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五篇】

管理的社会责任理念发端于西方。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当中,已被赋予了极其丰富的内涵,但是却尚未形成统一的观点,对“社会责任”一词还很难作出统一的定义。泰罗曾明确指出,管理的主要目的应该是使雇主实现最大限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五篇】,供大家参考。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五篇】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范文第1篇

一.如何理解企业管理的社会责任

管理的社会责任理念发端于西方。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当中,已被赋予了极其丰富的内涵,但是却尚未形成统一的观点,对“社会责任”一词还很难作出统一的定义。泰罗曾明确指出,管理的主要目的应该是使雇主实现最大限度的富裕,也联系着每个雇员实现最大限度的富裕。科学管理的中心问题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基本的方法是实现任务管理、标准化和职能化;与泰罗类似,法约尔在关于人的问题上也主张淘汰那些不管什么原因而造成的没有很好完成自己工作任务的人,主张为每个工作岗位选择合适的人,提倡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所有这些都是围绕提高工作效率这一个中心。由此可见,泰勒、法约尔等人传统管理理论强调的是科学、技术和理性,关心的中心问题是效率、产量和利润,人主要被理解为达到这一目的的工具和手段,人的需要的满足,人的成长和个性的发展等,都没有受到应有的关注。

与之相比,英国管理实践和管理哲学家谢尔登,则提出了比较全面和深刻的思想。他认为,管理的目的不是纯粹的商品生产,而是某种有价值的商品生产,并且管理要对进人工业中的人负有一定责任,包括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才能,并尽可能使工作适合人,使他们的个性得到发展。因此,谢尔登把企业中人的作用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纵观现在学界对管理的社会责任的定义,虽然各不相同,但是都分别趋于以上两种:一种是与传统管理理论相接近的古典观点,认为管理者的主要责任就是从公司的真正所有者的最佳利益出发来从事经营活动,管理的社会责任仅限于实现组织利润的最大化。诺贝尔奖获得者、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就是这一观点最直率的支持者。另一种观点在实质上与谢尔登的思想相近,罗宾斯概括为社会经济学的观点,认为管理当局的社会责任不只是创造利润,还包括保护和增进社会福利,这一立场是基于社会对企业的期望已经发生变化这样一种信念⑴115。德鲁克可以称为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强调企业的目的不在于企业本身之中,而在企业所处的社会之中,企业的宗旨是创造顾客,为社会提供商品和服务。

强调管理的社会责任在任何时代都是有其现实意义的。企业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社会中享有一定的权利,从社会中获得一定的利益,就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企业从社会中获得的利益远不止是经济方面的,因此,创造利润也不能成为企业管理的唯一社会责任。因此,作者对企业管理的社会责任的理解基本倾向于社会经济学的观点,只是在对具体定义的理解上稍有不同。基本思路是从不同的角度对企业管理的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进行讨论。首先从企业管理所关联的对象即企业内外相关人员以及企业自身的角度进行分析,重在指出企业管理为什么要对相关人员和企业自身负责,然后从企业管理对社会生活的关系进行讨论,重在阐明企业管理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

二.企业管理应承担的对相关人员以及对企业的责任

企业管理所关联的对象包括两类主体:企业内外相关人员;企业自身以及其他企业。因此,企业管理对这两类主体必然包含了特定的责任关系。

所谓企业管理对相关人员的责任,是指管理应该承担的,对组成企业的员工以及对企业员工之外的人的责任。

员工是组成企业的最基本单位,员工自身素质的好坏以及他们能力的正常发挥与否,直接关系着企业的发展前景,因此,企业应重视员工职业能力的培养,并尽可能使其潜力发挥到最高程度。在以往的经济形态中,人对物的依赖性很强,物质资源的占有决定着生产的发展;但是在今天知识经济的情况下,各项生产活动对物的依赖程度大大下降,相反对人的依赖程度空前提高。人的能动性、主体48性地位不断增强,在当前的经济形态下,决定经济地位和市场地位的因素是知识资本或智力资本,是知识和智慧的载体,而不再是土地、资源和原材料等,这样,人的重要作用更加突出,促使企业管理越来越重视员工能力的发挥以及对员工素质的不断提髙。

同时,企业的管理方式如何、利益分配如何,还直接关系到企业员工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状况,关系到他们的社会价值追求的实现。因此实行尽可能合理的、合乎人性的管理方式,公平地分配利益,是企业管理的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

除了一定要重视员工的发展之外,企业还必须对企业之外的人承担一定的责任。企业不仅仅应该对企业所有者以及企业内部负责任,而且应该从共同体的角度出发,承担某种有价值的商品生产,对企业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如消费者以及地方利益等负责任。

SA8000是将社会价值引入企业实践的重要标准,这一标准的制定以及实施,标志着社会各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视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SA8000是社会责任国际(SocialAccountabilityInter¬national简称SAI)制定的全球第一个可用于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的新兴管理体系国际标准,该标准的依据是国际劳动组织公约、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以及世界人权宣言,标准内容涉及童工、强迫劳工、健康与安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歧视、惩罚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以及管理体系等9个方面的要求。SA8000对于企业依法经营、维护利益相关者利益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突出强调了管理对人应该承担的责任。

所谓企业管理对企业的责任,是指管理应该承担的,对自身以及除己之外的其他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对于企业自身而言,管理应承担的最大的、也是最重要的责任便是实现企业的经济目标。我们应该支持企业争取正当的利润,但反对把实现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的唯一目标。古典经济理论用“经济人”这样一个概念赋予企业以文明性质和伦理价值。它们从经济学的“道德中立”原则出发,假定且要求企业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其唯一目标,不考虑企业行为的消极后果,不考虑企业获取经济利益手段的观点。作为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主体,将获取最大利润为其首要任务本无可厚非,

