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税务师纳税评估【五篇】(范文推荐)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及其影响的扩大,宏观环境对我区经济的影响还在发展之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加,今后一段时期的组织收入工作将会面临新的挑战和困难:一是各级政府对组织收入增长的期望要求不会降低。经济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税务师纳税评估【五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税务师纳税评估【五篇】

税务师纳税评估范文第1篇

一、经济危机给税收工作带来的挑战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及其影响的扩大,宏观环境对我区经济的影响还在发展之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加,今后一段时期的组织收入工作将会面临新的挑战和困难:一是各级政府对组织收入增长的期望要求不会降低。经济增长回落导致税源相对紧张,但政府保障民生工程、加大公共投入等刚性支出还在不断增加,对组织收入增长的要求不仅不会降低,反而会更高;
二是组织收入的难度会明显增加。收入任务增长与税源相对不足的矛盾将会更加突出,就我区而言,支柱产业(据具体情况添加)的产销额大幅下降,目前大部分企业处于惨淡经营的境地,而作为支柱税源的房地产行业也是后继乏力。可以预见,今后一段时间的税收征收任务将更加繁重,完成预期的税收任务比往将会更加艰巨。

当前,要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作为我们税务(地税还是国税?)部门的重要责任,金融危机来了,企业有困难,而又要保持地税收入稳定增长,怎么办?这就要求我们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多为企业想点子,出主意,在严格执行税收法规的同时,注重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收政策辅导,通过用足、用活、用好税收优惠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发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促进我区的经济发展。确保税收收入在和谐的征纳关系中平稳增长。同时,要及时把握危机中的有利机遇,履职尽责,为国聚财,为国分忧,为民解难。

二、当前纳税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1、纳税评估基础资料欠缺。纳税评估工作是一项业务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资料全方位、大容量、多角度地搜索和掌握,在掌握各种涉税资料和信息的基础上,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对纳税人一定时期内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并进行相应税务处理。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离不开数据资料的搜索和采集、积累和掌握,纳税评估过程中要进行大量的指标测算、资料比对等作定量、定性的分析,没有数据资料,纳税评估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目前,在纳税评估中发现,数据资料不完善,基础资料欠缺的问题比较突出,影响纳税评估工作的有序进行。

2、纳税评估与征收、稽查各环节的关系不够理顺。纳税评估作为一种新的税收管理手段,与征收、稽查环节有着密切的联系。首先,评估工作是建立在深化征管改革的基础之上,若一定征管基础,纳税评估将是无源之水,而评估工作反过来又对加强税收监控起到促进作用;
其次,评估工作是介于征收与稽查间的“滤网”,能够解决一般性税收违规问题,缓解稽查压力,增强选案准确性,有利于稽查“重点打击”作用的充分发挥。目前,评估工作还处在探索阶段,在与征收、稽查等环节的联系过程中,还出现一些问题,评估与稽查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

3、纳税评估人员综合业务素质急需提高。纳税评估工作需要评估人员既要精通税收业务知识、财会知识,又要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要求评估人员依据国家的税收政策及自身综合知识和素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从多层面对税源状况,纳税行为进行细致的案头分析,逐步审定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并要具备较强的逻辑分析能力,这对评估人员的综合素质是一个较大的挑战。目前评估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综合素质还远不能满足评估工作的需要,有的只停留在看看表、对对数的浅层次上,不善于从掌握的涉税信息中找出蛛丝马迹,挖掘深层次的问题,使一些评估工作流于形式,未能充分发挥纳税评估的效能作用。评估人员自身业务素质不高,要想提高评估质量感到力不从心。

4、纳税评估工作不没有一套科学的办法。表现在我市的评估岗位没有统一,工作职责没有细化,存在评估人员一人操作到底的现象,工作随意性过大,工作过程无监督,缺乏有效配合和制约,不利于工作的规范开展和廉政建设;
评估工作的效率不高,工作和缺乏科学性。

