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税务征管档案管理办法【五篇】(全文)

税务征管档案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一、分析档案管理现状,充分认识税收征管档案一户式管理的必要性1、从税收档案资料管理的现状分析,税收征管档案一户式管理是减轻国税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强度,节约档案管理成本,实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税务征管档案管理办法【五篇】(全文),供大家参考。

税务征管档案管理办法【五篇】

税务征管档案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一、分析档案管理现状,充分认识税收征管档案一户式管理的必要性

1、从税收档案资料管理的现状分析,税收征管档案一户式管理是减轻国税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强度,节约档案管理成本,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有效途径。现行税收资料管理过程中,整理工作量大、时间跨度长、资料查找难、利用效率低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一是工作效率低。从收集整理到装订,全是手工操作,费时费力,消耗资财。后期调阅也以手工为主,劳动强度大,手工检索速度慢,调阅效率低。二是综合利用程度低。现行税收资料的档案管理在查询分析核对和执法责任检查落实等综合利用方面效果不佳。三是共享程度低。由于存档的纸质资料移动性能差,不能直接为国税机关各岗位、各环节提供信息来源和执法依据。四是存贮成本高。纸质资料存贮成本高,占用空间大。五是管理不规范。税收资料多头受理、重复归档,是户管和还是类管资料,归档标准不统一。

2、从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角度考虑,税收征管档案一户式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办税成本,方便纳税人的重大改革。为了加强税收管理,国税机关要求纳税人办理的各项证件和填报的涉税资料十分繁杂,同样的资料,在不同的岗位和不同的时间要反复提供和查验,少一样都可能办不成事情,既增加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又影响了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的信息化,可以做到了一次采集归档,多环节、多层次的反复利用,可以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也减少了国税机关内部资料传递的麻烦。

3、从税收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出发,税收征管档案一户式管理成为必然趋势。近几年的税收征管改革,在征管体制、征管机制、信息化程度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但是税收资料档案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征管基础工作,还停留于手工操作的状态,其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还比较低。随着税收信息化建步伐不断加快,征管软件不断应用升级,同时申报方式电子化以及办公自动化等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税收征管档案一户式管理已成为必然趋势,同时也是《国税系统基层三化建设三年规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注重涉税信息的深度开发,提高档案信息利用价值,创新档案管理信息化的新举措。

4、从税源管理责任制落实的客观需要,税收征管档案一户式管理是强化税源监控和加强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从长远看,税收整个操作过程的电子化和信息化,是税收征管改革真正的最终目标。通过税收征管档案资料信息化就可以将大量归档存查历史资料转化为税源监控分析的信息,从而实现对纳税人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防伪税控认定、纳税申报情况、发票使用情况、涉税事项变更和注销等各项涉税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就能够做到不仅注重结果的监督,而且实现了过程的跟踪管理,税源监控重点和对象,一目了然。

二、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是实现税收征管档案一户式管理的基础

1、统一采集对象,资料种类规范到位。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的以及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发出的资料文书品种繁多,全部列入电子档案资料的采集对象,既不需要,也不可能。因此,我们必须从有利于“明确纳税人纳税义务和落实税源管理责任”为原则,可以确定户籍管理类、减免退税类、调查执行类、登记备案类、税收处罚类和统计备查类等基础资料,作为我们一户式管理采集归档的对象。

2、明确资料来源,文书格式规范到位。为了确保采集资料的真实可靠,应当明确资料采集的来源。当前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和防伪税控企业认定时所提供的各类资料原件;
二是上级国税机关对纳税人申请事项进行审批、资格确认时形成的各类资料原件;
三是江苏国税管理信息系统形成的各类调查执行和处罚资料原件;
四是根据税务机关管理工作需要,按年度从江苏国税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中导出的统计备查表格(如纳税申报情况明细表、发票发售分户明细帐等)。