但是,企业同时也作为一个社会成员存在于社会之中,扮演着一定的社会角色,企业的决策必须从社会的大环境下出发。企业是社会的产物,它之所以能够存在,是因为它能够为社会服务,如果过分地追求经济利益,势必将被社会所淘汰。

对于除己之外的其他企业,管理应该承担公平竞争的责任。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处于社会之中的企业都不得不面对竞争。管理大师德鲁克认为:企业的宗旨.和目的不在于企业本身之中,而在企业所处的社会之中,企业的宗旨是创造顾客,为社会提供商品和服务。在创造顾客的同时,不可避免的要面对竞争问题。企业要想生存,就必须适应竞争;要想求得发展,就必须在竞争中处于优势。有些观点认为,为了能够在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可以采取任何手段和方式,当然其中包括不正当竞争。但是事实上,采取不正当竞争的方式可能在短期之内能够收到一定的效果,但是从长远来考虑,不只不利于其他企业的发展,这种对行业规则的破坏,最终也会使得自己的企业尝到苦果。因此公平竞争是企业管理应承担的责任。

三.企业管理的社会责任的种类

企业管理本身对社会生活的关系,主要包括对经济生活、法律规定、道德伦理的关系。从这一角度看,企业管理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主要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以及道德责任等几个方面。

首先,企业管理必须承担的一个不言自明的责任是经济责任。

经济责任(EconomicResponsibility)是英美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讨论中使用频率较高的一个词汇,包括为企业自身创造价值和为社会发展提供经济支持这两个方面。

为企业自身创造价值是企业首先要面对的问题。作为企业管理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经济责任在不同的学者那里有不同的描述,但多数人将其视为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责任。经济责任一向被视作企业管理的基本责任,在早期,这一责任甚至被推崇为唯一的责任。但是,实现利润最大化固然为企业始终不渝的使命和目标,但企业对利润的追求不能建立在践踏法律、无视伦理和公益的基础之上;企业除了对本身负责之外,还要对企业以外的利益相关者负责。

为社会发展提供经济支持也是企业管理本身不可推卸的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在企业管理的社会责任中的地位稳固而不可动摇。这一责任,除了创造经济利润、实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以外,更加重要是为社会的发展提供经济支持,包括承担税收以及为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经济储备等。企业的每一个重大决定都有可能影响未来一段时间内本行业的发展方向,从而影响社会的发展。因此,企业在决策时除了考虑自身利益之外,更应有承担社会责任的理念。

其次,企业管理必须承担与自身存在相关的法律责任。

西蒙(Simon)等学者认为企业的目标在于追求利润,但缘于企业管理者面对的是一个不确定的和充满约束条件的世界,加之企业管理者自身的‘有限理性’,故企业不能真正实现利润最大化,只能寻求到一个令人满意水平之利润,因此,企业的目标,确切地讲也便是实现满意利润。”这里西蒙所认为的企业所面对的世界当中所包括的约束,理所当然地包括法律的约束。

我们可以将“企业管理的法律责任”理解为法律所明定的企业义务。传统上,很多学者将企业管理的经济责任寓于法律责任之中,导致二者在事实上很难区分,但是实际上,它们应属于不同的责任类型。“企业管理的经济责任”所表明和强调的只是这样一种含义,即在追求企业利益这一特定目标的时候,不需要法律的特别要求;而“企业管理的法律责任”所强调的则是企业有义务在企业利益与法律要求发生冲突的时候必须遵守法律。因此,法律责任不同于经济责任,甚至经济责任要从属于法律责任,法律代表着国家以及人民的利益,经济责任很大程度上代表着企业自身的利益,而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要高于企业的利益。

最后,企业管理也应该承担由自身与社会的关系所要求的道德责任。

福特汽车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WilliamClayFoid,Jr曾经说过好的企业与伟大的企业之间是有差别的。一家好的企业可以提供优秀的产品和服务;一家伟大的企业也可以提供优秀的产品和和服务,但它还要努力地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这个观点无疑是承担企业管理道德责任的好处所在的有力佐证。

道德是指规定行为是非的规则和原则,法律规定是最低的道德规范。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包括企业在内的每个公民和实体的最基本的义务,但是是否能够承担道德层面的责任,就不是像遵守法律规定那么简单了。基本上每个企业的管理者在进行企业经营活动的时候都能够承担起管理的经济责任;大多数企业的管理者能够承担法律责任,依法缴税,在经营过程中保证遵纪守法;道德责任是对企业的最高要求,虽然称之为责任,但更多的时候是要缘于企业的管理者发自内心的愿望,只有企业自觉主动地承担,道德责任才能真正成为企业成长的内在元素。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范文第2篇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 利益相关者 SA8000国际标准

一、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的社会责任概念受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影响,外延非常广泛,内涵也越来越丰富,理论界争论了数十年,到目前为止仍没有形成统一的定义。越来越多的人推崇利益相关者理论下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除了要为股东追求利润外,也应该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和受影响于企业行为的各方的利益。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自上世纪二十年代兴起以来,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响应和推广,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已是世界范围的共同趋向。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背景