5、现有的纳税评估软件整合不到位,需求不能满足工作要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目前使用增值税纳税评估软件仅适用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评估且运行极不顺畅,经常出现无法登录的情况,严重影响了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不能用一套软件对企业开展多税种评估。如开展某项专项检查,既要评估增值税,又要评估所得税,需要同时使用两套软件,需要同时采集两套数据,造成重复劳动,效率低下。三是目前的增值税评估软件较适用于开展行业评估。因为设置的评估指标对同行业有可比性,能整体评价该行业的纳税状况,有利于税源监控,公平税负,加强征管。而不适用于多行业的一次性评估,不同行业之间各项指标没有可比性,主要靠人工评估,人机不能很好结合,评估、操作难度加大。所以对目前省局、市局组织的税务专项检查前必须进行的纳税评估,县(市)局、分局评估部门比较被动。

三、以科学发展观加强纳税评估工作的意见

1、管理与服务并重,发挥纳税评估的双重效能。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重要环节,也是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重要内容。面对金融危机给税收工作带来的挑战,我们既要不断加强税源监控能力,采取有力措施,堵塞征管漏洞,进一步提升税收征收管理水平,又要落实好“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公正执法是最佳服务、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满足”的税收服务理念,帮助纳税人度过难关,我认为纳税评估是最有效的载体。

纳税评估作为税务部门一项融管理与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既是管理手段,又是服务举措,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纳税评估对内是管理手段,能及时发现税收征管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有效地提高税源监控能力,有利于提高申报纳税质量和税收征管水平;
纳税评估对外是服务手段,它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和掌握税法,减少并纠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对税法理解偏差产生的涉税问题,引导其主动自查,自动纠错,降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税收违法而被追究责任的风险,给没有偷逃税故意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一次机会,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确实感受并体验到税收的公平与公正,最终提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法遵从度。

纳税评估有利于加强税源监控能力,提升税收征管水平。纳税评估作为税源监控的一种管理手段与措施,对加强基础税源的监控必将发挥重要作用。它初步解决了以往征管中存在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通过采集企业的资金流向、生产经营变化情况等各项涉税信息,利用评估指标进行比对、分析,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情况进行综合、客观地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填补了税收日常管理上存在的“相对真空”,提升了税收征管水平。

开展纳税评估有利于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实现浅表式服务向深层次服务的转变,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纳税评估的开展,使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更具人性化、更有人情味。首先,纳税评估给予了非故意而少缴税款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一个自我纠正的机会,对一般涉税问题除补缴税款及相应的滞纳金外,免予行政处罚,避免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由于对税收政策不了解,财务知识缺乏而少缴税款却受到严厉行政处罚的可能,真正做到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切身利益着想,把纳税服务的内容具体化,起到了服务纳税人、优化经营环境的作用。同时,也减少征纳双方因直接进入稽查环节后矛盾加剧而产生冲突的可能,促进了征纳关系的融洽。其次,纳税评估通过约谈等方式让评估对象对评估疑点进行说明、解释,这个过程同时也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税收法律法规及财务知识宣传、辅导的过程,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涉税业务,增强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税技能,充分体现纳税服务的人性化,营造了良好的税收征管环境。

纳税评估作为一项重要举措,在促进征管、促进征收、服务纳税人方面,效果明显,既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保证了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又减少了纳税人因非主观故意导致涉税违法而受处罚的风险,降低办税成本。必将为帮助企业度过难关,从而化解经济危机对经济和税收带来的影响起到积极的作用。