3、落实岗位职责,收集责任规范到位。档案利用价值的大小在于资料是否齐全,而档案齐全的关健环节在收集。因此,基层主管国税机关要有专门的档案工作小组,负责检查各项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落实情况,明确各责任区主岗人员为档案资料收集工作第一责任人,凡规定实行一户式管理归档的资料,除由档案管理员从现有存档资料库中直接调取归档外,其他一律由主岗人员负责收集并形成电子文档,上传档案管理员,凡收集不全的,列入个人岗位考核。

4、简化流转环节,资料传递规范到位。为了适应江苏省国税管理信息系统运行要求,在实现税收征管档案资料信息化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打破思维定式,在简化合并现有征管资料的基础上,作出硬性规定,凡是作为电子化收集归档的原始资料在国税机关内部不再作为附报资料进行纸质流转,一律由各岗位进入系统进行实时查核。如上级规定必须附报的资料,由最终上报审批的业务科室统一打印上报。

5、及时采集资料,归档办法规范到位。为了保证税收征管资料信息在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中及时的发挥作用,主管国税机关应当对税收征管资料收集责任人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落实具体资料采集归档环节:要求纳税人提供的各类原始资料在调查环节由调查人负责在上报调查报告前采集归档;
对上级税务机关审批核准的原始资料在主管国税机关登记分发前由档案管理岗直接采集归档;
对纳税人涉税事项进行调查执行的原始资料在调查执行完毕后当日由执行人负责采集归档;
对纳税人年度纳税情况明细表等统计备查表格由责任区主岗人员在年度终了后规定的时限内采集归档。

6、实行资源共享,档案利用规范到位。实行税收征管档案管理信息化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让档案信息超越时空的限制,实现多岗位、多层次的资源共享。因此,我们应当利用现有国税系统统一的局域网为支持,实现了档案信息资源利用不再受时空的限制,在国税系统的内部办公网的任何一台工作站上都可以实时查询到相关的档案信息。只有这样,才能让档案信息的增值利用成为现实。

三、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推进税收征管档案一户式管理工作进程

1、根据档案管理要求,研究制定税收征管档案一户式管理的业务需求。当前税收征管资料一户式管理的工作重点是要立足现实,实事求是,按照投入少、见效快的原则,将分散信息实现集中存储管理的基础上,实现对纳税人有关涉税信息的统一展现和综合利用。因此,该系统应当俱备的主要功能有:采集功能,利用基层主管国税机关现有的电子扫描设备,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资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等)进行电子扫描;
存储功能,以基层主管国税机关为单位,由专职的档案管理岗人员对采集到的各类涉税信息的扫描文件或数码图片在系统内进行集中存储;
查询功能,对主管国税机关有权使用档案信息的人员进行系统维护(如登录国税内部网站方式),确保各个岗位人员在需要时查询纳税人的基础信息,可以多人同时查询;
维护功能,主管国税机关档案管理岗人员要能够及时对档案信息库的信息进行添加和删除,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备份功能,按照税收档案资料管理办法,现行的征管档案资料至少保存三年以上,因此,该系统应当可以按年度将档案资料进行备份存查,确保安全。

税务征管档案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一、基层税收档案的重要性

基层税收档案对于政府部门、税务部门和纳税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

1.通过供应原始税收数据和分析资料,为政府宏观决策、各部门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为研究区域、行业经济税收发展趋势提供精准服务。

2.对税务部门而言,可以为各税种、各行业的税源分析和税源监控提供详细完整的历史数据,为税务检查和税务执法工作提供准确、可信的信息资料、依据和凭证,为行政复议、诉讼和税务工作提供重要依据,为纳税评估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提供科学、原始数据和资料;

3.为纳税人提供准确、详实、全面的历史纳税资料和相关凭证资料,便于纳税人在办理其他业务时查询。

二、存在的问题

1.基层税务人员对档案工作认识片面。一方面,随着“营改增”等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基层国税部门工作量激增,人员力量则相对增长缓慢,人均工作任务繁重,存在一定的“重业务、轻档案”思想。一个县级国税部门一般下设6-7个税务分局,人员大多在6-15名左右,而每个分局管辖的纳税户少则二、三百户,多则上千户。