1、国际社会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及理论研究的推动

从上个世纪二十年代起,西方企业已逐渐认识到自身发展和社会的关系,开始了以捐赠的方式回馈社会,并逐步建立了企业社会责任守则。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深,使得企业传统价值观正在发生变化,更加关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劳动者权益和商业伦理,更多地承担对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责任。国际范围内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也开始突破企业各自的企业社会责任守则,形成了履行社会责任的全球契约。第一个用于第三方认证的全球社会责任标准――SA8000也于2001年正式在全球范围实施,虽然这只是一个自愿选择而非强制执行的社会责任标准,但它已经对全球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和谐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是一个大多数人能够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社会,是社会各个阶层和睦相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人与自然协调的社会。其中企业的社会责任承担尤其重要。企业作为经济活动中最活跃的部分,它的一举一动直接关系着上至政府、下至员工、消费者和社区的和谐发展。企业社会责任本质上是企业对其自身经济行为的道德约束,强调在经营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注重企业活动中人的健康、安全和应该享有的权益,注重企业对社会的贡献。而这些正是和谐社会所追求的目标。福特汽车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比尔・福特说过:“一个好企业与一个伟大的企业是有区别的:一个好的企业能为顾客提供优秀的产品和服务,而一个伟大的企业不仅能为顾客提品和服务,还竭尽全力使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3、建立科学的可持续发展观的要求

科学的发展观不同于传统的发展观。传统的发展观偏重于物质财富的主张而忽视人的全面发展,简单地把经济主张等同于经济发展,忽视社会的全面进步,忽视人文的、资源的、环境的指标。传统发展观使人类经济奇迹发展,积累了大量物质财富,但也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现象频频出现,给人类社会的发展造成了难以估量和弥补的损失。科学的发展观要求人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兼顾与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新发展模式”或“新经济增长模式”,实现经济的“绿色清洁增长”,这是作为社会一分子的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4、跨国公司对中国出口加工业的社会责任要求

随着欧美等世界贸易大国越来越多地从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增加进口,大量“血汗工厂”的事实被曝光。特别是1993年11月深圳致丽玩具厂火灾事故发生后,海外的劳工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对外资企业在中国违反劳工标准的行为进行了强烈批评,并成立了“玩具安全生产联合会”,以促使劳工标准在这些企业实施。一些劳工组织和跨国公司还针对中国的劳工问题,制定了专门的“工厂守则”要求中国的出口加工企业遵守。跨国公司通过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对中国出口企业施加越来越大的压力,特别是对常年单纯靠“低成本制胜”的中国企业而言,社会责任及其量化标准,已成为我们得以进入西方市场的新门槛。

三、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研究及存在的问题

1、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国际研究

(1)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研究最早可追溯到19世纪。当时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是通过企业主支配个人财富的方式来实现,而不以企业作为参与社会责任的主体。其主要原因是人们对社会责任的认识持消极的态度,反映在法律层面上,就是对企业使用公司的资金参与社会责任的行为给予限制。

(2)20世纪30至80年代,国际上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主要是围绕“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这一命题展开的。企业社会责任古典观的支持者,代表了传统的企业理论观点,认为企业管理者只是受股东委托,惟股东利益是从,反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其代表人物是经济学家和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米尔顿・弗里德曼。

与古典观对立的是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经济观,他们认为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第二位目标, 而不是第一位目标。企业的第一位目标是保证自身的生存,支持“企业应当履行社会责任”之说。其代表人物包括安德鲁斯、罗宾斯、阿奇B.卡罗尔、格里芬等一大批经济与管理学家们。

(3)产生于1960年代,发展于1980年代以后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是由多个相关利益者所构成的“契约联合体”。认为企业的出资不仅仅来自于股东,而且也来自于企业的雇员、供应商和债权人等。企业已不再是简单的实物资本的“集合物”,而是一种“治理与管理专业化投资的制度安排”,本质上是各种契约形式的集合。企业的风险不是由股东全部承担,其他的相关利益者也在承担着企业的风险。因此,企业的所有者不能仅仅局限于股东,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是企业的所有人。

(4)21世纪以来基于SA8000标准所做的研究。1997年总部设在美国的社会责任国际发起并联合欧美跨国公司和其他国际组织,制定了适合于企业实施的SA8000标准,它是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及《世界人权宣言》制定的,主要内容包括童工、强迫劳动、安全卫生、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歧视、惩罚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及管理体系等9个要素,其核心内容是针对劳工的保护标准,并配套有完善的管理体系的运行模式。

国际上对SA8000的研究主要是针对企业实施SA8000标准是否会引起长期利润减少,最典型的研究是2002年美国DePaul大学的Curtis C. Verschoor教授和Elizabeth Murphy副教授进行的一项专门针对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业绩的研究。研究得出的结论是:“最佳企业公民”的整体财务状况要远远优于标准普尔500强的其他企业,前者的平均得分要比后者的平均得分高出10个百分点。

实施SA8000标准对企业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所起作用的研究表明,相当一部分人会把企业的社会责任作为衡量企业是否合适的一把尺子,以及决定自己是否留任的标准。至少有一半的学生在发现自己的价值观与所供职的公司发生冲突时,他们会另谋高就。

2、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国际范围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定义方面和对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对象范围的界定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结果就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企业应该向谁承担社会责任以及承担怎样的社会责任。实际中就有可能泛化企业的社会责任,使社会责任承担超出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造成企业负担过重,持续发展困难的局面。

四、企业社会责任的国内研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经济理论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大体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最早以企业社会责任为名的著作是1990年袁家方主编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从纳税、自然资源、能源、环保、消费者等几个方面分析企业社会责任。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初步发展阶段,代表人物之一是杨瑞龙,他主要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提出利益相关者理论;
另一代表人物是刘俊海,从法学的角度研究企业社会责任。

2000年以来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快速发展阶段,主要的研究成果有:卢代富的《企业社会择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
谭深等的《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与中国》;
环境与发展研究所主编的《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
陈宏辉的《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理论与实证》等。