2、改进和完善评估方式,提高评估工作实效。目前,正在使用纳税评估软件系统由于评估指标参数不尽科学,评估公式、评估指标预警值不尽合理,对纳税评估软件系统产生的差异户生成的纳税评估对象的有关日常评估计划,单靠评估人员通过日常评估仅在案头审核分析相关的申报资料、财务报表难以发现评估对象深层次的涉税问题。所以在加强日常评估、特定评估的基础上,一方面要不断修订、完善评估指标,此外要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改进和拓展纳税评估方式,使评估工作发挥更大的实效。一是开展联合式评估。一方面可组织分局间的交叉式评估,另一方面稽查部门在适当的时间安排部分稽查人员配合征管分局评估人员联合开展纳税评估,既解决了基层分局人手少,精力不够的矛盾,确保纳税评估工作如期完成,取得良好实效。又使参与评估人员针对具体评估对象,共同评估,彼此交流,开展研讨,使大家对行业性涉税规律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在实施评估方面积累了更多经验,能够更好地促进纳税评估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有利于提高评估人员业务素质。在联合开展纳税评估过程中,税务稽查人员与征管分局评估人员相互交流切磋,进一步掌握评估工作涉及的税收业务知识、财务管理知识,进一步提高计算机操作技能、各项评估应用指标的分析能力及与纳税人的约谈技巧。同时,适时组织开展评估工作经验交流会、典型案例分析会,通过评估人员对评估方法、约谈技巧、报表分析方法等进行交流总结,可以使广大税务干部的评估水平在相互探讨中得以共同提高。二是开展调研式评估。应当定期集中组织开展调研式纳税评估活动,抽调税政、征管、稽查等科室人员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物流市场、中介机构进行调研式评估。通过实地评估掌握被调研单位的潜在、闪变税源及其变化情况;
全面了解代扣代缴税款和发生临时或一次性纳税义务的履行情况,深度挖掘潜在税源、严格掌控闪变税源。这为创新征管措施,制定收入计划,完成全年税收任务完成提供了参考信息,也为实现以分析引导评估,以评估推进检查,以检查促进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是积极引导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是为纳税人提供的自查性涉税服务,对提高纳税人的税务管理水平,降低涉税风险,及时纠正处理涉税事项中出现的错误和舞弊有重要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强化税收监管,减轻税务机关负担,形成纳税人、注册税务师和税务机关三重税收监管体系。随着税收监管机制的健全和税制改革的稳步推进,以及企业纳税意识和税务管理水平的逐渐增强,要引导企业选择聘请注册税务师对其涉税事宜进行纳税评估。注册税务师依法接受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委托,根据其所提供的涉税资料和自身所掌握的其他资料,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和专业经验,对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的涉税资料及纳税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检查和评估,以确认纳税人纳税情况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准确性,及时发现、纠正并处理涉税事项中存在的错误和舞弊等异常问题的活动。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其实是企业为提高其税务管理水平、降低涉税风险,委托中介对涉税事项自查的行为。其特点表现为客观性、平等性、公正性、专业性。

税务师纳税评估范文第2篇

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所得税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汇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程序复杂,需要税务机关、纳税人和社会中介机构共同努力才能做好。本文结合近几年所得税汇缴工作实践,谈一些思考,提一些建议。

一、对所得税汇算清缴现存问题的思考

1、对汇缴征纳双方的责任认识不清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xx〕20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颁布前,所得税汇缴的主体并不明确。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作法是,年度纳税申报由纳税人完成,所得税汇缴由税务机关越俎代庖,造成汇算清缴的主体不清、法律责任不清。《管理办法》明确汇算清缴的主体是企业,企业应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税务机关在汇缴期内负责政策辅导、资料审核和税款结算,在汇缴结束后应开展纳税评估和检查。但受习惯的影响,部分干部仍然持有“以查代算”的观点,认为只有税务机关的查账检查结束,才算汇算清缴工作完成。在实际操作中,把年度纳税申报视为纳税人自核自缴结束;
把年度纳税申报至4月底以前这段时间作为税务机关实施企业所得税检查阶段。“以查代算”的观点,使企业所得税又重新回到原有的老路,制约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的深化。