另一方面,基层税务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重点在于对文书、会计、声像、实物档案的规范管理,而对业务档案,特别是对税收征管资料、稽查案卷等涉税资料管理却相对不足。税收征管档案在实行“一户一档”的管理方式后,大多只是将纳税人在一年中形成的包括申报、征收、检查、评估、发票领用存等全部资料作为一个整体单独保存, 档案资料散落在各个部门科室,并没有纳入综合档案室的统一管理,对税收档案信息的价值都将造成一定的影响。

2.基层税务档案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强。基层国税部门普遍存在“人少事多”的现象,加之税收工作任务等工作繁杂,档案管理人员大多为兼职,有的是一些临近退休的老同志。由于基层税务档案管理内容、环节众多,不但需要掌握基本的档案管理要求,还必须掌握一定的税收征管知识,而档案员因接触档案时间短、接触面窄,没有时间专门学习档案管理知识,专业素质很难得到保障和提升,只能固守成规保证档案工作的基本运行,很难跟上档案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甚至有的无法保障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导致后续管理、查找、利用就费时费力十分困难。

3.基层税务档案信息化管理相对落后。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信息化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应用越来越普遍。围绕税收主业务工作,国税部门配有税收业务处理类、监控分析类、行政办公类几十个办公系统,信息化程度不断升高,流转的电子数据也与之俱增。加之无纸化办公和各类便民政策的深入推行,部分类别档案开始出现电子档案多于纸质档案的现象。

与此相对,档案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一方面,国税部门的主要职能就是税收,政策、资源自然倾向税收征管工作。因此在制定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时,档案管理所占比重往往不高。另一方面,由于国税部门为垂直系统,大部分信息化系统都是顶层设计、统一运行,具有便于数据交换、统计分析、后台维护等优点。基层国税部门无法单独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只能简单配备档案管理软件,缺乏综合管理平台,档案资料检索、信息共享、利用服务效率较低。手工管理档案已难以适应互联网时代的要求,档案管理信息化迫切需要铺开。

三、加强档案管理的建议

1.提高基层国税部门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档案是国税工作开展的重要记录,是各类资料的集合,应当伴随着税收业务信息化建设而发展,着力打造信息化、规范化、综合化的管理平台。一是加快软硬件建设,依据实际情况和档案工作需求,优化基础设施,通过一定的财力物力的投入来完成信息化基础建设和信息系统的全面优化管理。二是健全电子档案管理机制。不仅要完善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同步归档制度,还要进一步明确统一电子数据信息格式,如基本信息类型、文件格式、数据归类标准等要求,便于挂接与后续管理使用。三是完善电子档案安全管理机制。电子档案是各类数据的归集,具有很高的价值性,必须做好身份验证与安全防护工作,推进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工作,确保数据长期保存。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防止因硬件损坏、系统故障导致的数据丢失。

2.培养提升税务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档案管理人员素质包含政治理论、档案专业知识、税收专业知识、保密常识、管理能力以及信息技术等多方面。一是要选取综合素质突出、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档案管理员,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岗位专属性。二是积极安排档案管理人员参加当地档案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增强档案管理与利用服务水平,将档案管理人员培养成熟悉税收业务、档案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不断增强档案管理与利用服务水平。

税务征管档案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今年以来,我们县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全市国税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个到位”、“五个落实”开展工作,积极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工作,全面提升税收管理水平和干部队伍素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各项工作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一、强化督导,实施精细化管理,确保“五个到位”“五个落实”落到实处。

(一)“五个到位”情况:我们在全市国税工作会议结束后,立即按照《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局关于加强税收征管的专件,结合我局实际,进行了部署落实。

1、制定措施,确保实现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推行到位。我们制定了《县国税局征管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考核办法》,在对各岗位人员操作细化量化的基础上,明确了责任,强化了措施,3月1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如期上线后,针对上线初期,网络传输运行速度较慢,严重影响正常业务操作等问题,我们多次请示省、市局推行办工作人员和电脑公司网络工程人员现场查找解决问题,排除网络传输故障,确保了数据输入的准确、及时、完整,我们健全了管理制度和各岗位人员培训学习制度,熟练掌握税收征管业务流程,搞好数据备份、防止数据丢失、失密泄密等维护工作,征管信息系统运行以来,未出现任何差错,系统各项工作运行良好。