此外,2000年以来另一个研究热点是围绕SA8000标准展开的。学界对SA8000标准的认识,从企业社会自然成本效益研究起始,逐渐深入到企业道德层面、法律层面和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等丰富的领域,特别是沿海地区,对SA8000标准的研究一直处于前沿地位。我国对SA8000标准的研究主要是致力于SA8000标准本土化,首先,提出本土化过程中的立法支持,完善与SA8000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并将企业社会责任纳入劳动法律关系调整的范畴,使公司的社会责任运作走上一条法制化的道路;
其次,如何提高SA8000标准在我国的实际可操作性,认识到应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制定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和考评指标体系。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统一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仅有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于2005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推出了第一个《CSC9000T中国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标志着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在引导行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行业自律确立可持续发展模式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同时也提醒我们,在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运动中,不仅企业和政府要有所作为,也应重视研究以行业协会、工会、消费者协会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在其中的作用,这些可以说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中缺乏的方面。

在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考评指标体系的建设方面,目前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不利于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进行量化考评。我国学界已经进行了这方面的研究探索工作,李立清、李燕凌著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一书中,结合SA8000标准设计了相关的考评指标、考评权重和分值对应,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以为建立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考评指标体系起一定的引导作用。

【参考文献】

[1] 李立清、李燕凌:企业社会责任研究[M].人民出版社,2005.

[2] 徐二明、郑平:国际化经营中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模型[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6(3).

[3] 李艳花、凌文轩:世界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与实践概述[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6(1).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范文第3篇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CSR) 企业社会表现(CSP) 利益相关者 CSR战略

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演进

迄今为止,对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的研究已历近一个世纪,很多学者从各种角度对CSR下了定义,阐述其内涵,并没有完全一致的看法。本文将列举部分主要的观点并进行评述。

Bowen(1953)最早给CSR下了定义:“企业按社会的目标和价值,向有关政策靠拢、作出相应的决策、或采取理想的具体行动和义务。Keith(1973)给出CSR经典定义:“CSR 是超过对企业狭隘的经济、技术、法律要求,需要企业考虑和应对的其他事务”。McGuire(1963)认为“CSR是企业具有的经济与法律责任,以及超过这两个责任对社会的其他责任”。Gordon(1976)将CSR定义为:解决由企业活动引发的全部或部分社会问题的责任或义务。

上述定义和阐述更多是从伦理、道德层面来界定CSR,相对比较抽象,主要分析“企业-社会”的责任关系。将与企业相对的所有外部环境因素笼统的表示为社会问题,而没有具体的划分。美国经济发展委员会(CED)(1971)给CSR下的定义具体指出CSR的三个层次:最内层次是产品、工作和经济增长责任(基本责任);
中间层次环境保护、善待员工等;
最外层次的责任包括企业为提高社会环境应该更多参与的责任(如贫困问题等)。该定义属于操作层面的定义。Carroll(1979,1991)对CSR 进行了经典的概括,提出CSR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并形成一个金字塔模型。该模型对CSR的研究影响深远,此后很多学者都在此理论框架下提出众多的理论及方法。

随着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并不断与CSR理论进行融合,不少学者从利益相关者角度来对CSR进行描述和下定义,使得CSR更加具体,并对CSR的理论和实践更具有指导意义。Frooman(1997)认为CSR是企业选择的行动,该行动充分影响到可以确认的社会利益相关者的福利。Epstein(1987)提到了主要利益相关者,Frooman则认为对CSR“可以确认的”利益相关者都有影响。乔治斯蒂纳和约翰斯蒂纳(2002)则更强调“消费者”这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Deborah(2005)认为企业应对“所有应负责任的利益相关者”负责,而不是某类(如消费者)或某些(如“主要”利益相关者)负责。我国学者大多是采纳Carroll(1979,1991)的定义,同时也有不少学者结合利益相关者理论来给出CSR的定义及界定其内涵。

CSR的不同观点

对于企业要不要承担社会责任的问题,基本观点可以分为三派:支持、反对和其他观点。其中,支持CSR的学者提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可以获得一些好处:平衡企业权力与责任;
政府支持;
关心利益相关者变化的需求,引发创新;
解决由企业引起的社会问题;
招募和留住人才;
降低经营风险等。而反对CSR的学者则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会带来负面的影响:主要是降低企业利润和经济效益;
加剧了竞争者之间的不平等成本;
加剧了将隐性成本转化给利益相关者等。还有一些学者通过理论和实证研究得出了一些不同的结论。

(一)支持的观点

许多学者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主要原因是人类社会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古典经济观点所处的社会背景已经大相径庭,社会及公众对企业的认识与期望已经发生深刻的变化。Frederick(1960)认为“商人应该超越一个经济系统的运转,而满足公众的愿望”。Keith(1984)提出,企业无可避免地需要承担社会责任。

有些学者从利益相关者视角来分析CSR的必要性及其带来的好处。也有从理论或实证角度分析CSR与企业财务绩效的关系出发,得出CSR与财务绩效正相关的关系,从而提出支持CSR的结论。Freeman(1995)认为企业就是为服务于大社会和企业运作的直接获益者(包括供应商,客户,股东,员工,当地社区等利益相关者)而存在的。Donaldson和Dunfee(1995)提出CSR的“工具性观点”,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关注利益相关者是因为这样做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Freeman(1984)和Porter and Linde(1995)提出,持利益相关者观点的人们认为满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有助于提升企业财务经济绩效。

Preston和O’Bannon(1997)仔细分析了美国67家大公司1982年至1992年的有关数据得出:“美国大公司的社会表现和财务绩效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Porter和 Kramer(2002)提出捐赠会产生价值增值作用,直接或间接的改善企业绩效。Wood(1991)、Jones(1995)等人用实证研究等多种方法得出了近似的结论:企业社会表现与其企业绩效呈正相关关系,同时有利于企业长期持续经营。