2、所得税管理平台的数据处理能力不完备。目前使用的所得税管理平台属于ctais外挂软件,主要功能是汇缴录入和结果查询,能够满足汇缴的业务需求。但是,该系统没有数据分析功能,对汇缴数据的增值应用考虑还不够。一方面,我们对重点税源户、亏损大户、特殊户进行重点审核时,既要着眼于年度申报表表、表间勾稽关系,又要注意结合企业自身发展沿革和所属行业特点。这是因为,通过调阅企业历年的所得税申报资料和调整数据,分析企业的经营变动状况,能够为管理人员汇缴审核提供辅判断;
另一方面,按照行业管理的思路,同一行业一定时期内的发展变化应该表现出一致性,具体体现为行业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资产回报率、所得税贡献率等保持相对一致水平,这为分析衡量所得税税源质量和征管状态提供依据,也为所得税纳税评估和检查选案提供重要参考。

3、事务所中介市场发展不均衡。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对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规范核算起到了促进作用。特别对所得税汇缴发挥重要的“经济警察”的作用。但由于体制机制、市场发育和执业环境等原因,事务所在执业质量、公信力、收费标准等方面还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执业质量参差不齐。所得税鉴证业务多集中在3-5月,事务所出于成本控制和多接业务的考虑,会聘用一些不具备执业资质的人员,审计质量因而打了折扣。从审计披露的问题来看,主要是对费用的审计,对收入、成本项目关注较少;
二是独立公正性有待提高。独立性是会计师事务所的立业之本,是会计师业务质量的根本保证。受个别事务所不规范执业的影响,有些企业误认为,会计事务所是疏通税企关系的一个桥梁,既可以降低税务风险又可以减少纳税成本;
三是收费标准缺乏依据。部分企业反映,收费标准不一,弹性较大。

4、相关管理配套措施不健全。一是缺少质量评价体系。由于所得税业务的复杂性,汇缴工作面广量大,缺乏对汇缴质量的量化评价指标,无法实现有效的监督和质量评价;
二是纳税评估和检查没有及时跟上。《管理办法》要求税务机关在汇缴结束后,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和检查。由于投入精力不多,针对性不强,成效不明显;
三是账务处理辅导不到位。汇缴调整有些涉及账务处理,这对中小企业财务人员是个难点。从加强跟踪管理的角度,那些纳税调整涉及账务处理,以及如何处理,是后续管理不可忽视的工作。

二、思路及对策

1、通盘考虑汇缴工作的阶段重点。税务机关要从汇算清缴的内涵去把握工作方向和着力点。既要克服“双主体论”,防止税务机关越位包揽应由企业承担的责任,也要避免“无关论”,淡化税务机关在汇算清缴中宣传辅导、指导督促的责任。以系统观为指导,可分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管理。事前管理就是税务机关在汇缴前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宣传,使纳税人了解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规定,特别是当年出台的新政策和涉及纳税调整的政策;
事中管理就是汇缴开始后,税务机关要做好对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审核工作;
事后管理就是在汇缴结束后,税务机关要认真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对存在问题的,该补税的补税,该移交的移交,起到规范一个、震慑一片的作用。

2、增强所得税信息化管理能力。在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背景下,企业所得税管理已离不开信息化,将现代科学技术引入所得税管理是规范管理的必由之路。一是构建基于数据仓库的所得税管理平台。数据仓库不仅满足一般的信息查询、报表生成,更为重要的是,利用数据挖掘技术对数据仓库进行深度分析和利用。在此基数上建立分析模型或设立分析方法,以发现数据背后的规律、趋势或关 联。二是强化汇缴结果的质量检验。根据行业管理和分类管理的思路,企业按明细行业进行汇总归集,对各项财务、税务指标进行逻辑分析、趋势比较和配比分析,筛选出疑点企业,为评估和检查提供案源。三是充分利用系统资源。如利用ctais系统中增值税和所得税的销售收入数据,实现自动比对。再如对营业税纳税人,取得地税征管系统的申报数据,与国税申报收入进行比较,验证是否少申报收入。