2、完善岗责体系,确保机构调整到位。我局结合推行征管信息系统,对人员和征管业务进行了整合和重组,优化了业务流程,进一步明确了征收、管理、稽查等各环节和机关业务部门的职责分工以及相互之间的衔接配合,提高了效率。

3、明确职责,把税收管理员制度推行到位。我们按照市局要求全面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制定了《税收管理员责任制度》,实行以人定岗、以岗定责、岗户一体、人户对应的管理办法,根据不同行业、类别和性质将管理具体责任细化分解。为突出管理目标,我们要求税收管理员在管理过程中要做到三清、四制、五到位

4、科学收集测评信息,为建立纳税评估制度做好准备。我局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料,初步建立了纳税评估信息搜集流程,试定了所辖区域内不同行业的预警指标,对比分析行业总体指标与纳税人个体指标之间的差异,及时发现异常,积极推进纳税评估。

5、理顺职能,办税服务厅规范到位。按照市局要求,我局对办税服务厅的职能、人员、设备、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设置。设立了申报纳税、发票管理、综合服务三类九个窗口,充实了8名骨干人员到办税大厅,为办税服务厅更新配置新微机8台,打印机8台以及触摸屏等现代化办公设施,进一步完善了服务功能,改进办税程序、优化工作流程,集办理纳税人所有涉税事项于一体,为纳税人提供包括受理、承办、回复等环节的“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高了办税和服务质量。

(二)“五个落实”情况一是落实了《征管档案管理办法》。我局在落实市局税收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办法工作中,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对所有征管档案、资料等进行整理、补充和归档,使之步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制定了《县国家税务局征管档案管理制度》和《县国家税务局征管档案资料查阅制度》,投入2万余元购置了密集型档案柜,高标准建立了征管档案室,档案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二是落实了《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加大对税务登记率的检查和考核力度,积极同工商、地税沟通,及时掌握纳税人的变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落实了《欠税公告办法》。由电视台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播放了《欠税公告办法》,并召开部分企业法人代表和一些人大、政协委员参加的企业座谈会,进行了宣传,同时,我们还在各个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县政务大厅张贴,分发欠税资料,使广大纳税人对此项政策有了充分了解。目前,我县管辖的企业无一户欠税。四是落实《重点税源管理办法》。根据省、市局重点税源管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我局结合县实际,制定了县重点税源管理标准,把县电力局、洪源纺织厂2户年纳税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作为我县重点税源,并根据企业情况和征管实际,因地制宜地进行管理。五是落实强化个体税收管理和集贸市场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县国家税务局集贸市场管理办法》,推行了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制度,实行查账征收。对市场业户,搞好税源调查和税负测算,达到起征点的采取定额加发票的管理方法,对未达到起征点的,实行动态跟踪管理,一旦达到起征点,立即纳入日常管理。

二、税收收入工作超过正常进度

,我局继续坚持实事求是抓收入,严格按照“有税尽收、无税禁收,依法征税”的原则,认真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经济迈入良性循环,税收收入呈现较好的发展势头。今年市局分配我局税收计划万元,,我们累计组织各项税收收入万元,占年计划的113.8%,属历年来最好时期,超过正常进度10个百分点,为服务地方经济和促 进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三、税收专项检查初见成效按照市局对税务专项检查工作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检查计划。对钢材、煤炭等商贸企业、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税负偏低企业及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进行了重点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纠正。目前共查结案件28户,查补税款及罚款2.25万元,起到了严肃税法、优化税收环境的效果,征管质量得到改善提高。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工作扎实推进我局在开展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中,做到积极部署、科学安排,采取有效措施,行政权利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建立健全了权利公开领导机制,成立了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一把手对该项工作负总责,主管副职具体抓落实,使权利公开工作形成了良好的机制保障。二是采取了一系列推行措施。我局先后下发了《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统一制作了10多块高标准的公示栏,整理完善了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在内部局域网和政府网站推出了专门的权利公开网页,建立了局长电子邮箱,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措施,将税务干部,纳税人关心的权利和义务、税收政策法规等应公布的事项进行了全方位公开。三是建立健全了监督网络。成立专门机构抓督查。专门从各科室抽调人员组建了督导组,负责对全局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督导,并从社会各界聘请了20名督查员进行监督。所有单位都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建立了群众评议制度,及时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五、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我们以正在开展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提高执政能力,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谐国税建设和基层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税务干部队伍。