有些学者认为CSR可以通过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激励员工的角度来提出支持的观点。Turban和Greening(1997)认为具有强CSR承诺的企业通常更能吸引优秀人才,从而可以减少周转资金,节约新员工招聘及培训成本。通过激励员工士气并提高其生产力,企业能从CSR行为中得到确实的利益 (Moskowitz,1972;
Parket & Eibert,1975;
Soloman & Hansen,1985)。

(二)反对的观点

反对者典型的代表人物是诺贝尔奖获得者经济学家Milton Friedman。Friedman(1962,1970)认为社会责任与商业是相分离的,商业运作中没有社会责任,因此企业只有对股东的经济责任而没有道德或其他特殊的责任,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削弱企业的竞争地位。有许多学者秉承了Friedman的观点,反对企业从事广泛的社会责任活动。

许多CSR的反对者主要从企业直接财务绩效角度来提出其反对意见。Williamson(1964)和Jensen and Meckling(1976)提出,当经理人追求自己的目标(与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目标冲突)时,社会绩效对企业财务绩效产生负面影响。Griffin和Mahon(1997)在对化学行业所进行的研究中,发现感性的企业社会表现与企业财务信息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联性”,但总的来讲,这两者之间是相互矛盾的。Roman、Hayibor和Agle(1999)基于对Griffin和Mahon(1997)所运用数据的再分析,却得出了不同的结论:好的社会责任不会导致不良的社会绩效。

(三)其它观点

一些学者通过理论和实证研究得出了一些不同的结论,认为CSR与企业财务绩效之间不是简单的正相关或负相关关系。

Bowman & Haire(1975)和Moore(2001)表示,财务绩效与社会表现的关系是复杂的。Barnett and Salomon(2002)认为财务绩效与社会表现是倒U形的关系。McWilliams and Siegel(2001)认为市场均衡会抵消CSR行为的成本,企业投资于社会责任活动是因为其需要满足利益相关者的要求,这是财务绩效与社会表现中性关系的基础。

Margolis and Walsh (2001)总结了1971年至2001年122项出版或发表的关于CSR与财务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并将这些实证研究分为两类。第一类,当企业从事负责的或不负责的社会行为时,运用事件研究法来评价短期财务影响(反常的收益)。研究结果并不一致。Wright and Ferris (1997)发现两者负相关;
Posnikoff(1997)认为正相关;
而Welch and Wazzan(1999)却发现两者毫无关系。第二类,研究企业社会绩效的某些指标与长期财务绩效(运用利润的会计或财务指标)的关系。研究结果也是很不一致。Cochran和Wood(1984)指出,通过操纵资产的使用年限,CSR与企业财务绩效存在正相关关系。Aupperle、Carroll和Hatfield(1985)指出,调整了资产收益,企业的社会绩效与企业风险之间不存在显著关系。Waddock and Graves(1997)发现企业社会表现与下一年(存在一年的时滞)的财务绩效指标(如ROA)显著正相关。

Geoff Moore(2001)对英国超级市场行业的研究表明,同一时期的社会表现和财务绩效是负相关的,但前一期财务绩效与后一期社会绩效是正相关的。公司的年限和规模也与社会绩效呈正相关。

CSR的内容和范围

Steiner(1980)将CSR分为内在社会责任(主要针对雇员方面)和外在社会责任(指激发少数团体的创业精神,培养或雇佣残障人员)。Frederic(1983)将CSR分为强制性责任和自发性责任。Modic(1988)将CSR活动分为八个方面的内容:制造产品、营销活动、员工教育培训、保护环境、提供良好的员工关系与福利、提供平等雇用的机会、注重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参与慈善活动等。

更多的学者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界定了CSR的内容和范围。在K.B.Boal 和N.Peery(1985)提出的CSR四阶段模型中,每个阶段分别扩展了企业责任的对象:阶段一的对象是所有者和管理者;
阶段二中CSR的对象扩展到员工;
阶段三中CSR的对象扩展到具体环境中其他利益相关者;
阶段四中强调对社会整体负责等。Mercer(2003)指出了企业对各个利益相关者(顾客、股东、员工、社区、供应商以及竞争者)应该承担的责任。Subroto(2003)在其博士论文的研究中通过声誉和产出量来衡量CSR,并且列出了企业应该承担相应责任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员工、顾客、商业伙伴(供应商和竞争者)、社区、环境、投资者/股东/业主等。Carroll(2004)认为企业应该通过考虑外部利益相关者和内部利益相关者利益来承担CSR。内部利益相关者包括雇员和所有者,外部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消费者、自然环境和社区。

我国学者大多沿袭Carroll(1979)的理论框架以及从利益相关者角度来界定CSR的内容及范围。屈晓华(2003)认为,CSR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生态责任、伦理责任(包括慈善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文化责任。陈迅、韩亚琴(2005)依据社会责任与企业关系的紧密程度把CSR分为三个层次:“基本CSR”,包括:对股东负责,善待员工;
“中级CSR”,包括:对消费者负责、服从政府领导、搞好与社区的关系、保护环境;
“高级CSR”,包括:积极慈善捐助、热心公益事业。在众多利益相关者中,顾客责任方面得到较多的研究。

2007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的《良好企业维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包含企业对消费者三个层次的社会责任: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企业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如环保节约永续发展;
开展教育引导消费等(殷格非,2007)。

国内外关于CSR战略的研究动态

Craig(1994),Porter and Kramer(2002)将企业慈善责任与企业战略目标联系起来。Clarkson(1995)则从整体社会责任角度来描述了CSR四种战略。

Craig(1994)首次确认了“新的企业慈善行为”,他提出,CSR不能仅仅局限在提供现金捐助上,而应对特定的社会公益事业和活动做出长期的承诺。同时,应从把CSR看成是一种纯粹的义务转变为同时也要支持企业目标的战略性活动。也就是说,企业的慈善行为乃至整个CSR行为都需要提升到战略高度来支持企业目标。