税务师纳税评估范文第3篇

xxx,男,35岁,大学本科毕业,中共党员,现任xx区国税局纳税评估办公室主任。该同志参加税收工作以来,努力学习,忠于职守,文明服务,开拓进取,每年都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先后通过了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资格考试,**、**年度被确认为“xx市国税系统业务四级”;
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国家公务员,获得过区级“先进工作者”、市级“文明税务工作者”、“全市最佳税源监控能手”和省级“优秀青年税务工作者”等多种荣誉称号。

优化税收服务是加快税收征管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客观条件。xxx工作中努力做到“想纳税人所想,急纳税人所急”,服务热情周到,尽力为纳税人排忧解难。平时积极向纳税人宣传、解释各项税收政策,帮助纳税人了解税收知识,提高纳税意识;
主动帮助纳税人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加强财务、成本核算;
经常利用自己掌握的经济信息,为纳税人经营出谋划策,帮助纳税人提高经济效益。有一次,在评估中发现一家企业的账目混乱,有许多会计科目不会使用,便利用星期天的时间帮助该企业建账,从怎样编制会计凭证到怎样设立会计科目等,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了,企业负责人要留下吃顿便饭,被xxx婉言谢绝后,十分感激地说:“对你们这种服务态度,我们从心里感激,以后一定依法纳税,为国家多做贡献。”由于该同志经常用熟练的业务为纳税人提供文明高效的服务,受到纳税人的一致好评。在纳税评估过程中,xxx努力使税收执法更加人性化,注重通过对案头资料的分析,发现纳税人涉税疑点问题,然后通过函告、约谈等方式,督促企业自查,有效解决纳税人由于主观疏忽或对税法理解产生偏差而造成的不缴或少缴税款问题,先后使纳税人避免税收处罚560多万元。纳税人觉得有关问题是在平等的“对话”中解决的,又避免了处罚损失,对这一做法也非常认可。从而缓解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矛盾,进一步密切了征纳关系,增强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优化了经济发展软环境。

依法治税是为纳税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基本要求。工作中,xxx任何时候都坚持原则,严格执法,该收的税一分不少地收上来,纳税人应该享受的优惠政策充分落实到位。虽然多次因为坚持原则得罪了一些人,但公平了税负,赢得了大多数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一次,在对一户企业评估时发现,由于该企业财务人员不了解“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将销售旧机器设备的收入计提了增值税,造成多缴增值税2.3万元,王兴端向纳税人详细解释了这一规定,并帮助其办理了多缴税款退库手续。该企业负责人高兴地说:“以前认为税务局的人来了要多缴税,没想到你们来了却给我们退税。国税局依法办事,我们一定诚信纳税!”

xxx锐意进取,勇于开拓,努力开创税收工作新局面。上级要求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时,局里让他和其他两位同志负责这项工作。由于纳税评估是一项新生事物,许多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对此都不甚了解,为此,他们一方面对外搞好宣传,一方面对内搞好培训;
连续三个星期加班加点制订了纳税评估实施方案和操作规程,同分局人员一起准备好各种基础性资料,终于使纳税评估工作在该局得以顺利开展,并逐渐形成了以计算机为依托的完整高效的纳税评估体系。三年多来,已评估企业689户次,评估税款1942万元,有效地解决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中存在的零、负、低税负申报问题。**年,针对全区收入任务紧,部分重点税源企业税负下降的实际情况,在全市率先开展了对重点税源企业的专项评估,取得了明显成效。坊子的重点税源企业专项评估经验,

在**年9月份举行的全市纳税评估工作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在全市予以推广。在纳税评估工作中,xxx还总结应用了“单位产品指标联动推算法”和“抽样核查法”。该方法上报上级业务部门后,被省、市局采纳,在全省、市推广应用,有力地推动了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新晨

