和公平,使每个公民平等地享有法定权利,平等履行法定义务;
不论穷人或富人,官员与百姓他们的合法权益都是平等的,受法律的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制与人治的重大区别之一,也是法制的重要标志和象征。工商行政治理是国家为了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通过政府的市场监督治理和行政执法机关,运用行政和法律的手段对进入市场的生产经营者及其市场行为进行的监督治理。其内涵包括①治理的主体是国家或者说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特定的市场主管部门;
②治理的对象是市场经营主体的市场行为;
③治理的目标是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④治理的性质是经济行政监督。国家对其赋予如此重要的职权,要发挥其职能作用,维护和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保护合法,打击违法,更好地为市场经济建设服务,必须正确行使国家所赋予的市场监督治理和行政执法的权力,做到依法行政,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一是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处理工商行政治理事务;
二是强化执法意识,克服认官场不认市场,认权不认法,有法不知道,知道不执行,执行不严格的错误倾向。树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严谨作风;
三是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不乱用手中的职权,严格执法,促进执法到位,为人民服务,为市场经济建设服务。

(二)加强宣传教育,搞好培训是依法行政的基础

法制是市场经济赖以生存的重要条件和内在保障,是市场经济稳定和健康运行的基础。目前,我国正在实现由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和新旧体制更替之时,必须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加快经济立法,加强经济执法,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呼唤。目前工商行政治理执行的法律主要有《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伙企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广告法》、《商标法》及其他法规、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等。“为政之要,唯在得人”。行使执法权的人,因政治业务素质不同,在执法过程中会出现对法律条文的不同理解,对执法标准的不同把握,对行政处罚不同裁定,因此抓好宣传和人员培训是确保依法行政、树立工商形象和执法权威的基础,并带有战略意义的一件大事。①选送人员委托大专院校培养高素质的工商行政治理人员。其着眼于今后工商行政治理发展和高层次人才的需要;
②实行岗位培训制度,对在岗人员进行定期脱产培训,把重点放在更新知识,提高技能上,着眼于目前执法工作的实用上;
③提倡岗位自学,边学边干,这种形式应成为提高人员素质的主要形式。在抓好人员培训的同时,要加强工商行政治理法律顾问、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社会法律咨询等宣传媒介,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让社会发解工商,支持工商;
二是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班,提高生产经营者的遵法、守法意识。在抓好上述工作的同时,要继续抓好队伍建设,这是做好依法行政的组织保证。要培养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知法、懂法、用法和较高业务技能,廉洁、高效、整洁文明的工商行政治理队伍,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经济秩序和工商行政治理的健康发展服务。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是确保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完善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是做好行政执法,确保依法行政,保证法律的正确执行,维护法律尊严,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1)立法监督。为了维护社会组织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依法行政,国家先后颁布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对规范行政行为,实现行政治理的法制化,推动依法办事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做到了有法可依,要害的问题是抓好法律的贯彻实施。

(2)人大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是保证行政行为准确、合法、公平、公正的需要,人大的监督居核心和主导地位。通过监督法律、法规的实施,加强案件的督办,执法检查的形式,发挥监督机制的整体作用,促进各执法职能部门的职能到位。

(3)社会监督。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增强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使我们的各项工作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4)内部监督和自律。建立工商行政治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于切实保障工商行政治理执法人员准确、严谨的执法,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①健全制度,逐步理顺各种关系,将各项工作职责及运转程序制度化,各司其责协调运转,减少因职责不明,程序不清造成的矛盾。②抓执法检查、考核、建立执法责任制。实行考核制度,促进执法到位;
③建立案件审核制度,保证公平、公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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