著名的战略管理专家Porter and Kramer(2002)提出了战略性慈善行为(Strategic Philanthropy),认为不是所有的慈善行为都会提升企业竞争力,只有当企业的慈善行为既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又具有经济效益时,慈善行为才能与经济目标兼容。他们还提出著名的“竞争环境导向型慈善行为理论”(context-focused philanthropy theory),指出企业可以通过开展慈善活动来改善其竞争环境(包括削减竞争障碍、赢得广泛支持),从而促进企业长期繁荣发展。

Clarkson(1995)借鉴了Wartick和Cochran(1985)描述的CSR战略四个术语(对抗型(Reactive)、防御型(Defensive)、适应型(Accommodative)、预见型(Proactive)),建构了评价CSR的RDAP模式。

近年来,我国一些学者也开始从战略视角来审视CSR,结合我国企业具体情况来进行理论及实证研究,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

徐超和陈继祥(2005)提出了战略性CSR的概念:“能为企业带来利润的涉及CSR的政策、项目或过程”。并提出它能支持企业的核心业务,从而有效地实现企业的使命。杜培枫(2007)指出,进入21世纪后,跨国公司开始关注企业的公共形象,CSR出现在公司的对外宣传、年报披露、广告创意等重要的战略行为中。跨国公司将CSR视为重要的企业文化,赋予CSR更深刻的解释。杜培枫还提出,CSR已更多地关注环境保护、员工安全、健康和社区活动,我国企业在建设与实施CSR战略时应该将CSR内涵充分发挥,实现多元化的营销差异战略。

陈旭东、余逊达(2007)经实证研究提出,当前浙江省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动机不是单纯地利他,已经具有一定的战略意识。胡刚(2007)通过调查认为,一些跨国企业已将CSR纳入整体发展战略,相比之下,我国多数企业(包括那些被认为已经做的比较好的企业)还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

张浩而(2008)提出,企业的CSR战略是企业的履行方向,该战略由现有的企业整体战略、所在行业的关键成功因素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决定。CSR战略可以指导CSR的项目设计、制度建设及绩效评估。

上升到企业战略高度审视企业的社会责任是CSR理论发展的趋势。目前,对CSR战略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国内外的相关研究都还比较少。有专门研究慈善责任战略的(Craig(1994),Porter and Kramer(2002)),而对整体CSR战略的研究是少之又少。企业如何通过CSR战略来实现企业目标?CSR战略如何与维持企业竞争优势相联系?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范文第4篇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社会交换论;
社会冲突论;
企业文化

中图分类号:F272-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1)36-0072-02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即SA8000的制定,全球企业责任运动进入一个新的高潮。企业责任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从西方传统经济理论界认为企业最主要的责任就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在经营中追求利润最大化[1],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企业社会责任概念逐渐凸显,之后经历了逐渐充实、完善的过程。

国内学术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尤其90年代中期以后关注越来越多。国内学者从诸多角度(包括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社会学)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企业社会责任的边界等问题进行理论探讨;
对我国各类型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历程、发展状况、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及企业社会责任建构的对策等问题进行实证研究。本文拟从社会学视角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深层次的理论解读,追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阐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必然性。

一、社会交换论:企业践行社会责任的一种必然

在社会急剧转型时期的中国,次级群体的社会功能日益凸显。企业作为社会中重要的次级群体,承载的社会功能日益增多。企业作为重要的社会成员,已经深深地嵌入于特定的社会结构、社会文化、社会关系网络以及环境、资源关系之中[2]。社会性也是企业的重要属性。从这一层面来讲,企业的发展是经济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也就是说,企业要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必须以社会效益的实现为基础,必须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社会交换理论将人际及群体关系视作为理性的交换关系,用来交换之物不仅仅包括有形的实物,也包括无形的、非物质的资源,如情感、服务等。乔治・霍曼斯主要从个人层面来建构交换理论,他强调遵循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人的行动或是为了获得报酬,或是为了逃避惩罚;
人在进行行动选择时,“行动结果对他越有价值,就越有可能执行这个行动”[3]。企业作为社会主体,其行为也同样遵循着这一价值原则。

企业作为社会成员,与社会及其他成员进行着社会互动,从一定程度来讲,这种互动就是一种交换行为。如企业把优质的商品和服务提供给消费者,以赢取消费者的认可,使之成为企业固定的消费群;
再如企业为员工提供及时、公平、合理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是为了安抚和吸引员工,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业绩。美国著名管理学家卡罗尔(1991)曾将企业社会责任用金字塔形式来表示,自塔基到塔顶分别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依据自身发展程度与实力,企业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即便小型企业也必然要践行基本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上,企业不断地积累着自身的发展资本,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打造出企业的信誉品牌。企业以其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换取其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信誉,即是企业与社会之间的一种交换性的互动关系。

社会交换论的代表人物彼得・M・布劳也曾强调,社会交换过程中人们的选择更多地受到社会规范的制约,最基本的规范就是互惠规范和公平规范。只有同时遵守这两个规范,交换关系才能维持平衡。按照社会交换理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为,就是企业与其他群体或社会之间的社会交换,这种互动行为遵循着公平性与互惠性原则,尽量保持着交换关系的平衡,使得交换各方各得所需、和谐中共发展。但是我们必须清楚,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低层次经济、法律责任与高层次道义责任的统一,而且二者的关系绝对不能本末倒置。那种哗众取宠的方式来承担所谓的“社会责任”,如拖欠着员工工资,却做着各种“慈善捐助”活动。这绝对不是真正地担当社会责任。