税务师纳税评估范文第4篇

1、有利于形成良好的体制激励,促进诚信纳税。通过纳税人信誉等级评估,树立一批纳税诚信企业,对不同信誉等级的纳税人分类管理,实行差别税收对待。通过这样的制度设计,形成良好的体制激励,促进诚信纳税。

2、有利于提高税收检查工作水平和效率。通过纳税人信誉等级评估,对纳税人按照信誉等级分类管理,为确定税务检查的重点提供依据。对纳税信誉等级高的企业减少检查频率,以服务为主;
对低等级的企业增加检查频率,严格控管。从而,使税务检查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减少税务稽核工作选案的盲目性,提高检查效率。

3、有利于加强税收征管,弥补征管工作的漏洞。纳税人信誉等级评估工作的重要一环是分析、审核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通过这一工作,可以发现纳税人纳税申报中存在的问题和疑问,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从而弥补税收征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漏洞,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4、有利于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加强税源控制。纳税人信誉等级评估不仅要对纳税人有关纳税资料进行评定,而且还需了解和掌握纳税人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企业经济性质、生产流程、财务制度等诸方面内容,同时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评定,尤其是对涉外经营的企业,更需要通过了解和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来进行评估确定。因此,通过纳税人信誉等级评估,有利于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加强税源控制。

二、纳税人信誉等级评估面临的难题

1、税务机构之间、机构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问题。首先,纳税人纳税往往由国税和地税共同管辖征收,因此其资料分别需要由不同的税务机构提供,这就对国税和地税之间的协调提出了要求。其次,评估工作的有关资料来源于税务机构内部不同的部门,需要不同部门的密切配合,这就提出了税务机构内部各部门之间的配合问题。基于以上原因,评估工作要求各税务机关及其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然而,由于体制方面、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原因,相互间的配合不够是纳税人信誉等级评估中面临的较大问题,在工作衔接、资料传递等方面不顺的情况时有出现。就目前各地试行的情况看,一般都由各税务机关各自设置自己的评估机构开展工作,这对资料的采集不利,对行政效率的提高不利,对保证评级的公正性不利。

2、纳税人信誉等级评估人员的素质问题。纳税人信誉等级评估工作是一项业务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必须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多方位、大容量、多角度地搜索和掌握,要求评估人员依据国家的税收政策及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定性分析,从多层面对税源状况、纳税行为进行分析,审定纳税人涉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从而做到正确公正的评价。这就要求评估人员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但目前的评估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许多评估工作流于形式,停留在看看表、翻翻账、对对数的浅层次上,不能从表面的资料中找到真正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评估的公正性得不到保证。

3、评估指标体系的科学性问题。目前各地试行的纳税人信誉等级评估办法中都有一套自己的评估指标体系,一般的做法是预先确定行业平均值,将其作为行业正常值,然后测算出纳税人评估指标值与行业正常值进行比较,如果被测算指标处于正常值的合理变动幅度内,则认为已真实申报,得到该测算项目的分值。但是实际上,评估对象的规模大小、企业产品类似程度等等因素都对“行业峰值”产生较大影响。此外,单凭评估指标测算和评价很难合理判定申报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企业还经常受到所处的环境、面临的风险、资金的流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而评估指标体系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加之,由于各地受人力、时间等因素的影响,建立的评估指标体系的合理性更有待考证。

4、资料的完备、准确性问题。纳税人信誉等级评估的基础是税务机关各部门各岗位在日管工作中整理形成的资料数据,以及纳税人及有关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数据。这些资料的完备和准确是纳税人信誉等级评定的前提条件。然而由于资料的分散及数量繁杂,资料的采集有较大难度,同时这些资料的真实性也很难保证,给评估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三、完善纳税人信誉等级评估制度的政策建议