(一)抓好各级班子建设。继续开展创建先进领导班子活动。特别是加强对科所长的教育管理,切实提高中层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以此带动税收工作的整体提高。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构造“和谐国税”。我们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按照县委“先教”办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们积极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继续抓好全员培训,大力营造学习型机关,使自觉学习蔚然成风。我们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搞好税务文化建设,展现国税风采,积极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在全系统营造出和谐团结、活泼向上的文化氛围。在我们县举行的“继往开来跟党走”歌咏比赛中,我局演唱的《国税之歌》获得一致好评,荣获优胜奖。我们从关心职工生活做起,盖起职工浴室,改进餐厅管理,主动与职工进行沟通交流,进行了面对面谈话、通过电子信箱征求意见等活动,形成互相关心、彼此信任、团结一致的良好、和谐氛围,促进国税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三)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严格落实“六条”按照全市开展的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要求,我们健全、完善了考勤、值班、安全保卫等各项制度,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六条”,县局领导带队对各单位落实“六条”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有效杜绝了违犯“六条”情况的发生。

(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国税行业新风。我们规范税务行政管理,及时开展思想作风纪律集中教育整顿和警示教育,按照“免评不免建”的原则,继续抓好行风建设,以基层窗口单位为重点,以政务公开、文明服务、规范执法为主要内容,不断改进国税工作。

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其他兄弟单位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与各级领导的要求,还有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有待进一步提高,以便适应现代化工作和信息化的需要,下一步要继续加强学习,强化培训。二是征管质量有待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还不够。主要是税务干部的认识不足,市场硬件建设不配套。今后,我们要以这次征管改革为契机,完善各项制度,强化征管工作,确保“五个落实、五个到位”真正落到实处。三是文化氛围还不够浓厚。下半年,我们要按照市局提出的构建和谐国税的要求,因地制宜的开展好各项文体活动,培养团队精神,营造和谐氛围,以更好的精神面貌做好各项税收工作。

工作谋划

税务征管档案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1、个人所得税扣缴管理软件应用推广。我们分局去年自主开发出了“个人所得税扣缴管理系统”软件,今年又对软件版本进行了升级和维护及宣传推广。在软件升级方面,经过我们研究小组经过加班加点、改写程序、调试运行,完成了升级。我们一是对数据库平台进行升级,将原Foxpro数据库升级到SQLServer数据库,程序原代码也将采用PowerBuilder重新编写,提高了数据的安全性;
二是增加了开放式模糊查询功能,新的程序中查询功能更加强大,用户可以自行设定条件进行查询;
三是改变了软件界面,请专业的平面设计人员进行软件界面的设计,使之更加美观;
四是增加了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工资批量录入、工资账册、计算器等大量的辅助功能,使纳税人在使用该软件过程中更加得心应手。在软件推广和维护方面,我们一是积极服务扣缴单位,及时收集用户对软件提出的新需求、新问题,为软件的升级提供新的依据。二是对华兴民爆、化轻公司等12家使用单位进行管理版软件的安装和升级,输入并维护、更新扣缴单位的数据库。三是展开对扣缴单位的培训,保证了软件的正常使用,使之能正确利用计算机进行工资核算,打印工资表、工资条,打印扣缴税款报告表,按时报送电子申报数据和“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报告表”软盘。四是分局积极做好扣缴单位报来数据资料的接收工作,正确引入微机,建立税务电子档案。五是编印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扣缴软件操作说明书》,为软件的顺利推广加强了宣传力度,为下一步在全省推广软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个人所得税扣缴管理软件推广以来,取得的主要成绩:一是“个人所得税扣缴管理软件”,已在XXX市地税系统7个县市、区局全面推广,先后有XXX市地税直属局、稽查局,XX直属局等单位来参观学习,外地购买该软件的10家企业和分局辖区内已安装使用的12家企业普遍感到很满意,操作简便、适用,受到了省局X局长、X局长和省市局领导的一致肯定,最近将在全省全面推广。二是软件自推广以来,元至11个月共入库个人所得税358.1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0.33%,增收102.93万元,实现了个人所得税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达到了预期效果。