二、社会冲突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动机

社会冲突论认为,冲突不仅具有消极的影响,而且对社会的巩固和发展也起着积极的作用。社会冲突论的重要代表拉尔夫・达伦多夫强调,冲突一旦形成,企图压制和消灭是徒劳无益的,只能通过制度化来调节[4]。

冲突论的另一代表人物刘易斯・科塞强调,外群体冲突有利于群体内部的整合,增强群体团结。冲突不可避免。当冲突来临时,企业应正视冲突,内部应团结一致,合力地调整、缓解冲突。这既是对企业凝聚力和整合力的提升,也是对企业发展综合机制的考验,包括解决冲突的应急机制,与外部社会的协调机制,也包括企业勇于承担对利益相关者乃至整个社会的社会责任机制。科塞认为外群体冲突可以把“其他方面毫无联系或对立的个人或群体相互联系起来,并把他们带进一个公共社会活动领域。”[4]笔者以为企业通过社会责任的担当这一“公共社会活动”,尤其是高层次的道义责任的担当,使得“毫无联系或对立”的各方相互联系起来,互动中协调着彼此关系,或缓和了矛盾冲突,或实现了互惠“合作”,从而促进了企业与其外部社会的良性互动与和谐发展。因此,企业必须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并使其制度化,这是企业减少或缓和冲突,实现其持续、协调发展的一个“安全阀”,使不满情绪得以及时泄放而不致导致激烈冲突。科塞提出的“社会安全阀制度”,就是使敌对情绪得以及时释放,维护社会整合的制度。

三、新发展观: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人本原则与文化内力

20世纪80年代,以法国学者弗朗索瓦・佩鲁为代表的发展专家,提出一种新的发展理念――系统发展观,主张发展是“整体的”、“综合的”、“内生的”。“任何发展都在于:促进发展中的动态因素,实际上就是人类生活中的动态因素。”“各种文化价值‘在经济增长中起着根本性的作用,经济增长不过是手段而已。各种文化价值是抑制和加速增长的动机的基础,并且决定着增长作为一种目标的合理性。”[5]可以看出,佩鲁强调文化是发展中重要的动态因素,尤其是文化具有根本性的作用。之后有的发展专家指出,发展涉及每个行动者、他们之间的关系、生产与交换的机制以及这些机制同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之后专家学者不断探究与完善对发展本质的时代把握,相继提出了“可持续发展观”、“人类发展观”(联合国开发署于1990年提出),我国继而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这一新的发展理念不仅适用于宏观层面的社会发展,也同样适用于中微观层面的群体发展与个人发展。社会的发展要坚持整体的、综合的、内生的原则,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与持续发展,企业的发展也应当是“整体的”、“综合的”、“内生的”,这样才能够获得源源不断的健康、向上、持续发展的动力。新发展观要求企业要从整体出发,合理开发与利用内部各要素与资源,尤其要高度重视内生性发展,重视文化因素、人的因素在企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和决定性作用。要秉承以人为本的原则,对利益相关者(包括对股东、对消费者、对员工、对所在社区),对环境、对社会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当今社会化程度日益加深,企业的持续发展更加需要担当社会责任,而企业社会责任的持续担当依靠的是什么?诚然离不开法律、政策、行业规范的硬性约束,但更不能缺少企业文化的催化。文化是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总和,它能改变人的观念与思维,直接、内在地引导人的行为,合力成健康向上的组织行为,长远地影响、决定组织的未来发展。要建立富有社会责任的企业文化,企业领导首先要有责任理念,并积极营造氛围,使之内化为企业人的行为习惯,最终形成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才是企业社会责任自觉且持续担当的内生力量。

四、构建企业责任文化:企业践行社会责任的根本途径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外部的规制相当重要,如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相关政策及评价与激励机制的引导,包括政府、行业组织、社会民间组织、舆论媒体等多渠道监督体系的建立。但是,要真正实现由外在约束到自愿担负的转变,关键是要在企业内部构建一种能够充分承载社会责任、并能将这种责任内化为企业人日常行为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的建设绝不能仅停留在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的浅在层面。企业文化是一个复杂的动态体系,它是企业使命、愿景、价值观、企业精神、企业行为准则以及象征符号的总和,其中价值观是企业文化的核心。实际上,企业的使命、愿景等企业文化中潜在地包含着担当社会责任的内涵。如海尔“真诚到永远”的发展宗旨中就包含着对消费者的责任理念。企业社会责任正是通过企业文化来呈现并传承给一代代企业人,内化为企业人的思想与行为。因此,要把企业社会责任纳入到企业文化建设中去,纳入到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中。首先,要把企业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理念中去。理念引导思想与行为,企业家首先要有这种责任理念。其次,把蕴含社会责任的企业理念提炼、细化为企业的文化,使之具有可操作性并制度化,然后将其贯彻到企业各个生产经营链条中去指导企业行为。

结语

企业作为社会次级群体,其社会属性决定其必须回报社会、践行社会责任。从企业的行为实质与行为动机来看,企业必须承担社会责任,这样才能赢得良好的社会信誉,获得更大的效益;
才能够尽量避免矛盾与冲突,实现其与外部社会的良性互动与自身的持续发展。这正是新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的发展观要求企业要重视人的因素、文化因素在发展中的内生性作用,内部社会责任文化的建设与完善才是企业自觉、持续担当社会责任的重要保障与根本途径。

参考文献:

[1]乔治・斯蒂纳,约翰・斯蒂纳.企业、政府与社会[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2]肖日葵.经济学视角下的企业社会责任分析[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

[3]玛格丽特波洛玛.当代社会学理论[M].孙立平,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范文第5篇

论文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浅析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