1、设置专门的纳税人信誉等级评估机构。纳税人信誉等级评估工作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为了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建议在县(市)级以上地区设置专门的纳税人信誉等级评估委员会,其成员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局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同时聘请政府有关部门和中介机构的专家参加,负责纳税人信誉等级评估工作的指导、协调、审核、检查和监督工作,保证纳税人信誉等级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2、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国家应组织力量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纳税人信誉评估指标体系,以之作为指导性指标体系,各地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制订本地区评估指标体系。在建立评估指标体系时,必须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并重,在进行大量指标测定、数据对比等定量分析的同时,评估人员应对纳税人作详细了解,进行定性分析,将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且突出定性分析指标的分值,保证指标体系的合理性、科学性。

3、充实评估队伍,提高评估人员综合素质。首先,各级税务机关应重视纳税人信誉等级评估工作,选择既有较好专业知识,又有丰富税务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从事评估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荐注册税务师,充实评估队伍。其次,加强对评估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对评估工作涉及的税收业务、财务管理、经济法律、计算机等相关知识进行系统学习,提高其业务水平。

4、提高纳税人信誉评估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评估工作效率。大力开发纳税人信誉等级评估软件,把大量的评估资料收集、整理和测算工作通过计算机加以处理,减小评估工作强度,提高评估工作效率。

税务师纳税评估范文第5篇

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实践

设计技术标准及软件是前提。这是总体工作的基石,如果出现偏差,后续的工作将会走弯路,造成人力、物力和时间的浪费。对此,我们借“他山之石、为"我"攻玉”。按照既立足于试点县(市),又为全州推广打好基础的原则,我们采取与专业评估机构和软件机构合作的攻坚方式进行,不仅解决了存量房纳税评估工作在信息采集、参数测算、软件本地化过程中出现的难题,确保了软件本地化的合理性和实用性,也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工作质量。同时,我们通过向房管、规划、国土及其他相关部门提取信息,通过实地走访住户采集信息等途径,采集影像资料信息,纸质、电子信息数据,查阅档案信息,调取存量房交易实例资料等,建立了符合恩施房地产实际,具有地方个性特征的评税模型。目前,我州评税主要采用三种方法,即: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笔者认为随着在今后存量房纳税评估的实际运行中,应充分考虑到各地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现状,特别要结合存量房交易市场的成交量大小、交易价格高低、交易市场的透明度情况、房地产税收信息共享度等实际特点,因地制宜地确定行之有效的评估方法。一般而言,对存量房交易市场活跃、区域间交易价格波动较大、房地产信息较为公开透明、选取可比交易实例相对准确的城市,首选应用市场法模型进行评估;
对存量房交易量不大、交易价格较低、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信息尚未实现共享、难以取得较为真实的交易实例的城镇或区域,运用成本法模型进行评估简便易行、也较贴近市场实际,易被征纳双方接受。同时,在成本法模型的框架下,也可以成本法为主,辅之于市场法必要调整因素,来综合考虑房地产价格影响指标,分别评估房产价值和地产价值,以二者之和作为房地产整体价值。在此基础上,结合考虑楼层、房屋朝向、有无电梯、采光、周围景观、交通状况、有无噪音调整系数,计算房地产评估值,其中房产价值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地产价值评估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提供完整的数据需求是基础。存量房纳税评估一般需要搜集的基础数据包括两方面:成本法主要有:制订评税技术标准需要的基础数据,主要是基准地价数据、建造成本数据、间接费用数据、划分评税分区等;
市场法基础数据有:可比交易实例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其中,完善评税技术标准需要的基准地价数据可从国土资源部门获取,建造成本数据和间接费用等数据可从住建部门获取;
评税区位划分、确定评税区位划分可比基准价格以及制订房地产价格修正系数等相关评税技术标准工作,可直接采用社会或政府权威部门已的权威文件或数据,如: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可以采用统计部门的房地产价格指数或物价指数。也可通过政府招投标形式,由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根据市场实际状况对比验证确定后配合完成,如:房屋楼层修正系数、采光修正系数、朝向修正系数和面临景观修正系数等。这些数据作为评税系统开发需求之用。同时,要采集税源数据,即纳税人的基本信息数据及应税房地产的基本信息数据。及房地产的实物、权益、区位和市场情况的数据及资料等等。这些数据是存量房纳税评估所必备的“血液”。