2、交通运输业税收管理办法探索。按照《XXX市地方税务局运输行业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我们采取“一车一证、按座征收、以票管税、重点检查”的办法。一是进行税源清查,摸清税源底册。对公交公司、汽车客运站、长途汽车站三家客运企业所有承包及挂靠的车辆进行税源清查。核清了每辆车的车主姓名、车牌号、乘座人数或货运吨位等详实资料,其中公交公司有车58辆,汽车客运站195辆,长途汽车站96辆。根据我市车辆运输情况,每车均在10-40座之间,属城镇运输,每座每月征收营业税10.56元。三家运输企业年应纳税额共计903893.76元。二是办理一车一证,委托企业代征税款。按市局要求,目前我们已向三家运输企业下发三百多份个体户税务登记证申请表,对每一辆车办理税务登记证;
与三家运输企业签定了委托代征协议书,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催缴入库工作,为规范交通运输业税收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实行以票管税,加强管理。目前,汽车客运站、公交公司客运发票从我分局领取,长途汽车站隶属于三门峡运输总公司管理,所用发票从总公司直接领取,它是独立核算企业,在我分局交纳各种税款,接受管理。对此,我们已向市局写出申请要求将长途汽车站的发票从分局领取。对于客运发票的管理,我们按企业每月用量发售,并有重点的进行发票检查,核实其每月具体收入,依法查补。对于道路货运发票的管理,目前由我分局统一代开并征收税款,下一步将按照省局规定对申请自开票单位进行认定。

3、税源管理责任制探索。我们一是澄清税源底子,明确管理责任。3月份集中人力对三个管理科室所管业户的税源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登记造册,经稽查后,确认了12户非正常户;
对已办证但未纳入正常管理的业户,经稽查确定了其申报方式,通过调查摸清了税源底子。我们把所有纳税人按规模、行业分为重点税源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中小企业三类,管理范围明确到管理科室,管户责任到人。二是建立企业分户台帐,对企业各税申报入库情况、欠缴税款情况,接受检查处罚情况进行按月登记;
建立税源管理明细卡,一户一卡,将管户的基本情况填入明细卡中,做到税源管理“一口清”,即“管理户数清、税源底子清、税收政策清、业生产经营情况清和纳税申报情况清”等五清,由专管员随身携带,随时记录,并通过日常对企业调查掌握情况,结合企业纳税申报及企业利润增长和下降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组织收入工作。三是建立和完善企业档案。7月底,我们又深入各个企业对税务登记中的法人变更、银行账号变更情况,发票取得、填开、保管,“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小税种纳税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对档案资料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今年7月,我分局还组织开展了一次“税源管理一口清”竞赛活动,增强了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实行税源管理责任制为提高征管质量和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打下了良好基础。

4、重点税源管理办法探索。今年我们对重点税源企业:XX公司、电业局、电信局等进行试点探索。一是加强税基管理,严格抓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档案管理等各环节的管理。登记好税收台帐;
健全所得税汇税清交档案,做到年度中间的连续性;
健全检查、稽查、减免税、弥补亏损、财产损失申报批准等档案;
提醒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期间通过税收减少偷税、漏税发生等。二是做好财务分析,对黄金生产企业,我们采取建立纳税评估指标体系,逐户进行纳税评估的办法,并通过“企业所得税税源统计表、其它税种统计表、主要产品产量明细表和主要产品指标分析表”等四表,对企业可能存在的核算不实、虚报利润等原因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这些措施保证了重点税源按期、如实申报,重点税源企业比上年增收2600余万元。