古典学派和自由主义学派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就是获得最大的利润”的传统经营观念很容易误解或曲解企业社会责任的价值,这一阶段的企业社会责任观有待补充和扩展。根据经济学家弥尔顿·弗里德曼的观点,我们应该以历史的视角,来看待这一传统的社会责任观有其合理的内核,但由

现代企业契约理论认为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企业是在契约的基础上结成的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制约与利益调和的关系体,而契约理论的前提仍然是产权理论。在企业产权明晰的特征下,以物质资本所有者为核心,以产权基础上的契约关系为纽带,以企业行为影响为判断标准,企业主体的独立性行为对契约关系及交易关系中各个体利益及外

经济学对外部性问题的研究,有助于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意义的思考。科斯定理给出了这方面最著名的结论。根据科斯定理,无论最初的权利如何分配,如果私人各方可以无成本的就资源配置进行协商,那么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私人市场就将总能解决外部性问题,并有效配置资源

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者们一直致力于探索超出经济目标以外的企业行为目标的努力杂志网。韦斯利·K·米切尔强调理性经济决策,把经济决策建立在人类行为理论的基础之上[17]。米切尔认为,经济学是一门研究人类行为的科学。通过使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分析与制度分析相结合,道格拉斯·诺斯解释了社会制度如何影响经济决策,而经济决策又如何改变着社会制度[18]。事实上,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一种制度,这种制度从企业“创生”之初就存在了。代表企业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中所有利益相关人的利益,被以企业制度的形式约束固定下来。在固化了的企业制度中,企业经济责任、法律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

管理学一般认为“权力”与“责任”是对等的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不需要承担责任的特殊权力实际上是极少有的。泰勒、韦伯、法约尔、巴拉德等管理大师都讨论过企业权力问题[19]。一般而言,在企业内部一般存在法定权力、利益诱导权力、处罚权力、技术权力和个人魅力五种权力。而在企业外部,企业对政府的权力和企业对社会的权力一起构成了企业的“外权

对于企业内部来说,法定权力是企业因拥有资本而由企业法或公司法规定“与生俱来”的权力,企业行使法定权力必须承担对股东的责任。同时,企业也因为拥有资本而雇用职工、生

而在企业外部,企业对政府的权力是由企业对政府的义务为基础而获得的。企业向政府纳税,自然就取得了政府“保护企业”的权力杂志网。这些权力包括企业财产安全、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不受干扰和破坏、参加公开透明的市场竞争并拥有一个有序的竞争秩序、依法进行民事诉讼并获得合法权益保护等。企业对社会的权力也是由企业对社会履行的义务为基础而获得的。包括企业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而获得消费者的喜爱、对社会公益事业的关心而获得公众好评、对社区的建设而获得良好的社区环境、对员工关爱而获得员工“忠心”、对各利益相关者诚信而获得“有效合作”等。相反,如果企业不承担对政府的纳税之责、不顾及社会责任,那么企业对社会、国家的影响作用将会带来很大的负面性。例如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跨国公司利用其灵活的“内部定价”机制,规避所在国的关税约束和其他市场监管行为、企业使用童工进行“血汗工厂”生产、企业破坏生态环境等。当企业不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时,国家和社会也将剥夺企业相应得“外权力”,企业必将受到国家法律法规或社会公众无情的制裁。值得注意的是,企业的“外权力”虽然在一定时期是相对稳定的,但从一个历史发展阶段来看,随着政府“善治”体制逐渐建立,企业对国家的义务呈现缩小之势,而国家对企业的服务质量却不断提高,但从根本上讲两者间仍然是对应关系。另一方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企业对社会的责任却呈现扩大之势,主要是由于原来的基础较差,企业对社会的责任覆盖面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对企业的要求。

产产品、采购原材料、半成品、借款等,因此需要支付工资、对消费者、供应商和银行等负民事法律责任。这些都可以概括为企业为生产经营需要而对利益相关者承担的责任。

力”杂志网。有时企业对政府的权力大,有时企业对社会的权力大,但企业对政府和社会的权力之和在一定时期内基本上保持稳定性。但在企业“外权力”之外,企业还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而却没有与之相应的权力区域,也就是企业权力“鞭长莫及”之处,也就是企业权力与责任的“差域”。任何的企业都希望“差域”的面积越小越好。

管理学分析

责任和社会责任之间所形成的制度关系处于一种纳什均衡状态。纳什决策可能被选择的原因是纳什系列决策是相互的、最好的、拥有战略稳定性的决策[19]。没有企业仅仅改变自己的决策就可以做得更好。事实上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这种均衡结果是一种非合作博弈的结果,在这一博弈过程中人们往往选择放弃社会责任的行为理性。而且这种固化的企业制度变迁具有“路径依赖”性。所以,今天当人们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之后,人们要改变企业放弃社会责任的行为“惯性”也是不容易的。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

杂志网。不过,“无成本地就资源配置讨价还价”实际上是很困难的。虽然外部性往往使市场没有效率,但解决这个问题并不总是需要政府行为。在一些情况下,私人市场中的外部性也可以内部化。例如,有时外部性问题可以用道德规范和社会约束来解决。

界环境均会造成非平等性或非对等性影响。因此,从企业行为主体的角度和企业产权控制特征来看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为企业对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企业对环境的责任、企业纳税的责任、企业捐款的社会责任、企业自身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等。

于现实的经济世界要实现完全自由竞争还缺乏很多条件,市场制度虽然是不可替代的,但仍有不足之处。而且整个社会的各项制度也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制度间的闭合链条关系更重要,正确而全面的理解企业社会责任的真正内涵及其深刻意义,才是企业社会责任落实的前提基础。

经济学分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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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玲玲.企业业绩评价--方法与应用[M].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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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王艳飞.企业战略性业绩评价探析[J].财会月刊,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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