信息技术依托是手段。在存量房纳税评估工作中,从评税模型的建立,基础数据的审核、整理、筛选,到楼栋影像资料的标准化处理;
从各类修正参数的测算确定,到评税结果的运算形成,每一步骤,每一环节都离不开信息技术手段的支撑,它不仅影响试点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还事关试点工作的成败。因此,依托强有力的信息技术手段是顺利完成试点工作的根本保证。

专业机构参与合作是必需。由于存量房纳税评估工作专业性强,复杂化程度高,没有专业机构参与其中,仅靠地税部门自身力量和有限的资源远远无法达到存量房纳税评估工作的技术要求。我们在存量房纳税评估工作中,成立了评税工作专家组。聘请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造价工程师、计算机专家、税收专家组成专家组,实现了估价、造价、计算机、税收专家和人才的融合,负责评税工作的具体业务指导。从陌生到熟悉,再到今天的成功,无不凝聚着参与合作的专业机构、各位专家的智慧和汗水,积极借助专业机构的技术资源优势开展工作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建立核定争议调处机制是配套。存量房交易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各方反应比较敏感,尤其是计税价格的核定,更牵动纳税人的神经。为了提高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工作质量和评估结果的公信力,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依法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纳税争议,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应制定《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争议处理办法》,建立核定争议调处机制。如我州结合恩施实际制定了《恩施州地税系统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争议处理办法》。该办法的出台,将使我州二手房交易申报计税价格系统上线后对纳税争议有章可循,有利于公平、公正的解决纳税争议。

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的成效

开展存量房纳税评估将有效地堵塞税收漏洞。通过使用核价软件,统一了计税依据,强化了税收监控手段,有效地遏制了存量房交易活动中利用“阴阳合同”逃避纳税的行为。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全州累计通过存量房交易评估价系统评估的案例共有248例,评估后平均调增39.53%。成效明显,充分发挥了堵漏增收的作用。

开展存量房纳税评估将有效地减少纳税争议。开展存量房评估工作,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对纳税人申报价格进行评估,使得核定后的计税价格更接近市场真实成交价格,可以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减少税款流失,维护国家财政利益,有效杜绝了人为操作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和人情税、关系税等问题的发生,减少了人为因素引发的差错而引起的纳税争议,杜绝了随意性,不仅准确度高,更让纳税人感到“心服口服”,税后遵从度显著提高。上线以来,绝大部分纳税人接受了评估软件评估的的价格。虽有个别纳税人对评估价格提出异议,但经窗口工作人员的宣传解释后也接受了评估价格。全部依据核定价格征收了税款,未发生一例争议案例。这也充分验证了我州所建立的评税模型是科学的、是符合恩施州实际的。

开展存量房纳税评估将有效地防范税收执法风险。以前,在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过程中,一线征管人员在计税价格核定方面存在较大的主观随意性,容量引发征纳矛盾,加大了税收执法风险。甚至有个别执法人员借此之机,,严重影响部门形象,甚至出现了职务犯罪。直接运用评估软件评估计税价格,避免了人为因素对评估值的影响,评估值也更接近真实交易价格,易于纳税人接受,在有效规范税务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为的同时,暨能增加税收收入、又能规范税收执法、更大大降低了干部执法的风险。

开展存量房纳税评估将有效地提升税务部门服务质量。通过使用该系统,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实现了税收管理工作的公平、公正。同时,若能将存量房交易评估系统作为一个子模块与省局税费核心征管系统对接,将简化办税流程,大大缩减价格审核和税款征收时间,使“一次申报、一窗办理、一趟办结”的服务模式落到实处,将极大地方便纳税人,降低纳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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