5、建筑安装业税收管理办法探索。我分局专门成立了建筑科,今年以来我们一是加强了税源管理和监控。对辖区内的建筑企业进行登记造册,掌握工程进展情况。登记每个工程的承建单位、委建单位、应纳税款、已纳税款、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工程造价、工程进度等事项,并按月旬巡查,跟踪管理。同时,建立了纳税人税源档案,严格外来施工单位报验登记的各项资料的收集。二是实行“双向申报”的纳税制度。建筑安装业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结算价款,实行按月缴纳税款。规定建筑业纳税人在次月七日前进行申报纳税;
与此同时,我们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代征协议,督促扣缴工作。工程决算结束后,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开具建筑安装业专用发票,清缴应纳的税款。三是严格建筑安装业专用发票的代开制度,对建筑安装业的发票采用专人领取,专用开具,专人保管。实行以票管税,纳税人在开具发票的同时缴纳税款。针对建筑业纳税人难管理的情况,我们还做好了几项工作:一是对纳税人作好税收法规政策的宣传,辅导其建帐;
二是为解决以前纳税人只交营业税,少交不交应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对没有交纳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予开具建筑业发票,严格把关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是明确了建筑业纳税人和委托代征单位的法律责任,如对工程的委建方我们下了便函,内容为:1、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财务人员应当拒收;
未拒收造成税款流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2、对委托代征代缴税款的,应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导致承建单位或个人未缴、少缴或骗取税款的,将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截止11月底,建筑营业税入库224万,比去年170万有了较大幅度增长。

6、代征代缴税款管理办法探索。我们认真落实省局委托代征管理办法,一是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确定代征的行业、税种和代征单位。目前,我们实行委托代征的税种主要为营业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其它需要代征的税种。代征单位有8户。并建立了代征代缴税款档案。二是做好委托代征协议的签定和证书的发放。明确了代征单位的责任,包括:代征代缴的范围、代征代缴的税种、代征代缴税款的期限、代征代缴税款结报及有关手续、双方的权利、责任和其他有关事项。三是加强对代征企业的监管,积极宣传有关政策,明确法律责任。监督其按规定建立代征税款帐簿,按时解缴税款,杜绝占压、挪用税款的情况发生。其中仅XX高中、卫生局、XXXXX厂三家,今年就代征建筑营业税37.6万。

7、稽核评税管理办法探索。过去在检查中,我们发现大多数企业在主观上并没有偷税的意识,但由于对税收政策把握不全面或者对税收政策理解有偏差容易出现少缴或漏缴的情况。对此我们积极推行稽核评税的办法,在申报征收环节,对纳税人执行税收政策进行防范性审核监控,压缩零申报率,提高征管“七率”,防止税款流失。特别是对异常申报户,通过对纳税人当期的申报表、财务报表及其附送资料当期申报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分析,及时评定处理。今年我们所做的工作是:建立诚信税收机制,提高管理服务深度。在稽核评税中,对当期审核出的问题,以约谈的方式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和掌握税法,减少并纠正纳税人因对税法理解偏差产生的涉税税问题,让纳税人自动自,限期纠错,减少或消除检查中可能发现的问题,减少了企业的损失,这种做法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欢迎。我们达到了较好的效果:一是提高税收征管和税务检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在实施稽核评税前,查一个企业,从调帐、找人、取证和执行,快则十天半月,慢则一个月,费时费力,最后效果还不一定好。稽核评税为稽查案源提供了一种新的手段,对发现问题的直接进行处理。涉及以前年度的立案查处,无问题的直接放过,避免了“撒大网捕小鱼”的局面,增强了稽查立案的针对性,提高了稽查效果和效率。二是推进法制建设,优化征收环境。通过实践我们看到,推行稽核评税让征纳双方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交流对话,创造一个让纳税人没有理由不缴税、少缴税甚至偷税的环境,让纳税人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税收政策。今年我们稽核评税38户,为分局领导提供稽核情况反馈表30份,稽核出税款约80万元。

8、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探索。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征收较为复杂,影响企业所得税的因素较多,所以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难度较大。我们在探讨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时,力求具备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与目前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办法相兼容。为此,我们查阅了企业档案资料,对照《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企业所得纳税申报表和企业财务报表等内容,设计出了《企业收入、支出明细表》、《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动态模型基础表》。具体实施办法是:1、每月30日前,由管理人员深入企业,根据企业的收入帐和费用帐填制《企业收入、支出明细表》并归档,在次月初例征期纳税户来申报时,将其申报表上的收入、费用同《企业经营收入、支出明细表》的数据相核对,看其是否真实。2、每月15日前,根据企业报送的财务报表填制《企业经营指标动态模型基础表》,根据该表管户人员可以对一些动态指标及静态指标进行分析,了解、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并可准确地对税源做出预测。3、在企业报送季度、年度申报表及纳税项目调整表时,将自行申报和调整的数据同《企业经营收入、支出明细表》上的累计数字相核对,发现超过规定标准的项目和不允许列支的项目,可对企业提醒作用,并督促其及时改正。实施后所能达到的目的是:1、使管理人员通过所归集的数据,能够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税源变化情况,对税源做出预测;
2、从《企业经营收入、支出明细表》能够为来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提供了大量的数据,从而减轻了稽查工作量,使稽查工作落实在日管工作中,使征管质量得到提高。3、在企业日常申报和年度申报时,可将数据进行核对,可发现少申报或不申报项目,及时堵塞偷、漏税行为。通过实施以来,目前收到的效果是:能够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可确定有关应税收入、费用支出的真实性,而且能为稽查工作提供大量基础性数据,缺点是:一是企、事业单位不能兼容;
二是由于影响企业所得税因素较多,不能系统、全面地加以反映。

税务征管档案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办法》共十章五十九条,分别对建立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代扣代缴明细账制度、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与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度;
加快统一的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强化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税源的源泉管理、全员全额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

作为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长期以来的重点也是难点,是纳税人个人信息的来源及其真实度。《办法》正是从这一难点入手,提出了要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制度,实现个人收入“一户式”管理。个人所得税大部分是由单位代扣代缴,而目前绝大部分扣缴单位并没有明细申报到个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的只是一个汇总数。因此,《办法》要求税务机关必须从源头严格把关,按税法规定审核扣缴义务人申报数据是否包含了支付收入所有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收入额和扣缴税款等明细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同时,税务机关应对扣缴单位报送来的明细信息,以及自行申报纳税人申报来的基础信息、收入及纳税信息,以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为唯一标识,建立个人收入“一户式”档案,按人头对这些信息进行分类、筛选、归集、比对和分析,实施精细管理。

当然,信息采集的渠道是多样化的,一方面,可以从扣缴单位申报来的信息中获取;
另一方面,可以从个人自行申报来的信息中获取;
再者,可从社会其他部门共享的信息中获取。信息来源渠道畅通了、可靠了,才能为税务机关后续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四项制度的建立正是为信息的采集、后续的管理提供了保证和依据。

《办法》的另一亮点,就是全员全额管理概念的提出。个人收入档案建立起来后,相关配套管理措施与手段也是不可或缺的。在尽可能地把所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都纳入到税收管理中后,我们可以从中选取管理的重点、难点以及查实高收入个人是否足额纳税,通过对信息的汇总分析、纳税评估,避免纳税人多处分解、漏报少报收入,达到税款应收尽收的目的,最终由对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实现对取得应税收入个人的全员全额管理。

同时,《办法》对个人所得税征管重点——高收入者管理,也从实际操作层面予以细化。《办法》不仅要求各地将金融、保险、证券、电力、电信、石油、石化、烟草、民航、房地产、高等院校、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体育俱乐部等高收入行业人员,个人投资者、影视明星、歌星、体育明星等高收入个人,临时来华演出人员等纳入重点纳税人的范围,而且也要求各地从收入较高、知名度较高、收入来源渠道较多、收入项目较多、无固定单位的自由职业者、税收征管影响较大等人员中,选择一定数量的个人作为重点纳税人,从而对其实施滚动的动态重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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